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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随厌正在一个个拆开审核销毁,贝梨突然像往常一样跑到他屋里,从背后掏出一封素简淡雅的信封说要念给他听,让他学学以后要怎么给喜欢的女孩子写情书。
    随厌似是没想到在他重重阻隔下,还能有情书到她手里,反应慢了一拍,贝梨已经拆开了。
    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巧,他拆了那么多封都没见一个,就到贝梨手里面一封,也就那一封最淡雅最不像的是血书。
    贝梨打开后看到暗红歪扭的手迹,先是愣了下,不知道什么墨水是这个颜色,而且打开后,隐隐有一股铁锈味道。
    而后才反应过来这好像是用人血写的。
    上面那八个大字“贝梨,我喜欢你——许肃”成了她后来一段时间夜夜噩梦的来源。
    贝梨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再看情书。
    离那件事过去这么多年,早已经忘得干净,此刻深锁的记忆像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丝一点都被放出的干干净净。
    贝梨下午听杀千萌说的时候还没什么感觉,甚至连联想都联想不起来,这时候只觉得整个呼吸都被捏住,那种当年看见血书后喘不过来气的感觉,又出现了。
    一封血书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写信的人,每天都寻机会找她,让她看手上割开流血的伤口,阴戾又深情地说:“贝梨,你看,我流的每滴血,用血写的每个字,都是爱你的见证。”
    随厌感受着手下颤抖不停的身体,深深的无力和后悔从四肢百骸涌向拧紧的心口。
    当年没能及时从她手里夺走那张纸,今天还故意往下落,让她看见。
    停了好一会儿都没见她好一点,甚至有加重的趋势,随厌直接把她横抱起来,送回卧室。
    贝梨知道是自己的好奇心害的事,算是她咎由自取,什么也没抱怨,到床上就钻进薄毯里缩着。
    随厌站在床边,看大床上窝成小小一团的身子,声音难得没了刺挠,“灯开着,我在外面,有什么事喊我。”
    没得到回应,随厌又站了一会儿才关上卧室门出去。
    那张带血的樱粉色信纸还在鹅黄色地板上飘着,红粉黄三色,明明是暖盈盈的色调,此刻凑在一起却让人骨血发寒。
    随厌又想到贝梨说“俩人还挺情投意合的”,能做出这么危险事情的孩子,随厌有点不敢想,不知道以后他还能干出什么事。
    他蹲下身,把信纸拿起来。
    A4纸大小,血迹很粗,字并不多,仅仅在中间有16个字“棠酥,我喜欢你,做我老婆好不好——申明哲”,格式都和当年贝梨收到的一模一样。
    随厌捏着纸角的手握成拳,窸窸窣窣的声音逐渐加大,信纸最后在他手里被捏成一团。室内安静如斯,他粗重的呼吸声格外明显。
    随厌只觉得整个心肺都在燃烧炸裂,若不是因为现在是晚上,他恐怕会直接寻到学校,把那小孩吊起来,让他也尝尝恐吓后怕的滋味。
    贝梨趴在床上一直没睡,事情过去十多年,她也成了大人,总归比当年的承受能力强。
    她在想那个叫申明哲的小孩。
    她记得,申明哲在拿巧克力还给小女朋友时,用的是左手,右手食指好像贴的有创可贴。
    她当时以为是因为削铅笔或者拿小刀划着玩不小心划到了,如今想来,应该是因为写情书。
    脸上肉嘟嘟挺可爱干净的男孩子,怎么能做出来这种可怕的事情。
    这时候温度已经凉下来,贝梨抵不住浓浓困意,下床关上窗户,沉沉睡了过去。
    次日天色大亮,晨光和煦,贝梨醒来是早上八点半,生物钟调过来,她舒服地伸个大大的懒窝。
    洗漱完打开门出去,随厌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正躺在沙发上,微弯的刘海斜落在额角,眼睛阖着,睫毛时而颤动,睡得很不安稳,鼻梁一侧被白光打着,显得更为瘦挺,身量过长,一只脚还在地上放着。
    时隔多年,贝梨又叹了一次他过于英隽的脸,去门口把亮着的灯关了。
    随厌浅眠,被她来回走动的声音吵醒,从沙发上坐起来,揉着睡疼的额角,呼吸几下,有些鼻塞。
    因为早产加难产,他的身体向来不太好,后来在贝家那段时间养好了点,这几年又快让他败光了。
    在沙发上睡一夜,随厌觉得他有点轻微感冒。
    “你醒了?”贝梨拿上手机钥匙开门,“我出去买早餐,你走的时候把门给我带上。”
    “嗯。”随厌鼻音微浓,不走心地应了一声。
    贝梨这次下去的时间还比较早,楼下的早餐店客人比较多,她等了一会儿才拿到手。
    豆浆边走边喝,到楼上的时候只剩一半,贝梨打开门,意外地看到随厌还没走。
    第6章
    贝梨低头看了看手上的小笼包和喝了半杯的豆浆,纠结着要不要分给他点,但是她买的不多,就六个小笼包,要是给的话,两个会不会太少?
    她出门的时候随厌回自己房间烧了水,现在正捧着润嗓子的棠梨花茶喝着,见她进来,只不在意地看一眼她手上拿的东西,就撇开视线看她的脸,“棠酥的那封情书,你怎么拿到的?”
    贝梨没保留,把杀千萌给她讲的和在甜品店看到的一并告诉他。
    随厌听得直皱眉,却也知道了贝梨昨晚说的“情投意合”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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