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个身材魁梧的彪形大汉站在前院,完全挡住了她的去路。陆濛濛扫到他们手上的各色武器,双腿直发软,其中一个留着一字须的大汉拿着绳子,恶狠狠地盯住她:“不想挨打就乖乖听话,我们只要钱。”
陆濛濛被反绑住双手推进主卧室时,看到了晕厥在地的林令。她心里一惊,正要扑过去时被一个大汉捞回来,仿佛扔玩具一般往相反的方向一推:“让你找房产证准备签字,不是让你来会小情人!”
陆濛濛浑身发抖:“你们把他怎么了?”
为首的大汉很不耐烦:“我说了,我们只是收了钱来办事,绝不会搞出什么人命官司来。这小子跟狗一样坐在你家门口好几天了,我们一靠近,他就扑上来跟要咬死我们一样,属实烦人。这不,揍了一顿就乖多了。”
陆濛濛又惊又惧,颤声道:“你们就这样把人扔在这里,难道就不怕他出事吗?”
“不怕啊,哥行走追债江湖十多年了,当然知道什么才是科学的折磨人的方法。你要是不乖乖把房子交出来,照样有你好受的。”那壮汉说着眯眼笑起来,满脸横肉堆叠,粗糙的一字胡因长期油熏而变得油光发亮,看得人不寒而栗。
陆濛濛强撑着坐起身,她现在被五花大绑,完全没法儿摸到手腕上的符咒,再加上早上见到萧先生那副虚弱的样子,她也完全不敢这样贸然地召唤他。眼下唯一的办法,是先稳住这群壮汉,再想办法逃出去。
于是,她深呼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问道:“你是我爸爸以前的债主雇来的,对吗?”
壮汉冷笑一声,并不上钩:“小丫头,别耍花样。”
“我没耍花样。你既然是追债公司的,就应该知道,我爸爸已经失踪很多年了,那些欠条的法律追诉期早就过了,我即便是他的亲生女儿,也没有一辈子都要帮他还债的义务。”
壮汉仍然冷冰冰的,不为所动:“丫头,哥当年背法条儿的时候,你还没投胎呢,跟我说这玩意儿有什么用啊?追诉期会过,但这人的记仇心,它不会过期啊。”
一言一语之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聚在那个瞧起来格外胆大的小姑娘身上,没人注意到房间黑暗的角落里,那个遍体鳞伤的少年忽然醒了过来。他在巨大的黑影中抬头,第一眼瞧见被粗绳捆住、在地上蜷坐的陆濛濛,还有站在她面前的那个彪形大汉,手里拿的那把明晃晃的尖锐物体格外刺眼。
少年突然感觉脑充血,疯了一般扑过去,很快和那个大汉扭打成一团。本就狭窄的房间内乱成一团,直到陆濛濛听到林令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带头的男人惊呼一声“玩大了”,那些巨大的身影才四散开去,留下蜷成一团的林令,捂着肚子上的伤口在呻吟。
陆濛濛没来得及起身,几乎是用膝盖发力爬到林令身边的。她终于看清了林令的脸,和那天在娃娃机面前见到的一样,灰白,阴骘,满是伤痕。最令她难以承受的是他的眼睛,她从没有见过任何一双如此毫无生气的、悲凉阴郁的眼睛,丝毫寻不见当年那个美好少年的踪迹。才不过短短六年,他究竟经历过什么?
她忽然就想起那些年里和她一起长大的少年林令,白白软软,温柔得像戳一戳就会陷下去的棉花糖。总是那么热情灿烂,那么好脾气,等在小石桥上和她一起去上学,摘他家花园里的小花送给她,跟在她后面“小濛小濛”地叫。
现在,他也那样用力地呼唤着她的名字。
他说:“小濛,快跑啊。”
(6)
容戈用了不到一盏茶的工夫,讲了少年林令的故事。
林令出生在钟山脚下的某个小镇,书香世家,父母都是学贯古今的教书匠。从小泡在爱和礼教中长大,相貌姣好,成绩优异,一双比秋水还要温润清澈的眼睛,只消一眼就能勾跑小姑娘们的魂儿。这原本是个拿着小说男主角剧本出生的少年,只可惜前世不修,打千年前起就被判下轮回之劫,今世不出十五岁便遇劫夭折了。但这回他执念极深,未入轮回,惹烦了判官,被流放到不周山上守灯塔去了。
对容戈来说,谁去守那个破灯塔本是无关紧要的事。却逢神界颁布新法,总赶着各个在位的神多体恤尊重下属的权利,说什么“要让所有为神界工作的种族都拥有幸福感和存在感”。
这四海八荒内,要论最没存在感的,莫过于不周山的守塔人。人不人、鬼不鬼、神不神,独居在人界与神界的最尽头,守着一座永远不会被靠近的灯塔,只与星辰、云海为伴,孤独得仿佛所有时间都会在此静止,永远不能流淌过去。
容戈怜他寂寞,便承他一年一周的假期。少年攒了五年,终于在这个深秋告假,第一次离开了那座云雾茫茫的高塔。
“但我不曾想过他会遇到你。”容戈淡淡瞧了一眼萧先生,道,“以他的半人半鬼的体质,自是最怕遇到神族的,连你的近身之物都碰不得。但说到底,他只是个罪孽深重,却又执念难消的可怜人罢了。”
萧先生一句问到点子上:“这么说,他前世当真是谢英招?”
“我真不明白。”容戈托腮,戏谑道,“天眼这种这么有趣的神力,瞧人一眼便知其前世今生,你怎么就忍心封印了呢?”
萧先生没心情和他扯皮:“回答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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