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了一会后,话题又回到了蟹饺上。
“秉文,我让澄澄送的蟹饺,你吃着还合胃口么?”江母语气关切。
江澄子神色一凛,小步挪动到江母背后,隔空恶狠狠给宋秉文使了个眼色。
宋秉文视线掠过她面庞,没什么反应,似是没有看到她的表情,却也没有说出只剩一只的实话,只微笑着答道:“味道很好,谢谢伯母了。”
一来他懒得跟江澄子计较,二来以他的心性也不喜欢打小报告。
江母听了这话,喜笑颜开。江澄子也松了一口气,她的游艇在望了。
江母又说了一会话,将两人放走:“行了,你们去转转,跟人多打打招呼。我们也有事要忙了,金家要让你江伯父证婚。”
在江家父母的视线下,两人一同朝着大厅里走去,看似并排在一起,却像两条平行线,谁也不犯谁。
大厅很宽敞,除了这边的社交区,另一边正在布置的主舞台。
向一些熟识的长辈们打完招呼之后,两人也没什么理由呆一块,分别往不同的方向转身。在这一点上,他们尤为默契。
正巧这时候,金莺接亲回来了,新娘子去楼上换装去了,她一时无事可做,也溜达进了大厅。
江澄子一眼就看到了她,招手让她过来。
两人找了主舞台正对着的一张圆桌坐下。
“你不知道我一大早多受累。”一坐下金莺就开始抱怨,“新娘家住在一处小巷子里,就是那种真的很老的巷子了。车开不进去,后一段路都是靠走,我都多久没穿高跟鞋走过这么远的路了,早知道带双平底的换上,脚都要废了。”
“之前订婚的时候,怎么不直接给她家里送一套市里的房子?那样看着也像个样子。”江澄子问,“不过离得这么远,你爸是怎么看中的这门亲事?”
“说女方家是书香门第,但其实就是父亲是市图书馆的管理员。又说女生是研究生学历,是读书人。”金莺用手扇着风,“我爸就是喜欢附庸风雅,真没意思。”
“确实没意思。看宋秉文就知道了,学历高有什么用,死板得要命,表面一本正经,心里不知道多少花花肠子。”
江澄子逮到机会就要把宋秉文拉出来牵连着骂一通,而被骂的对象此刻正站在主舞台上,跟金驰还有别的朋友在一起。周围是司仪等工作人员,应该是在交代一会婚礼仪式上的事情。
金莺也正巧朝着那边看过去,眼神亮了亮:“哇,好帅呀,我好久没看到宋秉文穿西装了。”
江澄子没往他那边看,刚才大厅碰到的第一眼她就注意到了,他身上的是Armani刚发布的秋季新款。装什么勤俭节约,昨晚还穿个破T恤就跑来了,结果到了这种正式场合还不是会穿高奢。
“他真是太给朋友面子了,今天他是我哥的伴郎你知道吧。”金莺的眼神还没舍得收回来。
“伴郎?”
“对,因为女方那边请来的伴娘是她表妹,也是出身书香门第的读书人,说是很有气质很有修养。为了不输给那边,我哥一定要宋秉文去撑门面。”
“他答应了?”
“为什么不答应,他俩关系那么好。”虽然平日里都站在自己闺蜜这边,但金莺还是不得不说句公道话,“宋秉文其实对自己兄弟还是挺好的。”
“我看他是居心不良吧,毕竟伴郎说不定可以跟伴娘发生点儿什么。”江澄子说着忽然想到什么,“对了,宋秉文作为你哥好兄弟,早上怎么不一块跟去接亲的?”
还赖在她房间里蹭了个早餐。
“哦,我问了下,我哥说叫了他,他说他不去了。”
“懒死他算了。”江澄子撇了下嘴,理直气壮,“我是因为起不来,他是有什么理由不去?”
第6章 胸花 要不亲一个?
主舞台上。
宋秉文和金驰站在一起。两人都着装正式,英姿挺拔。
“不够意思啊,接亲都不陪兄弟去。”金驰口里埋怨着,想想他的性子,又问,“嫌太吵了?”
“不是,被鬼缠住了,走不了。”宋秉文神色清淡地理着袖扣。
“鬼??什么鬼?”
“醉鬼。”
金驰反应过来,他听金莺说昨晚江澄子喝醉了。他哟了一声,神色暧昧地拍了下宋秉文的肩膀:“你不是说不感兴趣么?还这么关心人家。”
“是我送到酒店的,总得负责到底。”
金驰微愣:“你送的?昨天你不是回实验室了么?怎么,那几位大小姐把你找来救急的?”
“嗯。”
金驰笑了笑,也不再责怪他。自家这兄弟品行他也了解,责任心强,哪怕不是江澄子,只要他接手了,就会管到底。
也够难为他了,昨晚这么劳苦奔波。
早知道最后要被叫来酒吧当工具人,还不如一开始就别去实验室。
说起来他是真佩服宋秉文。
跟他们金家做金银玉器生意一夜起家不同,宋家在生物制药业这一行的渊源差不多可以追溯到清朝。
历史久远,根基稳固。
到宋父接手的时候,已经形成了从研发、到生产、再到销售的全产业链,虽然总部设在华城,但分部和店面在全国星罗棋布,早已积累了厚实的家底。
可以说,宋秉文就是躺在祖产上,花利息都花不完。他完全可以像这个圈子的其他公子哥一样,靠家族信托吃喝玩乐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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