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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子
    在孟初的印象中,这几乎是整个冬季最冷的一天。

    雪化了又下,地面上,同学踏的多的地方结了一层薄冰,很多人推着自行车慢慢走。光线和大家呵出的热气混在一起,让孟初看不分明车窗之外,紧赶慢赶飞着车的沈清越。

    车里的低气压并没有压迫到她任何,风暴是她挑起来的,而她也并不期望结束,只希望这愤怒足够多,足够让身旁的人失去理智。

    车开上主路后突然加速,后坐力让孟初的身体狠狠摔上了靠背。

    要开始了。

    孟初的血热了起来,虽然身体冰凉。她又露出了刚刚上车前留给沈清越的笑容,笑的无畏灿烂,好像什么都伤不到她。

    而这次,镜子里一直监视着她的眼睛被紧皱的眉收紧,脸都没转一下,就给了孟初一巴掌。

    这一巴掌打的结结实实,让孟初连头带着身体往车门倒去,唇角或许破了,或许没破,孟初不知道。

    她还没来得及直起身体,隔在后背的驼色围巾就被一只手抽出,接着又被人攥着,往她的脸上扔过来。

    男人松了松领带,从齿缝里骂出一句。

    “婊子。”

    车停了,熄火。孟初一路被拽上门前的几坎楼梯,没来得及和客厅里的妈妈说上一句话,就和面前的男人一起反锁在了书房。

    书房,多么熟悉的地方啊。

    接下来,又是一声熟悉的“跪下”。

    这次她不跪。以后再也不跪。

    男人走到她面前,把羽绒服的拉链一拉到底,整件外套好像一个茧形的壳从她肩头剥落。

    她又被一巴掌打翻在地。劈头盖脸,目标好像并不是她的脸面,而是她的脑袋。

    那条驼色围巾环过她的脖颈,由男人的双手向后交叉收紧,她因此后仰到了最大弧度,呼吸随着收紧的羊绒慢慢变得不畅,是一种触感温柔的濒死感。

    直到她以为自己要死了,围巾才骤然松开,留她在地板上喘息。

    你舍不得杀掉我,我知道。

    男人从办公桌旁随意抽出了一根高尔夫球杆,那根球杆从她的毛衣下摆伸入,冰凉的金属质感比整个冬天都还要冷,凌迟般滑过她的皮肤,撬起她的衣衫。

    男人边脱她的衣服,边压着火气问:“你喜欢他?”

    “喜欢。”孟初回答的很快,斩钉截铁。

    那球杆在她的胸口下压,力道不比被球砸的那次轻。

    男人捏着她的下巴,让她再说一遍。

    “喜欢。”

    孟初穿着内衣躺在地板上,承受着一次又一次球杆击打皮肉和偶尔脚踢的痛苦,身上的伤痕越多,她越清醒。

    男人将她从地上捡起,又摔下去,好像一个破布娃娃。她开始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轻了,可以被人家这样扔来扔去。

    她还是想笑。

    特别是看见血不知道从哪里流出来,只是一点点,留在她的指缝间。

    但是事情还没完。

    男人又一次俯身,让她说,还敢不敢。

    孟初这才抱起一条大腿,凌乱不堪的头发孩子似的,在男人的腿间磨蹭,边磨边说:“我不敢了。”

    头抬起来,补了一句:“爸爸,原谅我。”

    “他碰你了吗?”情欲被唤醒,男人的声音有点沙哑。

    “没有。”孟初的头仍保持着刚刚的姿态,眼里充满了无辜,好像在控诉男人刚刚的暴力行径。那眼里还有熟练的勾引意味一闪而过,不过被男人忽略了。他的小白兔做不出那种表情。

    男人抬腿甩开孟初,把自己陷在宽大的转椅里,边解皮带,边让孟初脱衣服。

    孟初身上本来就只剩下内衣,听了他的命令,提醒他说:“十八岁,爸爸。”

    男人笑了笑,充血的性器已经在空气里张牙舞爪。

    “过来。”

    孟初向前走了几步,被一把拉过,一屁股坐上了那个一直隐秘地威胁着她,但却头一次展现在她眼前的丑东西。

    下一秒,她就被按在了长长的书桌上,双腿不是被拉开,而是合上。

    男人的性器在她合拢的双腿间进出,想象着是在插入,手指摸着她下身的皮肤,唇在她身上的青紫伤痕亲吻游走,最后射在了她的大腿根部。

    他的女儿养了这么多年,他不介意等蜜桃熟透再吃。

    男人发泄完就瘫坐在转椅上,孟初一件一件穿好衣服,把反锁的门打开,转身进了浴室。

    在浴室,她用指尖刮起手心里,刚刚在大腿根部留下的男性精液,脱下裤子,一次又一次,将那个沾满精液的指尖送进阴道,一直到阴道最深处。

    浴室镜子里的她,脸上带了点血,她找了一会儿,才发现破口在后脑。

    她洗了把脸,戴上羽绒服的帽子,一头钻进了漫天风雪里。

    让她没想到的是,沈清越会在她家门口抽着烟。

    见到她走出来,沈清越先是惊愕,后又掐灭了烟头,一时什么话也说不出。孟初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她看上去很疲惫很疲惫,她只是轻声问沈清越,“可不可以送我去路口的便利店,你也该回家啦。”

    其实沈清越有暗暗窃喜,她想去的是路口的便利店。因为再远一点,就是公安局,就是他爸的地盘。而他这么晚还没回家,肯定是少不了一顿打的。

    孟初一路没有说话,只是在看见他车后座新装了一个厚厚的坐垫时笑了笑。

    到了孟初说的便利店后,她就一直催沈清越回家。时间确实很晚了,而她也确实安全着,沈清越想了想,与她告别。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那就是他最想回去的时候了。

    孟初羽绒服的帽子一直戴着,他的自行车骑的很远了,再回头看,她还在便利店的门口目送,她整个人好像被柔和的光包裹住,让他心安。那就是孟初最后留给他的剪影。

    等到沈清越消失在视线里,孟初才开始向前走,走到公安局去,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