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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哐……
    他推开别克车的车门,提着手里的枪跳下车。
    他身材高大,身上穿着一条老式的长款风衣,脑袋上戴着一顶黑色的绅士帽。
    下身是一条黑色的皮裤,脚上瞪着一双老旧看上去落满灰尘的军靴。
    他的脸纵横交错着深深浅浅的伤痕,这些伤痕是勋章,也是耻辱。最让人记忆深刻的是,他只有一只眼睛。
    另外一只眼眶空洞洞的,里面只有萎缩的肌肉和看起来让人恶心的疤痕。
    这只眼睛是被人用手给掏出来捏碎了,他没有学他的那些同行赶时髦装上一只假眼,甚至都没有学加勒比海盗那般戴上一块黑色的眼罩去勾引大姑娘小媳妇。
    他就那么赤裸裸的把它裸露在人前,完全没有遮丑的意思。
    他是一名杀手,他叫独眼。
    第3卷 只待锦鲤跃龙门! 第677章 爱你爱到杀死你!
    独眼以前叫做毒眼。
    后来,他在一次任务中看走了眼,原本在他心目中只是小绵羊一般的目标竟然爆发出非常恐怖的战斗力,甚至毁掉了他一只眼睛。
    于是,他便成了今天的独眼。
    独眼是别人给他取的名字,他并不喜欢。
    独眼用的是“死神”手枪,这种枪经过枪械专家修改过,穿透力远胜于市面上的一些枪械,死在这把枪上面的猎物不计其数。
    他喜欢枪。
    他觉得自己开枪的姿势很帅。
    他先用『死神』把出租车四周进行“清场”,然后,他的身体快速的挪动过去,出租车便成了他成了他用来防身的寨堡。
    在他眼里随时可以打成筛子的出租车,如果对手没有足够的火力支援的话,恐怕是很难和他抗衡的,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现代战争打的就是高科技的原因。
    杀手也是。
    他的身体趴在车厢厢顶,高大的身材压在出租车上面,还露出大半截的脑袋。
    他那双独眼闪发出犀利的光芒,眼睛死死地盯着和公路一沟之隔的树林。
    他怀疑,目标人物和那个出租车司机就逃进了这片树林里。
    他心里有些犹豫。
    这里是荒凉的郊区,树林的占地面积极广,这给他的追杀创造了难度。
    但是,务必将其格杀又是他接受到的任务。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独眼在心里默诵着这首诗来给自己打气。
    效果很明显,他心里立即涌现出必胜的信心以及将对手碾死的豪情。
    于是,他的身形一跃,人便从出租车车顶跳了过去,横跨沟渠,朝着前面幽深漆黑的树林冲了过去。
    可是,他的身形刚刚跳起,就感觉到了一线杀机。
    是的,杀机。
    这种东西在普通人眼里就是扯淡,可是,在他们这些身经百战的杀手心里,却是救命灵符。
    目标人物在沟渠里面。
    就在他的眼前。
    这个时候,他的身体高高的跃起,正准备横跨这个小小的沟渠。
    也就是说,他把自己的下半身完全交给了那个家伙。
    如果他是个普通人的话,这对独眼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可是,他接收到的资料上,对方是一个实力不弱的年轻小子。
    实力不弱。
    这个评语是杀手组织给出来的。而能够让一群杀手觉得这家伙实力不弱,那就证明他非常的强大。
    所以,独眼不敢有任何的轻敌。
    现在退不得,也下不去。
    他的身体仍然做着飞跃横沟的动作,但是手里握枪的枪口却已经瞄准下方准备射击。
    哗啦……
    片片乱石飞跃而起,朝着他的身体砸了过来。
    于此同时,一道黑色的身影突然间立起,从躺倒到站起在只是眨眼的功夫,电光火石间完成。
    没有任何停滞,那道黑影已经手持利刃朝着他的后心捅了过去。
    动如脱兔。
    小说家经常用这样的句子来形容一个人的速度极快。可是,对独眼来说,身后这个家伙的动作何止是脱兔?什么样的兔子能够比他还快能够做出比他更加灵活的动作出来?
    哐……
    他开枪射击,枪筒里面最后一颗子弹打出去。
    嗖……
    人影忽闪,犹如鬼魅。
    子弹打在地上的石头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音。
    独眼知道,这一枪落空了。
    然后,他感觉到了自己的后背被什么东西给黏住。
    那物体很轻,像是一只逆风飞翔的风筝。
    不,不是风筝。
    这里怎么可能会有风筝?
    而且,风筝怎么可能懂得呼吸会有心跳?
    那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
    此时,唐重的身体就紧贴在独眼的身后。
    独眼飞翔,他的身体也在飞翔。
    独眼前冲,他的身体也在前冲。
    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方向,甚至就连使用的力度都互相吻合。所以,独眼几乎都感觉不到唐重的存在。
    唐重对他来说没有任何负担,他不用背着他奔跑。
    如果当真如此,那也就好了。
    嗤……
    后背一阵冰凉。
    独眼先是感觉到自已的肌肤裸露在空气里,然后才感觉到后背的疼痛。
    火辣辣的,几乎让人痛呼出声音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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