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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力道:“嗐,我只是说姜家有这个本事,没说一定是姜家干的。京城的水深着呐,有些人家虽然没姜家这么厉害,可悄没声息地弄死几条人命,简直是家常便饭。”
叶守川道:“京城暗处的动静,没有什么能瞒过姜家。就算事情不是姜家动的手,姜家也一定是知道的。”
“那咱们就去姜家!”元墨道,“他家十七公子是红馆常客。”
她说着就要走,叶守川一把拉住她:“人命关天,若真是姜家干的,他肯帮着你对付自己的家人?再者他是有名的游手好闲,在家中只怕也没什么实权,若是他把事情捅出去,反而容易打草惊蛇。”
唯一办法是抓住作案之人。
只要抓到人,便能顺藤摸瓜,揪出藏身在暗处的恶徒。
可京城实在太大了。它城阔五十余里,人口近二百万,分为外城、内城、皇城。要在这样的一座巨大城市中寻找一个失踪的小女伎,形同大海捞针,要抓一个潜藏其中的案犯,也同样难于登天。
谁也不知道他们下一次会在什么地方动手,单靠府衙的这点人手根本撒不出网。
只有一计可行,那就是——
元墨和叶守川互相看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出了与自己相同的念头——
引蛇出洞!
第二章
满京城去寻一个神出鬼没的案犯很难,但若是用诱饵吊案犯上钩,却要容易许多。
他们要的是小女伎,那便给他们小女伎。
京城乐坊不少,衙门里登记在册的女伎有数万人,要请个小女伎不是难事,红馆就有几个天天闲着没事干的。
但问题是,把小女伎请来了,要不要以实相告?
告诉了,她会不会吓晕?
不告诉,真出了什么事,又怎么对得起人家?
再说女伎们娇娇弱弱,出事时连逃跑都来不及,也着实危险了些。
身为坊主,元墨第一个感到心疼,于是提议道:“咱们找个男的扮成女伎,不单能当诱饵,还能帮着擒住凶手。”
叶守川抬头,把目光投向院中的捕快们。
他们正在操练,宽了上衣,系着裤子,一个个膀大腰圆,虎背熊腰,呼呼喝喝,声势惊人。
呃……要他们去扮女伎,着实有些强人所难。
赵力嘿嘿笑:“何必舍近求远,二爷不就挺合适?年纪不大,身形不壮,重点是,长得还挺好看。”
后四个字不掺一点假。元墨今年十八岁,春风催柳的年纪,每一寸肌肤发着玉光,一对眸子即便是熬了夜,也依然明朗澄澈,如春日阳光下的清溪。
元墨迟疑了一下。
原因无他,她怕被红姑打死。
不过再一想,她确实是最好的人选——她哪里用扮?她本来就是女的!
“好,我来!”
“不行。”叶守川皱眉,“太危险了……”
“别忘了,我可是金刀龙王的弟子!”
“就你那两下子……”
“瞧不起我?瞧不起我?来啊,比试比试!来!”
比试什么的,当然是不会有。从小到大,面对元墨有意或玩笑的挑衅,叶守川从来都只是后退而已,脸上永远带着三分无奈三分纵容的温暖笑容。
黄伯炖的蹄膀又软又糯又香,元墨用油纸包好一块,团成一团,然后塞进衣服。
塞了两团之后,胸前的衣襟十分圆润地饱满起来了。
门外,元宝和大王循香而至。
大王是元墨捡回来的一条黄毛狗,原名大黄,黄伯是苏州人,整日介唤作“大王”,遂得名。
这一人一狗趴在门边,人是雪白滚壮,狗是油光水滑,一点都看不出红馆已经穷得快揭不开锅的样子,用一种照镜子般的姿势对着盘子里剩下的蹄膀大流口水。
大王:“呜呜呜汪汪汪!”
我要吃我要吃!
元宝:“阿墨,你在干什么啊?桌上那是什么?”
蹄膀啊!客人不点就不可能出现红馆招牌菜啊!
他上次吃到它,好像还是过年的时候呢!
元宝整颗心都被蹄膀吸引,以至于好一会儿才注意到元墨的衣服好像有点不对。
再定睛一看,大吃一惊。
他哇一声惨叫起来:“阿墨你为什么要穿成这样?红姑会打你的!”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大雪天,流落街头的元墨和元宝缩在巷子里险些冻死,是红姑把他们两个捡回了红馆,给他们饭吃,给他们衣服穿。
他们两个都觉得,红姑就是戏台上演的王母娘娘,姑娘们就是仙女,红馆就是天宫。
红姑夜里常抱着酒坛子喝得大醉,白天一睡就是一整天,对什么事情都蛮不在乎,从来不发脾气——除了那一次。
那时,元墨和元宝刚进红馆不久,两个人养了一阵,生了点肉,变得白生生的,玉雪可爱。
姑娘们闲来无聊,把他们当成玩偶娃娃,打扮成了小姑娘,还送到红姑面前,想逗红姑乐一乐。
红姑原没什么,抱起元墨,跟大家一起瞅着发笑,然后不知是谁说了一句:“我们阿墨可真是个美人胚子,若是个女孩子,准定能当花魁!”
红姑不知为何,勃然变色。
元墨到现在还记得红姑的笑容迅速僵硬,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神色,像惊恐,又像愤怒。</div><div id=lineCorrec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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