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用你说, 我知道。”李承志掏出一根烟,让秘书给他点上,“雪松在公司的情况怎么样?”
“少爷他……他的脾气您是知道的,眼里容不下沙子,商务部这几天又没消停。”
想起这个半路才回来的亲生儿子,李承志就头疼,大学念的是体育专业,对该公司的工作没有任何帮助,偏偏又在贺家养成了一副嫉恶如仇的性子,一点儿气都不肯受,还喜欢打抱不平,道德感比谁都高,没有半分城府。
之元也大学毕业了,他本来是没打算往公司安排的,但这不是精心培养的儿子不是亲生的,半路回来的儿子可能挑不起公司的担子,而且他又没有养过,谁知道这小子将来会不会造他的反,为了平衡,也为了公司不至于后继无人,他就让之元也来公司了。
可他这俩孩子倒好,成天跟斗鸡眼一样,明明在公司不同的部门,偏偏每次都能凑到一块去闹一场。
没城府,没心机,没脑子。
他现在想起这俩孩子中的哪一个都觉得烦,好在,他不只有这两个儿子,大的不成,再培养小的呗,反正他身子骨壮实,也没想太早退下来。
“现在港城那边不是流行上早教班吗,你托人打听打听找个好点的机构,把小少爷送过去,选学校的时候跟美兰商量商量。”李承志深觉教育还得从小抓起,大的不行,小的可不能再给他掉链子。
美兰,李承志的上一任秘书,已经上位成功,从秘书兼情妇,变成了纯然的情妇,还生了儿子。
当初之所以发现换子事件,就是为了给美兰刚出生的儿子做亲子鉴定,李承志突发奇想,拿了大儿子的头发去做鉴定,结果没有兄弟关系。
可把他给气坏了,多少年他没动手打过人了,那次破例打了人,还断了美兰母子的经济来源,要不是美兰一直坚持,他也不会去跟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做亲子鉴定。
秘书恭敬应下,看她的前辈们就知道,要想彻底上位,还是要有个孩子,可惜老板年纪大了,精力有些不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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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下来不少的周熠,可比之前帅气多了,人也比刚来的时候开朗,不再那么怯生生的。
“贺哥哥,我也想下山。”周熠眼巴巴看着,眼睛里写满了渴望。
孟畅紧跟着点了点头:“贺哥哥,我也想下山帮忙。”
赵云若虽然没说话,但墨镜和手帕都戴在脸上,这可是他下地干活的标配。
戴墨镜可能是因为阳光刺眼吧,反正不管出不出门,墨镜都是要戴的,至于手帕,赵云若喜欢把手帕浸湿了绑在额头上,美名其曰‘这样更凉快’。
湿帕子绑头上肯定凉快,但这幅打扮还是很绝的。
三个小孩下一趟山可不容易,来回得有一半的时间折腾在下山爬山上,而且三个小孩是真干不了多少活。
贺知年本来没打算带他们三个下去帮忙收庄稼的,但人类对幼崽的喜爱大概是刻在基因里的,尤其是面对相处过一段时间的幼崽,贺知年虽然觉得麻烦,但还是没忍住同意了。
“都回去穿长袖长裤,这次咱们是去掰玉米,玉米叶是很容易划伤人的。”贺知年自己就穿着对襟长褂,不过他整个夏天都是这样穿,甚少有流汗的时候。
孟畅和赵云若身上的裤子都短了些,周熠身上的衣服则是太过肥大了,贺知年本来有打算带三个小孩去县里买几身衣服的,但是被节目组制止了。
为了让增高和减肥的效果看上去更明显,所以节目组觉得让这几个小孩穿原来的衣服更好。
贺知年如果真想买,那也只能等到节目最后结束的那一天,正好把新衣服的尺码和旧衣服的尺码拉出来给观众老爷们做一下比较。
清早,天刚刚亮的时候就下山,在贺爷爷贺奶奶家里吃过早饭,贺知年就带着几个小家伙下地了。
贺爷爷手把手教学,贺知年是主力军,三个小孩别的不说,吃苦耐劳的精神还是很值得赞扬的。
奈何,天热,体力有限,心疼孩子的贺爷爷,日头升高的时候就把几个孩子带回去了,只有贺知年,坚持要自个儿留下。
不带草帽,不裹毛巾,面不红耳不赤,脸上身上也没有汗水,尽管掰起玉米来一个顶四个,但仍旧给人一种游刃有余的感觉。
贺知年眼睛亮晶晶的:“再有一个小时,这块地就能掰完了,你们先回去,帮我晾一碗绿豆汤,我干完这点就走。”
还有半亩地的玉米没掰,你管这些叫‘这点’?
贺爷爷从年轻的时候起就是干农活的好手,一辈子在种地上没服气过村里哪个人,但是对大孙子,想不服气都不行,这要是还在生产队的时候,那说不定都能破例拿双倍的工分。
贺知年越干越有劲儿,这里面绝大多数的玉米都是他当时种下的,除草施肥浇水,样样他都参与了。
这些玉米的长势比周围别人家的那些都要好,在成长过程中也给他提供了灵气,本以为这就很让人惊喜了,但没想到最大的惊喜居然还在后头!
这里面绝大多数的玉米居然还有灵气,就像修真界的那些灵米、妖兽肉一样,修真者吃了有助于修行,普通人吃了也会有益身体。
这一刻,贺知年眼中可不只面前的这片玉米地,还有他在山上开垦出来的大片农田,他种的那些庄稼、果树、花树,这些等到收获时都会变成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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