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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脚步有些虚浮,原本绯色的唇也苍白干裂着,他用三十年寿命换来的沉欢,希望能带阿娆找到幸福
    迟爷迟爷,您这又是何苦你们素未谋面,只是有个血脉牵着暗浔不知道怎么说下去,毕竟说到底这是迟爷的家事,他无从过问。
    妹妹,很像我呢迟尽目光深远,微微敛眸,看起来仿佛一只要破壳而出的恶魔。
    乏了,你下去吧。迟尽道,坐在床上把暗浔赶了出去,慢悠悠地从床头柜里摸出了一副老相框。
    相框里女孩散着墨黑的长发,眼里像是载满的星子,干净纯粹地笑着,穿着白色的校服,精致的脸上未施粉黛,笑起来甜甜的,像是个得了糖的孩子。
    阿狸,你还好吗?再等等我,再等等,我会来赎罪的。
    我要让最爱的女人变成你的后妈(主线)
    可是迟爷,阿狸小姐走了,你就真的一无所有了,阿娆小姐也离开了,你真的打算孤苦一生?
    暗浔心疼道,这个男人什么都往自己肩上抗,那么阿狸小姐跟阿娆小姐有谁理解过他?
    孤苦一生吗?我还有一生可以活的话?孤苦也罢了,只要我还活着一天,就会护着阿狸一天,暗浔,扶老子起来,古堡没了,那么便先去赌城,听说最近拉斯维加斯来了个赌神,我倒是想知道是什么人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
    迟尽伸手,暗浔赶紧拉住他站起来,大红色的袍子被烧的到处都是黑色的飞灰和破洞,可是却丝毫掩不住他身上慵懒随意但是却带着几丝贵胄名流的气质,眼前是被烈火灼烧的古堡,那里纵然有很多他的记忆,但是好歹最重要的东西已经被他带了出来。
    男人从怀里摸出了一个相框,相框一如既往的干净漂亮,这是他特地重新为照片挑选的琉璃相框,也亏的这名贵又典雅的相框包住了照片,让他在大火里找到了相框以后,还能拿到完整的没有损伤的照片。
    暗浔说他一无所有后半生怕是要孤苦终老了,可是他哪里知道,他还拥有很多东西,他拥有阿狸的一整个青春,他们之间快乐明媚的回忆,他还有这张照片证明着他们爱过,有那么一首歌这样唱过:我们,爱过就好~
    对啊,他们的曾经如何未来如何又怎样,至少在五年前,他曾牵着她走过无名的街道,一起上下学,一起坐在地上啃过馒头喝过冷粥,他们风雨无阻的约会过,他们在寒夜里相互依偎过,他们还在漆黑的暗夜里为了活下去一起杀过人
    这些回忆,足够伴他一个人回味这一生,半身沉浮让他渐渐有了城府,可是这个陪他沉浮过的女孩儿他绝对不允许自己对她用这些城府,她值得他真心相待。
    迟爷,阿狸小姐从水路走定然会遇上危险的,缪斯那样可怕,你都不怕它把你心尖上的女人给吞了?暗浔近来倒是越发老妈子了,自从上一次在凤城暴露本性以后,他突然很难改掉自己这个习惯了。
    缪斯还没有那个胆子,它虽然只是一只鳄鱼,但是却十分忠诚乖巧,我让它吃谁它定然会吃,我让它护着谁它也没有胆子怠慢了,至于你暗浔,在凤城不顾我的吩咐擅自在我的衣物上做手脚,这件事儿我不跟你计较是看你护主心切,但是还是提醒你,记住谁才是你主子。
    迟尽的脸色很差,脸上有黑色的灰却依然遮挡不了他英俊的面容,他斜了暗浔一眼,暗浔跟了他那么多年,主仆情谊是有的。
    他做什么都是为了他好他也知道,但是既然是主子跟下属,那么就该让他记住,谁才是他真正的主子,别忘了本,不然他随时有手段要他的命。
    是,迟爷,暗浔谨记。
    暗浔跪地,他从来没有忘本,谁是自己的主子他心里跟明镜一样,他听从了迟爷的朋友的吩咐完全是想要包住迟爷的命,他自认为对迟爷的心绝对忠诚,但是他没有理由忠诚地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主子去送死。
    起来吧,我们走。迟尽看着不远处西装很乱,手边还拖着个拖油瓶一样的白月的男人,那是迟凛,他们迟家的人都天赋异禀,所以他完全不担心那老匹夫的死活,迟凛站在不远处,衣衫褴褛,难得的见到这个从来衣冠楚楚的男人这样失态的模样,思及此,迟尽蓦然勾起了唇角,一扫刚才的颓靡,眼底的幸灾乐祸不要太明显。
    你这个臭小子,给老子站住,那个女人到底什么来历你要这样护着她?
    迟凛一把把原本晕厥过去被他从火海里提出来的白月给扔在地上,然后一副凶神恶煞的样走冲着迟的方向过来。
    不是说过了吗?她叫乔狸,是我的初恋女友,是我的人,炸的也是我的古堡,摔的是我的瓷器,毁的是我的画,这一切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你别想找她麻烦,顺便给你说一句,我现在不再是可以由着你们这群老匹夫指手画脚的公子哥儿,所以不要再妄图安排我的未来,你已经没有了这个资格。
    迟尽慢条斯理地道,眼睁睁看着眼前的老男人被气的一副要怒火攻心模样,眼底的张扬笑意确实越来越大,像是个病态的小丑,五年前他是任人摆布的布偶,现在他是有血有肉的王,他的能力让他有绝对的资格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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