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 作者:谦少
分卷阅读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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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还是纪容辅的车。
据说有司机开车要坐后座方显派头,我们两人一人占据一边后座。我吃螃蟹时喝了一点黄酒,远不到微醺,不过不想说话,所以装死。
好在路不算长。
车快到伊颂时,纪容辅却忽然叫了停车。
不只是我,连司机也是一脸懵,不过司机比我听话多了。
“你先回酒店,我们走回去。”
我直到下了车,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我们”真的是我们。
午夜的北京依旧繁华,这段地段尤其,因为刚刚下了个很复杂的立交桥,这一片墙就在桥下不远,左手边是川流不息的东三环主道,右边是高高的护土墙,墙上遍布六角形图案,沿着长长阶梯走到墙顶,才是北京繁华的夜生活,饭店也好,酒吧也好,那些建筑都在我们头顶右侧十米以上的位置,整条人行道上除了一个在风里瑟瑟发抖的流浪歌手,就只有我们两个人。
要是现在上面有人砸个砖头下来,不偏不倚砸中纪容辅脑袋,估计纪家就没有四肢健全的继承人了。我又忍不住恶毒起来。
纪容辅不说话,只是安静地走路,他大概是绅士风度泛滥,习惯性走外侧,人行道没有围栏,据说东二环车流中心是自杀盛地,分分钟碾个粉碎。
不过要是真的砸石头下来,应该也是砸死我。
对于一个曾经梦想是复兴乐坛的人来说,这种死法未免太冤。
所以我最好现在最好是赶紧跑过这一段路,或者把吉他顶在头顶,保住一条小命再说。
但是我没有跑,纪容辅也没有跑,我们都只是静静地往前走。这氛围像极看电视的时候有个台在放一首你喜欢的老歌,而沙发柔软,你不困不饿也不渴,所以一动不想动,只想这样懒洋洋地躺到天荒地老。
路灯的光洒下来,空气中其实有许多浮尘,我偏头看纪容辅,他难得地没有转过头来,他的侧面很漂亮,眉骨高,眼睛无比深情,我喜欢他线条干净的高鼻子,和他因为知道我在看他而微微勾起来的唇角。
他身上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从容又优雅,他的肩膀好看,手臂修长,昏黄的路灯照在他眉骨上,深琥珀色的眼睛像一汪深潭。
“林睢。”他忽然转过头叫我。
“嗯?”我迟疑地回应。
他对着我笑,抬起手朝我右边一指。
彼时我们正走过一个转角,路灯在我们背后,我茫然地朝他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我右手边的墙上,一大片茂盛的植物从墙顶倾泻下来。
应该是月季,或者蔷薇,苍绿的叶子映着路灯的光,像瀑布一样开满了奶油色的单瓣花,花心里有一团紫色,像一只只漂亮的眼睛。这地方是个风口,带着水气的风刮得花枝微微晃动,苍翠的叶子翻转来,像波光粼粼的湖面。
暗香浮动,灯光昏沉,连我这种向来厌恶植物的人也有一瞬间的目眩神迷。
纪容辅对着我笑,不带一点居功,他背后车流穿梭如织,风吹得他一缕碎发落下来,正好挡在眼睛前面。他的眼睛笑起来是微弯的,像晴天下梯田的水面,天光云影掠过一霎那,下一秒却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他说:“我上次从这里过,看见这个,就想起你。”
有那么一瞬间,我仿佛闻见了游泳池边的温润水气,那栋小洋楼的月季也开得很好,我从来以为他只当那晚的我是跳梁小丑。
我不知道他看见美景也会想起我。
我曾经在叶霄借来的书上看见一句话,那句话说:有一天,我在路上看到一棵奇形怪状的树,第一反应是拍下来给他看,那时候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
我也大事不妙了。
已经快到伊颂了,我越过他肩膀,就能远远看见伊颂的大喷泉,银色的水柱在空中交织,我们前方是很大的一个露天停车场,安静且黑。
我应该装作若无其事的,我家离这不远,我走路不到十分钟就能到家,我是一无所有的赌徒,一如我小时候看见的那个消瘦的工程师,我怎么赌得过纪容辅,我怎么样都是输。
但是我肩膀的吉他忽然变得重起来,我不是没背过更久的吉他,但我从未觉得它这么重。
因为那时候我的听众不是纪容辅。
谁也不会是纪容辅。
我终于站住,我的手勒住琴盒的背带,我问他:“纪先生,你没有告诉你哥哥我在做美食节目,是吗?”
纪容辅笑了。
他说:“为什么要说呢?你是个歌手啊。”
真要命,我十六岁写歌,写到现在整整十年,傻子都知道我是个歌手,但是他一句话,我竟然会觉得自己心脏在发抖。
风从远处吹来,我仍然可以闻得到蔷薇的香味,路边花坛里种的是黄杨,水泥花坛边也许还带着一点湿气。
我听见我的声音问他:“纪先生,你平时听什么音乐。”
“莫扎特,肖邦……”纪容辅双手插着裤袋,真难得,他竟然也会这样轻轻摇晃身体,路灯照下来,他的眼睛看着我,像雨洗过的晴空,他的睫毛真好看。
应该带gibson的,至少谈民谣更清澈些。
我放下了琴盒,钢琴烤漆的琴盒面冰冷滑腻,红色丝绒里静静躺着我的琴。我握着琴颈,托着琴底,把它拿了起来。琴弦冷而硬,我的手指印在琴身上。
我手心里都是汗。
“纪先生,我给你唱首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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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街灯这首歌的时候,是二十一岁,六年前,那时候我正在筹备我的第二张专辑,整个华天都叫我少爷。
其实真少爷,假少爷,一眼就能分得出来,不是每个人都有不管怎样被纵容都能坦然承受的底气,不是每个人都是纪容辅,怎么看都是落难的王子。
我有整整半个月,一个旋律都写不出来。我每写出一个和弦,就会在脑中判断它能不能配得上这些人的期望。
我第一次失眠就是在那时候。
后来我躲在华天大厦偏僻处吸烟时遇上叶霄,他就是典型的被惯坏了的人,精通威胁勒索,我们一起拉开落地窗吸烟,二十层楼看下去,城市的灯火像元宵节的河灯。他站在窗边跟我聊他为什么要做音乐,他说他从记事开始就知道自己活不过三十五岁,他说他小叔长得比他还好看,现在人悼惜港片全盛时期,三个人并列,聂行秋,周子翔,叶锦年,死亡不分先后。他小叔死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看着,一米七五的人瘦到九十斤,关节全部变形,那么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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