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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慢慢走过去,弯腰将外套捡起,轻轻拍掉灰尘,然后穿在自己身上。
    他的骑士长和男仆惊骇不已地喊道:“主人!您不能这样做!”
    尚未离开的路人也都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天呐,他们看见了什么?他们竟然看见素来优雅的花都伯爵,在决斗之后穿走了雷哲大人的血衣!他不会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上帝啊!他连自己的尊严都不要了吗?
    简乔不在乎任何人的目光和看法。他径直朝公爵府走去,骑士长和男仆面红耳赤地追在他身后,连连要求他脱掉外套。
    路上的行人纷纷向他侧目,表情莫不是震惊的。
    “亲爱的伯爵先生,您真的让我刮目相看!在这场决斗里,您才是真正的勇士!”加西亚从一辆豪华马车里探出头来,用指尖挑了挑简乔的衣领。
    简乔淡淡瞥她一眼,继续前行。
    莫安皇后的马车正巧也经过此处,她刚刚才从公爵府里出来。弟弟的伤势让她操心,感情生活更让她无力。
    她对简乔的痛恨,在对方康复之后又开始翻腾。
    然而现在,看见简乔穿着弟弟的血衣招摇过市,任人围观。她心里的怒火竟慢慢平复了下来。没有哪个贵族能做到这个地步,弟弟对简乔交付了百分百的真心,简乔也同样如此。
    他们都可以为彼此牺牲一切。
    “算了,随他们去吧。”莫安皇后放下车帘,靠倒在椅背上叹出一口气。
    简乔与皇后的马车擦肩而过,却并没有多看一眼。他一心一意只想快点见到雷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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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几分钟后,公爵府的管家匆忙走进客厅,小声说道:“大人,简乔伯爵来了,他想见您。”
    正在包扎伤口的雷哲猛然抬头,露出一双灼亮的双眼。
    然而只是一瞬,这双眼眸里的火光就熄灭了。他知道简乔是来向自己道谢的,那人总不愿意亏欠任何人的恩情。别人对他好一点,他就会想着该如何回报,这看似重情的行为何尝不是一种薄情?
    没有亏欠自然也就不会有羁绊。
    “让他回去吧。”雷哲把纱布一圈一圈缠绕在腰间,嗓音疲惫:“我身上都是血,不方便见他。”
    “不,您一定要见见他。”管家站在原地不肯走,表情十分复杂。
    “他拿什么收买了你?”雷哲诧异地问道。
    “您去看看就明白了。如果您不去,余生您都会活在悔恨当中。”管家极力给出暗示。
    坐在一旁帮儿子递送伤药的老公爵顿时来了兴趣,走到外面看了看,回来之后表情变得很微妙。
    “你去吧。”他催促道:“别犹豫,快去!跑,赶紧的!”
    雷哲心有所感,立刻穿上衬衫,扣好纽扣,走到外面。
    隔着雕花铁门,看见身穿自己血衣的简乔,他竟像块石头一般僵在原地。
    什么情况会引发一场决斗?答案莫过于两个——仇恨与爱情。
    为了争夺一个女人的归属,两个被嫉妒迷了心的男人往往会斗个你死我活。
    决斗那天,夹在两个男人中间的女人会跑去现场观战。若是她被胜利者打动,那么她会奔上前,当着众人的面剥掉胜利者沾满鲜血的外衣,穿在自己身上。这预示着她将把自己当做礼物,于夜晚送给对方。
    从此以后,她便是胜利者的所属物。这样的行为在托特斯大陆被视作最顶级的浪漫。
    眼下,简乔身上就穿着雷哲的血衣。他微微泛着泪光的眼眸正一瞬不瞬地看着雷哲。
    雷哲僵立了好一会儿才走上前,隔着铁门,表情恍惚地问道:“你为什么穿——”
    简乔没等他把话说完就笃定点头:“就是你想的那样。”
    雷哲狂跳不已的心脏骤然停顿,竟扯得他胸口一阵发疼。
    他握紧铁门的栏杆,咬牙说道:“快把衣服脱掉,上面有血!你知道穿着这件衣服意味着什么吗?”
    简乔握住他握栏杆的手,缓缓说道:“我不再害怕鲜血了。我当然知道穿着你的血衣走到你面前意味着什么。”
    简乔贴近栏杆,同时也贴近了雷哲的脸庞,深深望进他隐含渴盼又布满惶恐的蓝色眼眸,认真说道:“你为我取得了胜利,所以我现在是你的了。今天晚上,我们将共度良宵。”
    说完之后,他伸出手,轻轻摩挲雷哲颈侧的那个银莲花烙印。
    雷哲的头脑出现了一大片的空白。他无法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
    与自己接个吻都会呕吐的简乔,为什么会用如此慎重的语气说出这么暧昧的话语?
    “那天你吻我的时候,我还处于害怕鲜血的状态中。我口里全是血腥味,所以我觉得很难受。但现在,我不害怕了,因为你为我流了血,所以它失去了恐吓我的能力。”
    简乔凑得更近了一些。若是没有这扇铁门,他会直接钻进雷哲温暖的怀抱。
    他看着这人湛蓝的眼眸,继续表白:“你归来的那天晚上,其实我听见了。你说你是因为我才活了下来,我想告诉你,我也是因为你才活了下来。你在荒原里跋涉的时候曾告诉自己,你现在每走一步就会离我更近一点,然后你一步又一步地走出了困境。我在病重之中也同样告诉自己,我每熬过一天就会离你归来的那天更近一点,然后我一天又一天地等来了你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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