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写好之后,主人公无一例外全叫玉墨小书生,画风更是一本塞一本的香艳。
然而,交稿子的时候,黑心又记仇的奸商白檀却不太满意,反而很有心得地点评道:“不行不行,还是太保守,尺度完全可以再大一些,反正这会儿还没绿网,没人限制我们必须写脖子以上,而且,玉墨小书生这名字,一听就给力给气的,怎么能让他左拥右抱收后宫呢,改!必须改!怎么改?就把这些原来的琴娘、云儿、碧痕还有那谁谁,反正就是所有红颜知己、露水姻缘,全都改成英气勃发、身高八尺的须眉男儿,什么,写什么?这还不简单,断袖分桃、兄弟结契,懂?”
一众刚刚改行当写手,廉耻心尚存的秀才,艰涩道:“……啊?”
白檀恨铁不成钢,没办法,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些人毕竟还是比较迂腐,一时突破不了羞耻感,他直接道:“来来来,笔给我,我来写。”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衣食父母雪夫人竟然还会写话本。
白檀拿出之前某一世掌握的写作技能,大手一挥,走笔如龙,唰唰唰写了几页,三千余字内容一气呵成。
众写手挤作一团,共同看了那直白露骨,香艳无比的一章,只觉得突然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个个如遭雷劈地望向白檀。
白檀起身,气势十足地训话,“做写手呢,脸要厚,心要黑,自己恶不恶心不重要,重要的是读者看得恶……呃,舒心。”
众人握着笔瑟瑟发抖,点头如捣蒜。
在白檀的启发下,写手们文思如泉涌,话本写得猎奇又有趣,虽是为世不容,却缠绵悱恻,哀婉动人,超越身份地位,世俗伦理,谱写出一出出旷世奇恋。
照常理推测,喜欢写小说的人,通常也喜欢看小说。
正如白檀所料,那位玉墨小书生再次去买新出的话本来看时,甫一掀开扉页就被惊得差点失手扔出去,哆哆嗦嗦地说道:“玉墨小书生……粉嫩诱人的菱唇……幼鹿般纯真无辜的双眸……动不动就嘤嘤嘤……救命,呕……”
有道是英雄惜英雄,白檀与玉墨小书生,虽然隔空掐了一架,但竟然彼此起了惺惺相惜之意,尤其是玉墨小书生,看完话本后本来暴跳如雷,叫嚣着要以笔为刀,狠狠跟写书之人玩一局,但等到发现所有以“玉墨小书生”为主人公的话本,署名都带有鹤闲山庄四字时,就不得不偃旗息鼓。
后来,玉墨小书生生生忍了几个月,实在受不了了,才把铺盖卷巴卷巴,来投奔鹤闲山庄,再然后,白檀凭借自己超凡脱俗,神乎其技地“码字”能力,成功收服了一枚迷弟,更是与玉墨小书生强强联合,狠狠赚上了一笔。
前言休提,却说这日早上,关暮雪得知赫连煜正在什锦斋后院住着,想到当年生父关野便是殒于此子手中,白檀又为了庇护他,多年来忍辱负重,生受了许多委屈,自己早该与赫连煜决一死战,之前被岳立锋、文言明之事牵绊住,现下暂时得以脱身,不若教训对方一番,也免得赫连煜得意忘形。
关暮雪打定主意,从裁云阁走出来后,就提了宝剑,翻身跃马,扬尘而去。
什锦斋后院,几株繁茂葱茏的桃树下。
赫连煜一身张扬鲜艳的红衣长袍,饰以玄奥的黑色纹绣,比之少年意气,又多了些邪肆霸道,虽然已过而立之年,样貌却仍停留在巅峰时期,七分俊美,三分阴柔,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森寒之气。
几名黑衣随从护卫在侧,神态既恭谨,又畏惧,每当赫连煜目光扫过,便控制不住地微微战栗,噤若寒蝉。
赫连煜运功完毕,冷声问道:“她还是未收?”
护卫队长战战兢兢地说道:“雪夫人说山庄内一应俱全,还请教主自行留用。”
赫连煜表情慵懒,眼神却极为冰寒,似笑非笑地说道:“我竟不知她何时与我生分到如此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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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修罗场,正在开启中……
第156章 雪夫人(十六)
众人相继缄默, 不知如何劝解赫连煜时,一身白衣,背负长剑的关暮雪飘然而至。
青年昂藏八尺,气势迫人,剑意森寒, 周围不知不觉肃穆起来。
赫连煜原本懒洋洋地歪在摇椅上, 见状也不禁坐直身子, 颇感兴趣地问道:“关暮雪?你来这里做什么?”
关暮雪冷然道:“滚出什锦斋。”
近些时日,赫连煜在鹤闲山庄屡屡受挫, 本就憋了一肚子火气, 当下不怒反笑,勾唇道:“我若不呢?”
关暮雪长剑出鞘,锋利剑尖直指红衣教主喉间, “死。”
“呵。”赫连煜像是听了天大的笑话,乐不可支道:“看来雪夫人将你保护的太好了, 竟然如此不知天高地厚, 也好,本座今日就尽一尽长辈的责任, 亲自教导你一番……”
话音未落,雷霆一击已然袭来,秋水剑划出刺眼弧度, 狭裹霜雪气息, 扑面而来。
赫连煜出手如电, 反掌在扶手上狠狠一拍, 鲜红衣袖迎风张扬,整个人恰似一抹绯色云霞,倏忽腾空而起,软鞭从腰间抽离,绽开一记响亮的破空声,像是陡然活过来的毒蛇,直直卷向青年脖颈。
关暮雪不闪不避,长剑轻灵飘逸,软缎般滑腻,于阳光下化作一泓清泉,趁着空隙击向软鞭,甫一相接,就爆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刺耳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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