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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点头:“我的生日礼物。可以借。但是要还。”慕昭白的呼吸都停止了,眸子里放光:“可以借?”向来知道下面的军官都害怕自己,江扬微笑着推开玻璃门,拿出图纸放在文件袋里递给慕昭白:“弄坏的话,你就别在飞豹团混了。”

    江铭在楼下喊“大哥”。自从江扬带回小礼物来,他能清楚地感到自己和小妹妹的关系从陌生人变得亲昵了一点。于是,他拉开窗子探头去看,江铭拿着一次成像的相机喀嚓喀嚓地拍,光芒耀花了江扬的眼睛。等闪烁过去,江铭跨过灌木丛站在江扬的窗下,高高举起正在显影的照片:“大哥,你和二哥一样好。”

    那个瞬间,江扬记了很多年。他在生病,但是却病得舒心。程亦涵从容打理着飞豹团,凌寒带着其他兄弟来看他,江铭的照片上,自己的笑容清晰、明朗。

    除了未来那些不可知的伤痛,江扬觉得,生活灿烂,如花如醉。

    第七十四章:现在进行时.大结局

    一个月之后,站在阅兵台上的江扬正式宣布了中高级军官的新任命,接受边境基地6万士兵的行礼。这是座落在边境上的安谧小镇,远离首都的政场算计和贵族喧嚣,远离梦想,却接近自由。

    一直到半年后,基地始终在不停地搬入新人,迁走余部,在建设,在完善。从首都飞来的各种补贴物资和嘉奖令让江扬目不暇接,他谨慎而老练地把6万编制内的士兵分成了若干单位,挑起了整个边境线上内卫、外防和特殊行动的所有责任,并且在一年之内成功完成了诸多保卫任务,单单截获走私黄金的数量,就够其他内卫单位目瞪口呆一阵子,更不要提在边境冲突中攘外安内的功劳了。

    虽然飞豹团已经成为了基地的一个小部分,但仍然是任何一个军校毕业生都向往的地方。不起眼的偏远的边境基地每年都能接到无数就业申请,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单位。但是江扬牢牢掌控了人员流动,绝不轻易批准任何一项──越是具有挑战性,越是被挤破头──少将军衔那一年,江扬又一次从布津帝国军校研究生院的优秀毕业生名单里,看见了苏朝宇的名字。

    一寸标准照上,苏朝宇还是一头海蓝色的长发。江扬想起了那条让他气得发抖的拒绝分配的理由:“我不是最优秀的。”

    我会让你成为最优秀的,我的,士兵。江扬毫不犹豫地打电话给史少昂校长,又一次点了苏朝宇的名。此时,他已经是基地的最高司令官,已经可以用将军令指调任何一个毕业生,但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还是给江元帅打了一个私人电话。

    苏朝宇走出会议室的时候,答辩委员会的老师们立刻纷纷在纸面上写下了分数,5个a+和2个a。校园里有阵阵微风,苏朝宇夹着装有论文的文件夹慢慢穿过田径场边的小树林。他侧头看了一眼,曾经让汗水和泪水铺满的塑胶训练场上,已经是特别训导员的曹勋正在紧急训练新一批陆战精英赛选手。

    一切的一切,都像是昨天发生的,他的家,他的小奕,他的梦想。

    罗灿就在教室办公区楼下和研究生院的主任争执着。那时候的苏朝宇还不知道,本来应该保研的学弟偷偷去参加了前往边境基地的考试,并且得到了一张写着“pass”的通知书。苏朝宇凝眸,片刻后还是坚定地向宿舍走去。他要收拾行装了,不是离开,而是下一段路,将要启程。

    世界上有很多种感情和关系。它们像空气一样制约呼吸,一旦消失,甚至危及生命。它们像流感病毒一样侵袭彼此,躲不掉,逃不开。可就是它们,让陌生的人也可以彼此贴心。

    江扬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相信命运。或者说,他从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变成了对命运有信仰有敬畏的人。他认真审视自己的生活,紧握每一段美好。苏朝宇蜷在吊床里眯着眼睛看着他的情人,不说话。

    凌寒说过一句话,被林砚臣记了很久。前国安部优秀特工因为情人试图加班而用“没时间”为借口打发他的时候,指着对方的鼻子骂:“只有死人才没时间!”林砚臣翘班,和凌寒去露营,拍山涧和夜空,在草原上煮野鸭。凌寒的背贴着林砚臣的背,看同一片星光灿烂。

