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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荣棠又侧耳倾听了一番,便有些失落地从墙头滑落。
    滑落墙头后,他蹲坐在那里,两眼直直地望着天上的月。
    其实他也会渴望,也会想,只不过他不敢,自卑胆怯,生怕冬麦发现,所以一些事,也尽量压抑着,并不敢露出来。
    可是,孙红霞和冬麦不一样吧。
    孙红霞自己把自己搞到这一步,哪怕有一天她知道了事情真相,她怎么敢传出去,传出去她就必须解释清楚自己肚子里的孩子。
    她自己装这么像,谁信她没怀孕?
    除非她拉出一个奸夫来,说自己未婚先孕还想栽赃给自己,但是如果那样,她自己也把自己的名声践踏到土里去了,十里八村,怕是没人敢娶她了。
    再说,她也未必就能发现。
    林荣棠唇边勾起一抹讽刺的笑,心想,论心机,她差得远着呢。
    他静默了良久,终于过去了灶房,四处看了半响,他看到了旁边篮子里散落着的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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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麦唇被封住,发不出声音。
    过了一会,沈烈便抱着她过去正屋炕上,其间两个人一直密不可分,这让冬麦羞耻至极。
    极度的欢乐后,是尽兴的满足,沈烈挑着眉,看了一眼窗外,没说话。
    冬麦捂着肚子:“饿了,咕咕咕地叫。”
    沈烈听她语气,倒像是有些委屈,凑过去听了听,笑了:“真得饿了,我去热热,赶紧吃。”
    冬麦哼哼了声,躺在炕上没动弹,沈烈很快取来了,两个人便就着炕沿吃了。
    今天买的有猪腰子,冬麦便切成了片,猪腰子如果炒过了就柴,炒太嫩了总觉得还没太熟,所以冬麦是用火煨烂的,现在蘸了佐料吃,佐料是自己特意用花椒末和盐巴调拌成的。
    除了猪腰子,还做了白片肉,另有一个醋拌黄芽菜,配上往日腌制的酱茄子,两个人足足够了。
    “这段日子你在社办工厂,估计也没好好吃吧,”冬麦看了他一眼,他那张脸本身就是偏硬朗的,现在瘦了后,不笑的时候就特别严肃,甚至有些严厉,估计不熟的人见了会有些害怕。
    她便叮嘱他:“多吃点。”
    沈烈:“你最近几天在娘家都忙什么?麦子收好了?”
    冬麦:“收好了,今年收成不错,新麦子也不错,我娘说给我们拉一袋子来,让我们慢慢吃。”
    沈烈:“不缺那个,你娘那里的自己留着吧,明天没事,我们去陵城,带你到处玩玩。”
    冬麦:“好!”
    沈烈又道:“回来后,抽空咱把墙头修整修整。”
    冬麦好笑:“才挣了钱,马上就要修房子啊?”
    沈烈看了她一眼:“对。”
    冬麦便觉得有些不对:“真要修?”
    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他没说。
    沈烈:“当然要修,防贼。”
    冬麦听了,自然是纳闷,不过想着明天去陵城的事,又说起这个,也就没提这个话茬。
    第二天,沈烈带着冬麦去城里,出村时自然是碰到好几个村人,一个个都格外热情,那些曾经怀疑过的,同情过的,全都变了脸,笑容满面,羡慕地看着沈烈和冬麦。
    冬麦还听到有人夸自己有福气,声音不大,小声嘀咕着说的,那意思是自己改嫁给了沈烈,这下子可是享福了。
    冬麦听着好笑,心想最开始可不是这么说的,都同情她呢。
    所以这人哪,你混好了,就是有福气,混不好,那就是倒霉,别人看你,就是两种目光,别人的嘴里,自然能变出两个说道来。
    出了村,很顺利地上了客车,也许是因为心情好,冬麦竟然也没晕车,到了陵城后,沈烈先带着她找了一处招待所,这次住的陵城最好招待所。
    这家招待所里还有热水壶,可以用电烧水喝,这就稀罕了,别的普通招待所哪有这个,都得向服务员要水,那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股子陈垢味儿,现在能自己烧就好了。
    沈烈在外面买了一份包子,还要了一只烧鸡,就着热水,两个人在招待所里吃,吃饱喝足,休息了一会,这才出去逛百货商场。
    以前坐了一路的车,兵荒马乱地过去,其实浑身累,逛起来也没意思,现在吃了东西休息了,从容不迫地逛,那感觉就不一样了。
    “咱在这里玩几天?”
    “想玩几天就玩几天,反正不急,再说我还想跑一下陵城的厂子,给咱那三台梳棉机找个销路。”沈烈给冬麦攥干了毛巾,递给她:“那三台梳棉机不着急,慢慢找销路,公社里开饭店的事,也不是马上要干的,贷款下周直接去信用社还了就行了,反正也没什么着急的事。”
    冬麦听了,懒懒地往床上一躺:“那就再晚一会出去,晚上还想去电影院看电影。”
    沈烈:“看。”
    冬麦:“公园也得逛。”
    沈烈:“逛。”
    冬麦:“再买几件好看的衣服!夏天了,我想买新裙子。”
    沈烈:“多买几条,每天穿,不带重样的。”
    冬麦笑:“我喜欢粉的,桃红的,颜色好看的,可以吗?”
    沈烈:“为什么不可以,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什么颜色?”
    冬麦看着沈烈,她抿着唇,笑中有一丝不好意思:“我怕别人说我不正经,花枝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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