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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顾霆看起来恨不得鞠一躬,林惊昙反射性后退,皱眉道,“再给我看一眼,长什么样来着……”
    顾霆二话不说掏出手机,屏保已经设置成了那只暖黄色的小土狗,是顾霆以前趁它低头吃香肠时偷拍的,画面糊糊的,狗看起来也不太干净,林老师立刻嫌弃:“带回来先去打针洗澡,洗得能看点再往家里领。”
    顾霆昨晚其实并没看电影,而是前半夜背剧本,后半夜网购。他很少这样“玩物丧志”,但他真的很想养狗,一想到能自己租房,还能给流浪狗上合法狗证,他就很感动,本地狗证续费高达四位数呢。
    这种对未来的期待感在顾霆身上还是新鲜事,他研究狗窝要什么形状都能研究得心潮起伏,一早上都坐立不安,但也没敢敲门吵醒林老师,而是出门买了好久好久的菜。
    顾霆临走前又被林惊昙喊住,他今天看起来格外慵懒,头发都散乱地拂在脸颊上,偏偏更衬得眉弓修长,凤眼含情:“领回来打算叫什么名字?”
    这一下子难住了顾霆:“……汪汪。”
    林惊昙本来想给顾霆打个预防针,你的小土狗有可能被别人领养或是已经不在了,找不到也别太沮丧,但一听这名字,顿时忍无可忍:“这是要写在芯片里的大名,你能不能考虑一下它的心情?”
    顾霆眨了眨眼:“考虑过了,它说它有饭吃就行,叫什么不重要。”
    说罢,顾霆便一溜烟跑了出去,还快乐地摇了摇手表示再见。
    林惊昙笑着叹了口气:“真是年轻人。”
    朝气蓬勃,而又时常异想天开。
    顾霆离开之后不久,林惊昙也慢悠悠上了楼,楼上那套房子放着也是浪费,不如活用做障眼法。
    戚忌十一点半到达,因为太熟,讲话也不着调:“陛下万安,听说您近来宠爱新欢,在下还以为自己已经人老珠黄,打入冷宫了。”
    林惊昙给他开门,赤足踩在他的长靴上,踮起足尖同他接吻,若即若离,只肯吻一下,还嗤笑着喷了人家一脸烟:“没有的事,我发过誓绝对不吃窝边草。不过你人老珠黄倒是真的,趁还能用的时候赶紧用吧。”
    这话一语双关,戚忌笑了一声,直接搂住他的腰,将他半托举着抵在墙边,手已经撕开了他欲盖弥彰的睡衣:“……你里面居然没穿?急成这样?这还是白天啊老林!”
    戚忌蓄须,还留一撇梳在脑后的长发,因母亲是混血,他鬓边几缕散发也是自来卷,这种造型配上他向来浮夸的作风,很容易让人觉得滑稽,然而上天对他厚爱,给了他一张棱角分明的脸,让他看起来不像导演,像个骑摩托的公路浪子,只要他肯发自拍,连骂他的观众都能少骂几句,每逢新作发布还一定会有热评:“戚导,你再不出来营业我就真的要打一星了!”
    林惊昙仍在慢悠悠抽烟,任由戚忌的吻自鬓边滑落到脖颈——这家伙的小胡子很刺人,可也能挑动起别样的刺激,尤其是吻过双腿之间时……这才是他习惯的吻感,而不是太纯粹、太热烈的那一种:“少废话,试试看你还能不能用完一盒。”
    戚忌耸了耸肩,微笑时露出了尖利犬齿:“其实我根本没打算戴。”
    第14章
    顾霆幸运地捡回了他的小土狗。
    他原先租住的地方很破旧,好在看门大爷还记得他,笑呵呵道:“那只狗还记得你嘞,天天上我这儿转悠,我偶尔也喂喂。”
    这只小土狗还没完全立起耳朵,有点像幼年期的德牧,鼻头和耳朵上有巧克力色的斑点,尾巴顶端有一小簇白绒毛,因为长得非常快,现在已经进入了尴尬期,从侧面看活像只毛猴子。
    然而顾霆丝毫没有嫌弃它,它也没有嫌弃自己的新名字:“以后你就叫汪汪了,好记吧?”
    汪汪热情地伸出舌头在顾霆脸上舔来舔去,看门大爷拍了拍绑腿上的灰尘,感慨:“你一下子要带走,我还有点不舍得……”
    看门大爷住在一间平房里,半间堆杂物,半间是生活区域,顾霆刚把汪汪装进狗包,就感觉屋里温度太低:“您这儿是不是太冷了?”
    “唉,那边那个电风扇坏了,出不来暖风。”
    大爷本是随口一说,顾霆却认真地挽起袖子,给汪汪丢了块鸡肉让它自己啃,半跪着开始修电风扇:“您这个用很多年了吧?”
    看门大爷背着手,有点忐忑:“咋样,还能修吗?”
    顾霆知道他的顾虑,换新的恐怕不舍得,宁可忍着冷:“能修,不过晚上睡觉的时候最好把它关上,也别放得离床太近。”
    汪汪倒是随遇而安,吃饱了就睡,在狗包里也能睡得肚皮朝天。
    顾霆修好电扇后才带着汪汪告辞,看门大爷倒很激动,让他没事常过来坐坐,又问他现在做什么工作:“小伙子看起来精神多了!”
    顾霆有点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演员,否则拿不出作品听起来像在吹牛,只好老实讲:“还没做出什么成绩,有成果的话一定告诉您,谢谢您照顾我的狗。”
    事实证明,汪汪不愧是一只生命力强悍的田园犬,活泼健康,人见人爱,去医院的过程比顾霆想象得顺利很多,它甚至不怎么抗拒打针洗澡,有吃的就行。
    然而顾霆还是有点担心,额外预约了X光检查——他总觉得以前喂狗巧克力的自己罪恶滔天,万一有残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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