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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亲情稍有执着的一个家族了。可就算这样一个家族,也要践踏着一个女子的心,毫不在意地把她的性命当做筹码,把她的不幸,当做秦家的大幸么。”

    眼中有泪起,她努力抬起脸,不让泪水滴落下来,“大哥,我若是没有喜欢过人,如今自然不敢有怨。可一旦尝过了喜欢的滋味,从此日日夜夜,如刀剑加身。大哥没有喜欢过的人,或许不懂我的痛……”

    秦顾猛地侧头。

    他看着锦明的眼睛,笑容收敛,神色恍惚,“锦明,我曾经,是喜欢过一个人。”

    长廊一片寂静。

    秦顾伸手,慢慢抚摸过眼前雕花柱子。

    入手冰凉,像江南的雪。那时候,江南铺天盖地的大雪,从天上铺撒而下,笼在楚云平的身边,像雾一样。

    秦顾叹了一口气,缓缓道:“外柔内刚,光彩不彰灼;有文而不自耀,有武而不示人……锦明,他是与所有人都不同的。”

    锦明听得心思遥遥,轻声问道:“那,大哥,为何不娶她入门?你并不像我,诸多受限啊。”

    秦顾收回手,笑了笑。往日京城中策马而过,满目春风的秦家大公子就又回来了。

    “后来,我把他杀了。”秦顾低着头,嗤笑一声。

    风冷烟沉,苦叶急遽下坠。锦明身子一僵,瞪大眼睛看过来。

    秦顾快步从她身边走过,拍了拍她的肩头,笑得不可自禁,“我说笑的,你莫不是当真了?和小时候一样容易被骗啊,锦明。”

    风舀起满廊寂静。

    心有结,不堪剪。

    第15章 第 15 章

    宫内的石砖路,湿蒙蒙的。粉色衣衫的宫女提着纱帚仔细洒水,甫一抬头就听见了脚步声。

    先是细碎急促的一串串脚步,接着是内官尖锐的嗓音,在寒冬的正午,穿过了长而空阔的石道。

    “沈大人……皇上正在气头上呢,这几日宫内人仰马翻,真真是急煞咱家。”

    在第一个字跳出来时候,宫女已经跪倒在石砖上,沾了水的纱帚摆放在身侧,湿痕顺着裙摆沁上来。

    总管的鞋、侍卫的鞋,还有一双灰扑扑的皂靴。

    那双最不干净的靴子,发出轻微沉稳的声音,像冬天最后一片落下的叶子。

    沈从风走了几步,停在了红色宫墙下。

    墙头,一线遒枝,一点红梅。

    他离开京城的那天,也是经过这道长长石路,停在了这朵梅花下。

    八年前,也有个孩子站在深宫梅树下,还未长开的双眼在一树红粉下,柔软又清澈。

    没想到,这么些天了,这朵花还停在树上。

    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内官摸了一把头上的汗,掐细了嗓子,轻声道:“沈大人……皇上知道您临走那天看了这朵花几眼,回头就差人好生看着这棵树。原本新春将至,要把墙头的树枝全砍了干净,也就只留了这么一根。”

    沈从风抬头,眼底隐隐有光流动。

    树枝上唯一的一朵红梅,在寒风中抖了抖。

    那不是花。

    他淡淡一笑,大步往宫内走。身后的内官急急跟上去,脚步在空荡荡宫中渐隐渐去。

    跪坐在地的宫女终于抬起了头,往宫墙上看去。

    那不是一朵花。

    晋州的女儿家一出生,家中就会染一匹红锦,浸泡、浆打,待到出阁时,裁作身上火红嫁衣。

    现在,晋州最好的红锦,裁成梅花繁复的花瓣,缀在冬天枯枝上。

    她还记得,十八岁的圣上经过这道宫门时,那朵红梅刚好耗尽了最后一点生机,落在他青色衣角上。

    后来,后来圣上说了什么呢……

    她怔怔看着那朵,墙外的花。

    风吹过一树明黄的腊梅,偏生腊梅长得很稳,只在湖面上摇晃了几下。

    苏易清蹲在浅滩上,随手捡了块石子往湖里一丢,打出一连串的水漂来。

    溅起的波纹还没平静下去,身后就叽叽喳喳响起几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叫好声。

    他在这儿呆了三天了。

    先开始孩子们见了他的刀和柔软的衣衫,都怕得很。后来看他呆久了,时不时溜过去看一眼,一直到现在——

    “大哥哥,看鱼!”

    苏易清手腕一抖,一枚石子劲射而出,几乎同时,一条鱼翻着肚皮挺了上来。

    立刻就有个八九岁的男孩子,也不顾冬天河水冰凉,脱了鞋挽了裤脚就下水把大鱼捞起。

    村中家家户户都已是要过年的景象了,也有孩子和他说,怕是撑船的老李头回家去,这几日不再来了。

    苏易清看了看眼前广阔湖面,第一次觉得,江南的水未免太多。

    倘若是中原,是塞北,哪怕遍地冰雪,他也飞得起来。

    现在他只好乖乖呆在村中,有一天没一天的等船夫来。

    一只手在后面小心翼翼地扯了一下他的衣服。

    苏易清回头,看见了一张痩黄弱怯的小姑娘的脸。

    那位小姑娘看他回头,怕得差点儿一声哭出来。

    并不能怪她胆儿小,实在是村中大部分孩子,都对这位好看又俊朗的哥哥有些害怕的。

    从小在泥地中打滚,有时候看见了外面来的,又脏又丑的饥民恶徒也不会害怕。可有些人,一身柔软的衣服,不是粗麻的满是补丁的;一柄明晃晃漂亮的刀,不是那些强盗背着的,缺了口的;和与所有灰尘满面的村民都不同的清朗气质。

    看到的第一眼,就生出了自卑的胆怯了。

    那姑娘低着头,看自己破了洞的鞋,涨红了一张脸,几乎要哭出来,颤着声音道:“阿娘问,问能不能借你的刀……村中的猪,原来的那柄刀,杀不动了。”

    苏易清愣了一下。

    他是不记得很多事,可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刀。

    江湖人的朋友只有三个,热酒一壶,利刀一柄,快马一匹。

    热酒,在你失意寂寞流落江湖的时候,熨贴你的胃肠;利刀,在你孤身对敌的时候,杀出一条生路;快马,在你恣意天下的时候,带你狂奔四海。

    对于很多江湖人来说,刀剑是无法抛弃的朋友;而对于很多人来说,武器,是足以承载武道和心道的见证。

    若是其他江湖人站在这儿,只怕当场翻脸。

    他的刀还在,可他的武道,早已随着记忆一同流失在时间的角落。

    而村庄中火红的炭,软熟的菜,热闹闹迎接新春的人,都蒸腾着新鲜的生气。

    这才是人间。

    这是他并不熟悉的人间。

    过去的苏易清,站在高高的庙堂之上,哪怕行走江湖,也是一位身份高贵的朝廷命官。

    有些东西,距离太远,就看不见。

    他可能看得见剑气纵横下的江湖,但他看不见小村庄中升起的第一缕炊烟。

    于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