    程亦涵站在游乐场门口等慕昭白,手里两个大甜筒已经开始融化。他左一口右一口地吃,狼狈极了的时候却不知道,向来不怎么认东西南北的慕昭白在游乐场的另一个门口做着同样的事情。

    “爸爸!”不苟言笑的袁心诚背着小女儿在花园大道上散步,一只明黄色的菜粉蝶忽然飞过,吸引了小孩子的视线。袁心诚把她放下来,以一个野战优秀兵的敏捷,成功把蝴蝶扣在手心,迎着阳光拿给女儿看。而在大道的另一头,性格有那么一点点木讷的叶风吃惊地推开妻子:“什么时候?”“前天下午才确定。”个子不高的女子环住叶风的脖子:“我喜欢儿子,他一定像你一样帅气。

    江元帅给儿子打了个电话,没有以往的严肃和命令,儿子轻松地答应带苏朝宇一起回家过周末。江铭秀着一口标准的纳斯语,做王公小姐状命令大哥带礼物回来,江扬笑起来,靠在苏朝宇身上闭上眼睛,随意地捏着情人的肌肉。海蓝色头发的年轻军官立刻毫不客气地把沙拉酱涂在对方脸上,然后继续认真地边吃三明治边看便携电视直播的陆战精英赛。

    江立已经修炼成高级妖精,对于苏暮宇说的“日子要是小说多好”进行了毫不留情地反驳:“万一是蹩脚的烂故事呢?”苏暮宇大笑,继续在盘山路上开车,指着山顶的私人别墅说:“希望是本永远不会完结的小说就好──即便乏味了,权当记一笔曾经活过的流水账。”

    ——theend——

    ——第四部番外——

    朝花夕拾(一)

    朝花夕拾

    这是很奇特的番外。

    盛夏,捡一篮昨日的花瓣,绿茶,云片糕。

    曾经有这样一些时候,他们是这样的。

    苏朝宇倒在训练场上。

    仰望天花板,他觉得那些小眼睛似的白炽灯异常闪烁。一阵一阵的冷汗打湿了贴身的运动衫,他勉强抬起眼皮,体能教官蹲在一边,面无表情地说:“起来,没到你的极限呢。”苏朝宇根本站不起来。经过了整整8小时强体能训练以后,他饿了,累了,困了,渴了,但是枯燥的训练丝毫没有终止,甚至中止的意思。

    远处,曹勋也正在挥汗如雨。第219次,他从匍匐状态变成隐蔽射击状态,虽然动作已经不甚连贯,仍然咬牙坚持。

    罗灿悄悄地从观众席那边翻进来,掏出一支最小号的纤维素饮品,吸管直接插入苏朝宇的唇里。海蓝色头发的年轻人几乎要狂欢了,只一吮便将整整100l液体喝个精光。

    “师兄不要这么拼命。”罗灿拉他起来,使劲用杂志给他扇风。苏朝宇刚刚凉快了没有5秒钟,罗灿的屁股上就中了狠狠的一脚,踢得他几乎立刻跳起来。体能教官刚刚让曹勋停止训练,现在到了收拾苏朝宇的时间。

    罗灿委屈地缩在观众席那侧,边道歉边后退,苏朝宇无助地坐在地板上,两腿的肌肉在不被控制地颤抖。

    “起来,”体能教官审视着100l的空瓶子,大声地说给罗灿听,“为消耗掉这些补给,你赚到了额外的500个蛙跳和单腿蹲起。”

    罗灿懊丧地狠狠揪着他紫罗兰色的头发,苏朝宇用空洞的眼神望着铺了一层减缓膝磨损软膜的室内训练场。每一个毛孔都在叫嚣着要求休息,他顾不得那些英俊、潇洒的形象形容词,只能缓缓从坐姿变成匍匐跪姿,然后慢慢站起来。

    嘴角残留了一点点纤维饮料,西柚味道的,苏朝宇小心而满足地舔了一下,发抖的手指狠狠掐了掐同样发抖的肌肉,继续他的蛙跳之旅。

    罗灿看见了苏朝宇修长有力的手指已经发白,于是习惯性地继续替师兄写训练日志。他从座位底下捞出苏朝宇的大背包,在一大堆维生素含片、绷带、缓释喷雾之间找到了那个牛皮封面的本子,工工整整地写下来:“目的:克服腿部力量差的弱点。方法:腿部力量冲量练习。时间:第三天。效果……”罗灿思索了一下,想起苏朝宇骂他心软做不成事业时候的凶样子,只能实事求是地写下了“不理想”三个字,然后在备注里颇为无奈地继续写到:建议加量,提高集中难度。

