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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挖坟挖出鬼(荐) 作者:君子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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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挖坟挖出鬼(荐) 作者:君子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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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互相温暖和拥抱。

    梁青是个内向的孩子,喜欢坐在学校唯一的一架秋千上忖度夕阳的颜色,尽管他从来没真正见过色彩,对他来说世界不过是日复一日的黑夜,直到一个叫张宏生的人出现。

    宏生是学校新聘来的年轻老师,斯文俊秀,戴一副金丝边儿眼镜,总是安静的对孩子们微笑。他天生不能说话,但他可以熟练使用手语和盲文,读过很多书,见梁青不爱跟人说话便找机会接近他,想要把这个小孩从孤单里带出来。

    他给梁青用盲文转述过许多书里的故事,梁青说,宏生是他的眼睛,他是宏生的声音。

    宏生来学校的第三年,他们在一起了,偷偷摸摸的,小心翼翼逃避着所有人的目光,用残缺的身体演绎完整的爱和细微的小甜蜜,直到有一天,下课后校长路过教室,不偏不倚撞见了两人接吻的画面,不出预料的,宏生因为作风不正被开除,梁青选择了退学。

    “那年我十六岁,宏生二十四,我们都没有亲人,索性租了房子住在一起。因为跟学生,还是男学生谈恋爱,没有学校肯再聘用宏生,我们很穷,住的地方经常漏雨,买不起床就睡捡来的床板,常常一顿饭分成三顿吃。他说一定要养我,没有工作就四处打工,收废品,捡垃圾,干最累最苦的活,赚的很少却从来不让我帮忙,有一回我看不下去,偷偷跑出去找师傅学按摩,他回家找不到我,急坏了,一条街接着一条街摸过去,挨家挨户敲门。”

    老人轻轻闭上眼,全身心沉浸在过去的回忆之中,“找到店里时见我在给师傅端洗脚水,不由分说把我往外拖,那天是小年夜,特别冷,我怕他生气,又冻得哆嗦,一边走一边哭,宏生怎么哄都没用,用身上所有钱给我买了袋橘子。”

    “冬天糖橘子贵,他一个都没舍得吃。”

    “他一直让我跟别人说我是他弟弟,但我俩瞒的再好,邻居还是发现了,出门时小孩儿拿石头扔我们,聚在路边喊兔儿爷,宏生那么个拿笔杆子出身的人,为我打架拼命,人家骂我他说不出话,急的汗都往下淌,我一摸,一手的水,有汗也有血,现在还留着道长疤。”

    “现在都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但那时候再苦也真高兴,打心眼里高兴,关上门外面的事就跟我俩没关系了,他做粥,把米盛给我自己喝汤,以为我看不见,其实我听的出来。”

    “他睡觉一定要拉着我的手,在我手心儿里写字,说想这么过一辈子。”

    “我笑话他说一辈子多长啊,没谱的事儿,他就急了,非跟我较真。”

    “后来日子好点了,能吃饱饭,出门也没人追着骂,我俩过着过着,不知不觉就老了。”老人的嘴角浮上一丝满足的笑,仿佛他年轻时的恋人还站在面前从未离去一样,“一辈子其实也挺短,这不,匆匆忙忙的就要过完了。”

    “他老说要死在我后头,他要是先死,怕没人照顾我。”老人抬起头,对着空气轻声呢喃:“宏生啊,你别以为这辈子只骗我一回我就不计较,等下去了再跟你算账,咱俩还没完呢。”

    老人静静地说,林言静静地听,手在轻微发抖,一个橘子没捏住,滚到了地上。

    老人没询问声音的缘由,继续问道:“你知道你来的那天,我怎么猜出你不是他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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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言摇摇头。

    老人笑笑:“你的手一伸过来,闻味道我就知道不是他,宏生的手什么样啊,一股油烟和泥巴味,干苦活的人,你那只小手干干净净的,肥皂香的人打喷嚏,橘子味都盖过去了,能骗的了我?”

    林言也忍不住笑了,把手掌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但只有浓烈的橘子香,他有点诧异。

    “自己闻不到,喜欢你的人才能记住,我现在想想啊,宏生的手,掌纹刀子刻似的乱七八糟,都摸不出生命线来,右手手背有个大疤,为我跟小混混打架,被割了一刀,赤脚医生缝成个蜈蚣,手指甲和脚指甲都翘着长,老是顶破袜子,十根手指就一个斗,九个簸箕,穷命,食指比无名指长一截,小指刚到无名指第二关节,手心糙的像砂纸……”

    “记得真清楚。”林言拎着暖瓶给老人倒水,搪瓷缸子在暖瓶壁轻轻一磕,转身笑道:“感情好得让人羡慕。”

    “对喜欢的人,没眼睛也看的清楚,不喜欢的人,长四只眼都没用。”老人静静的说:“就那么双手护了我一辈子,我从没亲眼见过,可熟悉的跟在眼前似的。”

    “你要是有一天也能这么说上来,就真离不开一个人了。”老人端起杯子喝了口水,饶有兴趣地问林言,“小伙子也二十来岁了吧,娶媳妇没有?”

    林言摇摇头,心里一个影子一闪而过,被他强压了下去,说:“没,谈过一个,差点结婚,女孩儿不愿意,最后还是分手了。”

    老人惋惜的叹了口气,“你们这些孩子,别以为我不知道,天天叫着没房没车,性格不合,都把自己爱的跟太阳似的,恨不得对方把全世界都捧来放你面前,那是谈恋爱么,我们那时候连张床都买不起,就有颗真心,凑合过了,到死都没后悔过。”

    “不是这个原因。”林言无所谓的又拿了个橘子剥开,往嘴里扔了一瓣,想的是薇薇的脸,他真不好意思告诉老人自己不喜欢女孩子又差点跟人家订婚。老人的精神却很好,不依不饶的继续问他:“你就按我刚才说的也形容一遍,我看看你俩还能成不。”

    林言扑哧一笑,坐直了腰,他担心老人说多了话累,又觉得这话题好玩,便开始扳着手指头数薇薇留给自己的记忆:“她……她……嗯,很漂亮,下巴尖尖的,喜欢热闹,性格独立,喜欢……”

    话说得磕磕绊绊,林言努力想把薇薇描述给老人,却发现自己对她几乎毫无了解,那是曾与他在同个屋檐下生活一年多的人,给过他最平淡的幸福和快乐。他皱眉回忆她系着围裙在厨房忙碌的样子,奇怪的是脑海中薇薇的影像只有稀薄的背影,桌上摆着煎蛋和牛奶麦片,明晃晃的阳光落了一地,林言想,这场景为什么这么熟悉呢?

    身材颀长的公子哥儿手里抓着一条冻鱼,小心翼翼地说:“我想给你做早饭。”

    玉似的皮肤和他脸上明朗的笑近距离浮现在眼前,以为癫狂的一夜后林言算是答应了他,像个终于得到糖果的孩子,满足地抱着他的腰,下巴支在他肩上,温柔的说,下次我轻一些。

    没有下次,一根针狠狠扎在林言心上,疼的要滴出血。

    忘记了谁说过,两人之间要是只剩爱情,爱情就狗屁不是了,但现实中又有多少人终其一生,遇不上一个让他心神颤动的人,不是每个人都有幸运见识最醇的爱情,外面的次货都再看不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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