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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一事,说:“再带些……”却突然住了口。她本想让薛氏买些缟素的衣裙,给自己换上,但随后便想到,若是自己真的一身热孝,未免太过招摇,徒增危险,引人怀疑。她眼圈一红,心想:“等彻底安全了,再换装不迟。”

    薛氏见她一脸伤心憔悴的神色,只道她关心杜浒的伤势,又大着胆子说:“小娘子也别太操心了。我看你家官人一副吉人长寿之相,肯定会很快痊愈的。”

    奉书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突然满面绯红,斥道:“什么你家官人、我家官人的,乱说什么!”

    薛氏吓了一跳,将奉书打量了一眼,诚惶诚恐地说:“那一位,不是你当家的……”

    奉书气得眼泪都出来了,“不是!姑娘没嫁人!他……他……他是我叔……叔父……”

    最后那两个字说得毫无底气,连她自己都觉得骗不过去。薛氏露出不信的神色,但也不敢再反驳,告了声罪,出门去了。

    奉书心里砰砰直跳,对自己说:“也难怪。我穿着一身男式蒙古袍子,头发也没好好梳,她也没法从我的穿着打扮上看出我是姑娘还是媳妇。可是……可是……哼!”

    她知道薛氏和自己素不相识,一时错认,原也情有可原,但心中仍是压不住的火气,仿佛被她戳穿了什么不可告人之事一样。也不回房,气鼓鼓地在外面坐着。旋即薛氏带着只活鸡回来,见她生气,也不敢说话,自行下厨宰杀,熬了鸡汤便走了。

    奉书这才回到房里,慢慢服侍杜浒喝了半碗鸡汤,闻着余下半碗汤的香气,咽了咽口水,对自己说:“剩下的鸡汤全留给师父。况且我正在丧期,也不能沾荤腥。”于是将鸡汤放回了厨房,只就着酱缸里的咸菜,慢慢扒了一碗白饭。

    眼看着天色快速暗了下去,奉书不由得有些心慌。白天她焦急忙碌,听到屋外的路人之声,不时担惊受怕,尚且无心胡思乱想,可现在,远处村庄的鸡犬之声渐喑,她只觉得一阵凄凉之感又席卷全身,点了蜡烛,燃了炭盆,怔怔地望着烛火出神。

    杜浒虽然在旁昏睡,她却不敢多看他一眼。方才薛氏的那一句无心之言,一直在她心里翻来覆去地响着,让她好不烦躁。

    最初识得他时,他是大人,她是小孩。她拜他为师,跟在他后面做小尾巴,心中隐隐约约的,似乎便是把他当成了父亲的替身。那之后,虽然他有时候会斥责她,会蛮横地管束她,她也全不在乎,反倒觉得这才是一个长辈该有的样子,才能有些家的感觉。

    可现在自己不是小孩子了……从父亲离她而去的那一刻起,她就长大了,不再需要师父像父亲一样庇护她了。现在,她是个和他一样的大人。她已经十五岁了。大姑娘,小女人。虽然没人给她行笄礼,但毕竟也到了及笄的年纪,可以嫁人了。薛氏不就把她认成小媳妇了吗?

    薛氏管他叫什么来着?“当家的”……说的是丈夫吗?真有趣,她头一次听到这种市井俚语,粗俗是粗俗,却也真亲切……

    奉书捂住脸,想笑,又想哭。不能再想下去了,再怎样,也不能对师父产生那种想法……从小读过的书、听过的道理、耳濡目染的礼义道德,都明明白白地告诉她,弟子事师,敬同于父。要是自己有一分一毫对他不敬的念头,那简直和与自己的父亲一样荒唐。

    可是心中的那一小团火,却怎么也不肯听话地熄灭。有时候被她狠心踏得熄了,有时候又不知不觉地死灰复燃了。而现在,她正经历着一生中最孤苦无依的时刻,自制力大减,那团火烧得愈旺,把她冰冷的心烘出了一丝暖意。

    她一遍一遍地低声叫道:“师父,师父。”声音很轻很轻,生怕让身边的师父听见。虽然他还在昏迷,她就算声音再大几倍,他也是听不见的。

    她想:“幸亏师父不知道我的这些腌臜念头……他一直把我当乖孩子,这才一直对我好……要是、要是他发现我不乖,肯定会伤心失望的,会说我不配做爹爹的女儿。”

    想到父亲,心中一阵酸楚,那团火苗才稍微暗了一些。她转身看着杜浒被烛光照亮的半边脸,又想:“我就这么陪在他身边,像侍奉爹爹一样侍奉他便好,千万千万千万不能让他察觉出别的什么。”

    这么想着,眼前似乎出现了父亲的身影,和杜浒的身影重合在一起。

    可那重合的身影随即又分开了。他和父亲一点也不像。奉书大着胆子凝视着他。他的身躯魁伟刚健,好像一株经霜历雪的孤松,浑不似父亲那般清癯淡雅,如同芝兰玉树。他的面庞黝黑粗糙,远不及父亲那般面如冠玉。他的双眉粗重浓密,如同刀锋裁过,而父亲的眉毛秀气斯文,好似笔墨点出。他的双眼轮廓清晰,像是深深刻出来的一样,此时紧闭着,眼睑盖住了无穷无尽的风霜和勇气。而父亲,他生着一双`飞扬的凤目,顾盼烨然,眼里全是潇洒和文章。

    奉书痴痴瞧了一阵,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描着杜浒的眉毛和眼角。这张脸并不是世间最好看的。然而这副五官组成的面孔,世上只有一个,再没有第二个。若是这副面孔从世上消失了,世界就永远不一样了。

    平时她对杜浒总是仰视,也不敢多看,此时方才发现,他的睫毛原来又浓又长,将眼下扫出一片阴影,即便是昏迷时紧闭着,也显得又深邃,又有些威严。他的左耳廓上生着一枚小痣,下巴上则有道淡得几乎看不出来的伤痕。他的右手搭在胸前,手腕上隐约有两排细细弯弯的牙齿印儿,那是两年前的中秋之夜,她一口咬下去的。

    奉书心头涌起一阵苦涩的甜意,胆子大了些,跪下来,伸手抚过他的额头,让他枕上自己膝盖,轻轻把他纷乱的头发解开。他的头发又硬又直,不太服帖,她用小细指头一下下的给他梳,重新束得整整齐齐。

    由于数日未修边幅,粗硬的胡茬刺破了他腮边的皮肤,将她嫩嫩的指尖扎得又痛又痒。她以前见过不少次他给自己剃须,此时有心想用小刀给他刮刮胡子,但又多了些没来由的担心:“万一他突然醒过来,看到刀子在眼前晃,可要吓坏了。”

    虽然他一点也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想了想,掏出手帕,轻轻蒙上他眼睛,这才把小刀拿出来,擦一擦,慢慢的从腮边开始给他刮。开始还不太敢,到得后来,便越来越顺手,眼看着青茬消失,一点点露出麦色的皮肤。末了把他的脸擦干净。摸摸他被刮干净的下巴,居然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