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随风却快了一步,拎起那个塑料袋,拿出那盒寿司来,用筷子夹了一个,递到姚锦之面前:“先吃点这个,比较方便,肚子里有点东西,就可以吃药了。把药吃下去,你一定会立马觉得,比现在好过很多的。”
“真的,这药这么神?”
“不是,是因为心理作用。通常来说,心理暗示是有很大的作用的,有时候甚至比吃药效果更好。所以你乖乖的,先吃几口东西,赶紧把药吃了。”
姚锦之觉得,叶随风一定是个会施魔法的人,因为他在自己耳边轻言细语了几句,自己就有些招架不住,平生最喜欢跟男人保持一定距离的她,居然真的乖乖地张开嘴,咬了一口那个饭团,努力地嚼着。
当她意识到自己这一举动时,已经吃了三口饭了。她觉得有些心惊,本能地想要抗拒,又在心里不停地为自己找借口。她告诉自己,她并不是对叶随风有好感,想要与他亲近,实在是因为身上太不舒服了,想要早点吃药,所以才会这么听话。
这样一想的话,她的心就好过了许多。吃了几口东西后,就迫不及待地想要找水吃药。恰巧这时候,姚妈妈倒了杯果汁过来,被自家女儿劈手夺下,二话不说就就着药,一口气喝了大半杯。
姚妈妈有些目瞪口呆,望着手里突然消失的杯子,喃喃道:“锦之,你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吃药啊?”
“妈,我刚从医院回来,这是医生开的药,我当然要吃了。”
“医院回来?难道说,你这么晚回来是因为去医院了?”
“当然了,不然您以为呢?”
“我以为你去约会吃饭了。”
“妈妈,我又没有男朋友,怎么可能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姚锦之一面与母亲随口搭着话,一面在内心虔诚地祈祷着,希望真如叶随风所说的那样,一吃下药就会舒服很多,哪怕是心理作用也没关系。
姚妈妈听了女儿的话,愣愣地盯了叶随风两秒,张张嘴:“他,他不是吗?”
“当然不是,我刚刚已经说过了,他是学生家长,怎么可能会是我男朋友。”
“可是,他说了,他只是学生的叔叔。”
“就算他是学生的二大爷,也和我没关系。”姚锦之用手肘捅了捅叶随风,催促道,“好了,水让我喝掉了,你还是早点回去吧。”
叶随风好脾气地笑笑,站起身来道:“好,那我先回去了,你自己多保重,要是实在不舒服的话,也可以给我打电话。”
“等一等,这到底怎么一回事情,既然他不是你男朋友,为什么要送你回来?你去医院和他有关吗?”姚妈妈的心碎了一地,总算暂时抛开了女儿出嫁的事情,开始关心起她的身体来了。
“不好意思伯母,这全是我的疏忽。我不知道姚小姐她对花粉过敏,送了一束花给她。导致她现在全身过敏,真是对不住。”叶随风冲姚妈妈点点头,一一解释着。虽然他说的这番话,又成功地让姚妈妈给误会了。
姚锦之实在懒得再撑下去了,她现在只想滚回去睡一觉,希望明天早上醒来时,症状已经全部消失了。所以,她对于妈妈的喋喋不休相当反感,索性直接起身,拉着叶随风到门口,把门一开,说了声“再见”,就把他推了出去,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然后,她转过头来,冲着一脸惊愕的母亲大人,像做汇报似地快速解释道:“情况是,他是我一个学生的家长,我前几天救了那个学生一次,他为了表示感谢,送了束花给我。没想到,我对花粉过敏,所以去了医院,他刚刚是为了表示歉意才送我回家的。我们两个,除了老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外,没有别的任何关系。好了,我解释完了,我现在要回房去睡觉了,妈,你不要再纠结下去了,忘掉这个男人吧。”
姚妈妈追在女儿屁股后头,却还不死心:“就算没关系,也可以培养培养嘛,培养点其他关系出来,也是没关系的呀。”
初恋女友
叶随风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黑了。站在走廊上,透过落地玻璃向下望,可以看到满城市的霓虹闪烁,看不清人,但可以看到一辆辆飞驰而过的汽车,车头的高光灯一一闪过,整条马路就像小时候见到的星空,群星粹灿。
这个城市的人开车有个习惯,哪怕在照明情况较好的时候,也喜欢打开高光灯,一路晃晕别人的眼。叶随风从来不这样,却经常被对面路上开来的车搞得眼晕。他忍不住失笑了两下,或许,整个中国的城市,都有这样不讲规矩的开车人吧。
其实,活到他这个年纪了,所谓的规矩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世上,除了强制性的法律外,大概已经没有什么规矩可以束缚他了。更何况,他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聪明人,就会很懂钻一些空子。所以说,除了杀人放火外,他大概想做什么都可以。他那颗聪明的脑袋,可以替他解决一切。
可是现在,站在空无一人的办公楼里,他倒是有些迷茫起来了。他想不好,现在应该回家还是去酒吧,好好的喝上一通,或许叫上几个朋友,一起混到天亮。
夜生活中的他,和白天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有一些不太熟的朋友第一次见他在酒吧喝酒的那种豪气劲,真的无法想象他在白天的时候,会是一个如此彬彬有礼严谨自律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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