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立起,拍一拍唐会长的肩膀,他推开皮椅,迈开长腿踱步走到长桌的另外一端,曼珍远远地坐在这一端,只听这人轻启薄唇慢慢讲:“我先说说你们被收购的好处。一,我有场地和能力让你们纱厂即可搬迁,也可即可开展生产。二,初期的订单我可以打底做保证,相信这个你已经清楚。三,如果金小姐实在介意名头这回事,纱厂仍旧挂以前的牌子。四,金小姐仍旧是它的主事人。”
吴敬颐的两条手臂撑在光滑的黑檀木桌面上,一双眼不含任何情绪,黑沉皑皑地射过来:“唯一改变的,只不过时实际所属权不在你手里罢了。”
第64章 天赐灵犀
这跟天上掉馅儿饼有什么区别?不论是做什么生意,说到底,不就是挣钱?金家的金来顺纱厂整个都瘫在郊区,政府干不过洋人,租借绅董就是老大。他们不松口要拿地,小小的纱厂算得了什么?
唐会长不耐烦地举拳咳嗽一声,好歹给吴敬颐面子,耐着性子对金曼珍道:“你这厂子,金小姐,说老实话,白白送人都没人接手?谁会要?根本不值钱,还是负资产?吴先生他已经为你万般着想,都是好意,怎么你还拉着个脸呢?”
曼珍提包起身,脸色自然是很差,如果可以她当然想甩包走人。
她对着唐会长弯腰鞠躬,姿势标准谨恭,风衣是个正常的款式,只是穿在她身上有些空荡荡,腰间松松,从长袖处露出的一截柔细的手腕,手腕上带着一块红色的细带子腕表。全身上下,或许就这块腕表还值点钱。
唐会长见她态度如此,再看她的脸,娇娇嫩嫩的还是这个不大的姑娘。他的同情心有限,再道:“你还是仔细想想吧,对你真没坏处。有什么可担心的?再担心,我给你打包票,如何?”
曼珍心道,这自然是不如何。你打包票,我能信么。
她朝立在对面的男人看去,吴敬颐已经直起腰板,单手插在西装裤的口袋里,右手手肘搁在桌面上,指节在上面咚咚的敲了两下,眉心略略皱着,公事公办道:“我很有诚意,合同已经准备好,你可以拿回去看。”
曼珍走上前,从他的指尖中接过合同,同样是公事公办的点一点头,应承着好。她从华文印刷大楼里出来,凉风从侧面扑过来,曼珍将飘下来的碎发别到耳后,张叔已经把汽车开到门口等候,小环跳下来给她拉车门:“小姐,到底怎么回事呀?”
曼珍刚刚冲胸而出的愤怒也就慢慢的飘走了,她在想,这件事的确是从方方面面来讲,对金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唯独一点,金来顺纱厂,于她于爸爸的意义难以用言语形容。如果苏亦清没有事,他会怎么说?
金曼珍的僵持和固执,在唐会长看来就是顽固不化,不懂变通,甚至是痴傻,在吴敬颐看来,却是意料之中。
又三天过去,一辆闪亮的黑色专车跑到商贸大厦底下停着,曼珍才从办公室出来,便听到有人喊金小姐。徐国文穿一件湖褚的长袍朝她招手,曼珍认得他,当初在金来顺纱厂,就是这人带头闹事。她对此人印象非常不好,徐国文却是长进了不少,少了愤青土匪式的做派多了礼貌客套:“以前是我冲动不懂事,望您原谅我以前的错。今天是我们吴先生邀您吃饭,聊一聊合同的事情,不知道您有没有时间?”
曼珍怎么会没有时间,这次谈话已经必不可免,一大早的,旧债主纷纷找上门来要债,银行也打来电话要她还贷,债务像高原雪山一样兜头压下。除非她一心抱着纱厂去死,或者带爸爸远遁天涯海角,那么她唯一的选择,就是上车去见那个人。
车子驶入租界,在湖边一处幽深的花园洋房外停下。四五个穿着短款燕尾服的西式服务生,像是接龙一样,把大圆盘子装的餐点送进大厅。徐国文请她进,曼珍好歹松一口气,旁边有人不断走动,她多少放心一些。
长条形的餐桌上,摆着琳琅满目的佳肴,中间搁一只鎏金的白色三叉烛台,旁边放一只大肚瓶,上面插着饱满芬芳的绣球花。空气里隐隐有香氛的味道。
徐国文打了个响指,不相干的人都退了出去,他弯腰笑一笑:“您且先等一等,他也是刚回来,正在楼上换衣服。”说着,他自己也走了。
四下无人,曼珍并拢双膝身体前倾着坐在靠背椅上,不知为什么越来越紧张,紧张到她需要自己倒酒,非得把酒精灌进体内搅一搅。她现在是越来越爱喝酒了,把餐前酒当白开水,咕噜噜的让酒精滚入滚烫的肺部。正当要倒第三杯时,一条长手臂从后伸出来抓住酒杯,白袖子挽到小臂处,小臂上分布着肌肉和青色的筋络,吴敬颐的声音从后耳处喷来:“多久没见,你就染了恶习。”
他抽走了酒杯坐到对面,很不怕冷的只穿一件无领的绸料衬衫,下面也是褚纱的长裤,还有些氤氲的热气从身上飘出来,两腿一交叠,他便仰头把曼珍的酒给喝干了。
这话当真难听,可这不是得罪他的时候。
吴敬颐说请曼珍吃饭,还真是吃饭,全因两人除了公事就无话可说,至于他们二人之间公事的水分之足放在一边先不谈。兄妹二人一个比一个实际,等于钢筋碰上水泥墙干巴巴冷硬硬。曼珍的胃口极差,慢慢的嚼碎了两片煎牛肉,这冷淡无聊的氛围另她窒息,于是撑着桌子去拿自己的酒杯。
这次吴敬颐没有拦她,反倒是静静的望过来,说不上是个什么表情。冷淡中带着微些的烦扰,有点不耐烦地拿开脖子上的餐巾,绕过长得不行的桌子,步子看着不大,然而腿太长,没两下子就过来这边,亲自握住黑色的红酒瓶,略一躬身,将漂亮的红色液体送进曼珍的酒杯。
曼珍看着酒液冲进透明的高脚杯,饱满的水珠往玻璃上挂一挂,点缀得晶莹美丽。她终于缓了一口气,端杯送到唇边,然而吴敬颐重新坐回去,手里拿着铮亮的刀叉,眼皮都不抬,道:“苏亦清给你带的好头。”
曼珍吞咽的动作一顿,吴敬颐敛着下巴,把切的规整精细的牛肉送进薄唇里:“难道你不知道有句话叫酒能乱性?”
他说话的语气就是那么平平常常的,并没有带着明显的讥讽,就好像在说今天的天气还不错。然而曼珍却因为这句话烧透了脖子脸颊,热气从细绒毛衣衫里往外冲,她气得要爆炸,深刻怀疑对方意有所指。
她晓得自己不是小孩了,再也做不出恃宠而骄的姿态,也知道自己处于绝对的劣势任人宰割,可是从胸口处撞出来的焦躁和愤怒让她濒临发疯,她真想撕了他的嘴,撕掉他的伪装和试探。
敬颐慢条斯理地咀嚼着牛肉,牛肉六分熟,鲜嫩多汁还带血丝。他的眼神如一张网朝曼珍无声的抛过去,此曼珍已非彼时的金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