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276页
    另外,某些人,我指某些人,不-要-再-跪-了!人家国外搞电音、rap的并不高贵,你让我搞我也会!脑子拎清点,你会拿水果糖和炸鸡比,说水果糖没有炸鸡吃着香吗?
    当年肖泉也是出了名的脾气爆能怼,这两年收敛了很多,这次一下就激起了他的心气。
    这一波反转来得格外迅猛,如同一个巴掌,“噼噼啪啪”不知道打脸了多少人,打得人脸都肿了。
    诸多营销号和路人连忙删除微博和评论,直接装死,恨不得没有出现过。
    但来不及了,那些造谣的路人和营销号都已经被截图,之后严渊就会委托自己的律师团队就“诽谤”或“名誉侵权”一事将这群人统统上告。
    网络实名制后,对于类似事件就不应该轻饶,否则还真的让人误会“互联网成了法外之地”!
    魔方工作室还来不及出手,一切便已水落石出之后,洛十方也顺势发表了自己的感想。
    洛十方V:《十·方》这张专辑最初就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不同的听觉体验,《超级喜欢你》这首歌是希望能给大家带来活力与放松的,如果不喜欢请放过自己,别勉强,这世上就连金钱也会被人视作粪土的,但若是喜欢也不要在公共场所外放,尊重他人、理性发言。
    指男针:一首歌火了,当然会到处放啊!当年《心太硬》、《猫咪爱吃鱼》不都是这样吗?而且我怎么记得包含《月亮月亮》在内也都是当年烂大街神曲呢?因为它们火,大家喜欢,所以会放,就是这么简单。某些人这次被打脸了后,可别不懂装懂跟风黑了,一些地方的评论看得我真的又好气又好笑。
    十方太口爱了:233333我怎么觉得男神这是话中有话呢,公共场所外放颤音应该抵制,但真不喜欢《超级喜欢你》就不要勉强自己不要假清高了,别以为将某些热元素踩在脚底就显得自己有多么与众不同,学会尊重!
    爱飞不飞的邢小飞:说真的,看到某些人说丢脸丢出国外,我就服了他们。明明不是抄袭呢,这就丢脸了?天知道我在国外听到这首歌时,是多么自豪,这难道不算是文化输出吗?每首歌有每首歌的定位,通俗不等于低俗。
    一个不叫星艳仙男的猛男:不讨厌《超级喜欢你》,尤其是十方来唱,这首歌真的被赋予了跟其他人唱时完全不一样的感觉,那种初恋般温柔笨拙的气氛,让人欲罢不能。
    只采菊不痴汉:什么叫口水歌?大家都能唱,五音不全的人也可以哼出来乐呵乐呵,就跟“两只老虎”一样,这很简单吗?不!这并不简单!
    相反,这首歌在创作时绝对是下了功夫的,虽然是口水歌,但旋律并不落俗,换个编曲换个歌词,它绝对能牛逼起来,可以看出肖泉老师对流行元素有很深的把握。
    这件事从何松发声上热搜,到肖泉出面,只发生在短短两小时之内,但何松不仅没有道歉,甚至还发微博否认自己这是在内涵抄袭,完全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状态。
    本来此事的热度应该就此退却,却因为何松这种拒不认错的态度,影响较为恶劣,他的热度立刻就上到了前三……
    这可能是何松打从出道以来最红最出圈的一次。
    而他本人却不以为惧,甚至激情开麦,跟某些网友足足对骂了半天,且还暗自买了一波热搜,任由舆论持续发酵。
    等到他上升到热搜第一的时候,才终于发了一条新微博。
    何松V:其实本人是承认洛十方实力的,也不讨厌他。不过呢,金曲奖上,有许多评委其实是跟亚达有关系的,为此蓄意给洛十方的提名排后面,我也是其中之一,谁让我咖位小,透明人,有时候利欲熏心呢?至于多的我也不说了,你们自个儿思忖着去吧,证据没有,因为合作最后也没达成。
    因为金曲奖主办方负责人极力要求公平甚至不惜施压(实际上施压没什么用),某些人才良心不安地改变了投票,后面的结果大家都看到了,算是众望所归。
    亚达那边,曾天信其实是看洛十方非常不顺眼的,圈子就这么点大,好资源有限,大家都懂。
    也奉劝各位观众不要轻易相信人设,人家远没你们想得这么柔弱善良呵呵呵~如果有质疑的,爱信不信,反正我话就落在这儿了,大家来日方长!
    好了,今天说完这话,我惭愧地退圈了,不用再畏惧某方压力了,从此就算发歌,也只是个为爱发电的素人,大家江湖不见!
    然后,何松迅速关闭了微博评论权限,又删掉了过往所有微博,只余下这一条。
    当天,娱乐圈震动了。
    第78章
    作为娱乐圈“大好人”的代表,曾天信收获了来自大众的广泛好感,且因为他行事极为缜密,与狗仔记者的关系也非常不错,出道这么多年,他就没有翻车的时候。
    但这不代表曾天信在圈子里的人缘就是真的好。
    相反,跟他存在竞争关系的当红一线男艺人实在不少,随着近两年他名声渐长,掠夺顶级资源的能力也渐强,越来越多的一线男艺人及团队恨不得将他撕下一层皮!
    曾天信早年也是有陪酒历史的,当年他为了找到龙婆处理继父鬼魂缠身之事,背着章子铭去给人陪酒,甚至是卖身,这件事既然做了,就不可能不走漏风声,且关系得一层层走下去一层层加深,想要找到“龙婆”不是只陪一次酒,卖一次身就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