    林砚臣折断了一根画笔。

    艺术是个浪漫的活计,需要天分和努力。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画画这块料,但是他知道自己足够努力。整个生命前23年的历史都证明,他对颜色有着莫名的喜爱和敏感,可是……

    在赛场里,他的手指不听使唤了。

    坐在从天花板垂下的红绫中的裸女经过了粉底的修饰,皮肤宛若上好的瓷,慵懒的发髻盘在脑后,修长笔直的腿上松松软软地缠有一束嫩色的藤蔓植物,从脚踝一直爬上腰际。林砚臣看着她,又看了看自己的画。

    评委们都好奇地探头,坐在最好的角度的林砚臣,撕干净了自己的画,头也不回地冲出考场。一个留着小胡子的男人蹲下来,把那些大碎片拼了拼,审视了几秒,然后跟了出去。

    林砚臣把自己呛着了。很久不抽烟,大口的劣质烟雾让他泪流满面。小胡子男人递过一盒上好的过滤嘴,林砚臣却推开了:“谢谢,我不抽烟。”

    “不错的天资,不错的技术。只是起笔的调子定偏了,不画也好。”

    林砚臣看着这个男人。

    小胡子男人摸出一张简陋的名片:“我在美院附近开画廊,有机会一起喝茶,聊聊。”

    “不用了。”林砚臣把手里刚买的一盒油画颜料一支支丢进美院的人工湖里,又把画笔劈劈啪啪折断了,像添柴火一样塞进垃圾桶中,丝毫不理会那只夹著名片的固执伸过来的手,离开了这个让他心烦意乱的地方。

    他翘课来参加美院的小圈子专业比赛,却注定了要输的一败涂地。

    校门口,当年要报考美院的学生由家长陪着,带着全套漂亮的画具走进校门,背上那不算轻的合金升降画架似乎成了骄傲的大资本。林砚臣恨不得自己是个瞎子,恨不得他从未看见过世界的五光十色。

    他饿了。生理需求在嘈杂的中午变得莫名凸显,远远高过能在精神上带给自己愉悦的绘画。他忘记了自己攒了4个月津贴才凑够了这一场的报名费,也忘记了刚才的沮丧,买了一支香甜的玉米坐在石凳上啃。

    那个瞬间,他觉得无助。仿佛是有人规定了,精神享受在境界上一定高过物质需求似的,他很鄙视坐着这里的自己。如果是几年前,那个林砚臣应该是毫不犹豫地抽着烟,把模特画得如同谪仙,让色调美得让人屏息。然后,一个画室的哥们儿会花言巧语地把模特儿哄到自己的住处去,青葱岁月里,大家都只是单纯地互相为了一段可供珍视的精神享受而在一起喝啤酒,唱老掉牙的卡拉ok,漂亮的模特会保守地蜷在看来最淳朴的林砚臣的身边沉沉睡去。

    现实如此荒谬。林砚臣从门卫那里领回了自己的衣服,躲进厕所里,再出来的时候,是一个笔挺的军校生。他把那身沾了颜料的衣服送给了地铁里乞讨的老人家,然后乘着电梯,深入地下,缓慢地,混入那些从来都平平常常的人里。

    15点8分,如果他知道自己回到军校的时候会因为翘课而被罚在雷阵雨里仰卧起坐然后感冒的话,即使津贴不够,他也会打车的。

    朝花夕拾(二)

    凌寒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是国安部的优秀特工,是凌易为之骄傲的儿子──举止像个贵公子,却在行动里有以一当十的技巧和锐气。凌寒有时候会认为世界上如果一定要评选一个完人的话,那么能入围决赛的应该只有他和江扬。

    然而很快地,他发现了江扬的不完美之处:江元帅为长子划定的学习范围里,江扬挑了他并不十分擅长的数学,反而是江立在这方面有过人的天赋,经常是含着棒糖猫在哥哥脚下捡草稿纸折飞机的时候,就发现了哥哥重复的计算错误。

    凌寒骄傲而固执地告诉自己,他是完人。完人的定义就是无所畏惧,无可挑剔。蒋方从心理学角度对凌寒做思维辅导,提到过重复强调内心需求所能带来的强大力量,凌寒很快就学会了,他忽视自己的秘密。

    他非常恐惧疼痛。

    尤其是这种手术后的疼痛,从骨节里透出来,一寸一寸爬上皮肤,蔓延开来,骤然放大,然后死死箍在伤口上,持续不断,就像一个完美的正比例增函数。

    肺底的旧伤发作的时候,呼吸都是疼痛,人生中最自然最重要的部分变成了分分秒秒的折磨──凌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