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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门开了,一个裹着头巾穿着短打的妇女先是小心翼翼地伸头察看,正对上西门庆皱着浓眉的一张俊脸。

    她吓得往里一缩,片刻后,重新冲出来,手里拿着一把大刀,直奔西门庆而去。

    西门庆一闪身,避开她这一劈,往旁边跳开,紧接着挥鞭而至。

    妇人挥刀去挡,马鞭缠住大刀,两人像拔河似的各自使起力来。

    女人的力气到底不如男人,西门庆猛地加力,一鞭甩飞了她手里的大刀,再一鞭将她整个人死死缠住。

    跟来的差役赶紧上前,将妇人结结实实地捆了。

    西门庆从后门进入,大堂里流起了血河,那男人砍伤了数位排军差役,像发了狂的野狗似的。

    西门庆静悄悄走至他身后,猛地朝他背上踹了一脚,将他踢得一个趔趄,反身朝后就是一刀。

    西门庆扭腰避开,往旁边踏了一步,一个飞身踢掉他手里的刀,然后两人赤手相搏。

    没倒下的差役排军俱都挥舞着手里的□□,嘴里呼呼喝喝,给他们的长官鼓劲。

    杨荣贵先是在外面等待时机,等到差役将捆好的妇人送来,他赶紧举刀进店,要帮西门庆的忙。

    西门庆哪里用得着他帮,几个闪身之间就将已消耗了大半力气的男人踢倒,重重一脚踏在他的胸口,威严喝道:“捆起来!”

    躲在桌子底下观战的客人们这才战战兢兢地爬出来,对西门庆的身手称颂不已。

    西门庆朝大家拱拱手,领着差役检查这间黑店。

    厨房的灶上正炖着一锅肉,伴随着沸腾的咕嘟响声,喷香的肉味从里面漫出来。

    好几名差役感觉自己的肚子也在咕嘟直响了,有一位甚至夸赞道:“这炖的是什么,真香啊!”

    有长官在,他们到底不敢造次,只咽着口水掀开锅盖略看了看就放下了。等检查到柜子时,发现里面有一条没吃光的人大腿,西门庆紧皱眉头,好几名差役当场吐了。

    刚才说炖肉真香的差役吐得最凶狠,恨不能把肠子呕出来。

    一路来到后院,院里有一块地皮很新,像是刚翻过,西门庆用脚踢了踢,吩咐道:“挖开。”

    挖开一看,里面埋着十几具剔得干干净净的人骨。

    因牵扯到十几条人命,顿时成了大案,将那一男一女捆绑着押送到衙门,西门庆请来王知府,开始审问。

    原来,这两人是在老家惹了事,呆不下去,一路逃窜至此。

    他们本想去梁山的,可梁山在山东境内,路途遥远,不先弄点银子难道要一路讨饭过去?

    有一身武艺却不去打劫,他们哪里会这么委屈自己,当日途经这家小店,本来想吃霸王餐的,眼见店家只是一对年老夫妻,于是趁黑将他们杀了,第二日告诉大家,自己出钱买下了这间店,原先的店主带着银子投奔子女去了。

    于是,也没人追究,就让他们这么鸠占鹊巢地住了下来。

    不舍得使银子买肉,正好担心被抢的客人去报官,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杀来吃了。

    一路尾随而来的民众在路上听了个大概,群情激愤,围在衙门口要求严惩。

    西门庆审清案情,安抚众人道:“大家放心,我一定禀公办理,将实情上报。”

    顿时,这群民众看西门庆的眼神如看青天大老爷。

    西门庆提笔写了一份奏章,交给王知府看过,才往上报。

    判决很快下来,定了一个月后处斩。

    作者有话要说:  多谢【豆子.沈】、【小希】、【】灌溉的营养液~

    ☆、第 139 章

    西门庆在外面直忙了一天才回到家。

    他事先也没跟李瓶儿说自己要去抓坏人,李瓶儿只以为他下衙被同僚绊住了脚,便没放在心上。

    等他乐呵呵地回来,李瓶儿迎上去替他宽衣,看到袍角上的污渍,奇怪地问:“老爷去哪了,怎么把衣服弄得这么脏?”

    “呵呵。”西门庆脱下脏袍,顺从地换上李瓶儿拿给他的葱青绣金锦袍,“去抓了一对开黑店的。那两个找死的竟然吃人肉,还想上梁山,活该斩头。”

    李瓶儿吓了一跳,脑子里瞬间浮现出人肉包子的故事,一时又想到武松。

    这些视人命如草芥的强盗恶狠极了,两厢对阵,他们光是在气势上就赢了一头。在你还想着如何将对方打趴下,再也动弹不得的时候,人家琢磨的是如何一刀结果了你。

    当初西门庆对上武松,也只是险胜而已,如今一对二,况且,没点武艺的好意思上梁山?

    如果老爷打输了呢?那不就当场被杀了吗?

    她和孩子们该怎么办?

    李瓶儿思维发散得很远,甚至遥想到自己带着三个孩子回到清河县,和吴月娘依偎着度日的情景,这让她后怕不已。

    于是,她哆嗦着嘴唇:“老爷!衙门不是有差役吗?你怎能一声不吭的就去剿匪呢?要是有个万一,留下我们孤儿寡母的该怎么办?”

    “你放心,”他握住她的手,这才惊觉她手心冰凉,知道她是吓着了赶紧安慰,“我没事,带了几十号人呢。我一鞭子就打倒了那女的,再一脚踹翻那男的,轻松得很。”

    李瓶儿在榻上坐下来,扭转身子背对着他,想着想着,眼泪忽然涌了出来。

    她一点也不喜欢这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

    她本来是很讨厌西门庆的,谁知却慢慢地被他感化。他的温柔体帖,他的霸道,他的无赖,以及专属于她一人的轻浮放浪,如春雨润物一般将她融化。

    她好不容易适应并习惯了这种日子,忽然西门庆又作妖了,干起这种危险的活儿。

    他要是不在了,她怎么办?

    她边哭边控诉:“你是成了家的人,就算不顾着自己,也该想想我和孩子。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我和孩子会过什么日子,你知道吗?早知道你这么冲动,我当初还不如嫁给一个老头做妾呢,起码老头子不敢上赶着去找梁山好汉送死。”

    “我对你和孩子还不够好?”西门庆见她哭了,顿感事态严重,顾不上系袍子,膝盖一软就跪在榻上,不断朝她拱手作揖求饶,“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吗?我能干那没把握的事?你放心吧,真到要紧关头,我逃起命来比谁都快!”

    李瓶儿见他又是下跪又是作揖的无赖样,反倒被气笑了,伸手拉他:“起来,一个大男人给女人下跪,像什么样子。”

    西门庆不肯起来,越发跪得端正笔直,嘻皮笑脸地说:“跪自己的娘子不算什么,只要你能消气就好。”

    李瓶儿听见娘子一词,心中微动,一张俏脸立刻浮上一层粉红的娇羞之色。

    西门庆看得心痒,正想凑过去亲个嘴,李瓶儿忽然想起什么,又冷了脸:“你这双金贵的膝盖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