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惨烈的战斗。
因为两个男人打的不可开交,拳拳到肉。
这是一场亲切的战斗。
他们以前用这样的方式训练,现在用训练的结果在厮杀。
这也是一场残酷的战斗。
他们一起喝酒吃肉一起上阵杀敌他们日则同训夜则同寝他们喊着说要做一辈子的兄弟,现在兄弟相残你死我活只有一个人能够活下来。
这是一场——终归要结束的战斗。
大胡子气喘吁吁的站着。
雷震血肉模糊的躺在哪儿。
“教官,回去吧。”雷震的眼睛也在流血,鲜血已经让他的眼睛不能视物。
“我不回去。”大胡子说道。
“他们有很多人,他们要杀你,他们一直在等待你出来,等着你犯规。”
“我知道。”大胡子说道。“我去杀几个人,杀多少是多少,杀不动了再回来,人回不来魂回来。”
“教官——”大胡子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白面馒头。
他咬了一口,没滋没味。
于是,他走过去,用馒头在雷震的眼睛上沾上血,大口大口的咀嚼着。
他们有这样的规矩。如果有一位兄弟牺牲了,他们就沾着兄弟的血吃馒头。
他们吃下他的血,也就记下他的仇。
他们活着,也替牺牲的兄弟活着。
“教官——”雷震哭喊着叫道。
泪水和血水混合在一起,泪就成了血血也成了泪。
这是血泪!
“兄弟,再见。”大胡子说道。
他站起来,捧着馒头。
一路走,一路吃。
他要去北方。
北方有城,名曰燕京。
第2卷 世上无我这般人! 第471章 鬼王!
跨过恨山口,就是大马路。
大马路。
对普通人来说只是普普通通的三个字,一条普普通通的大路。可是,对大胡子来说,是施加了咒语的禁符,是画地为牢的界限,是勇气和亲情的抉择。
一步是生,一步是死。
进一步是地狱,退一步也不是天堂。
“哐——”大胡子的脚步声音很重。
他一脚踩在石头路上,那些细小不够结实的小石头一不小心就被压的粉身碎骨。
哐——哐——他移动的步伐不快,但是每一步都力道千钧,像是踩在人的心坎上面。
嚓!
他站在了大马路的路面上。
这是一条石子路,没有柏油,也没有沥青,甚至连光滑的水泥路面都没有。
他只是一条平坦的由沙石组合而成的马路。马路的左边是恨山界面,右边也是一望无际的山林。那座山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美人山。
不知道有这什么样的典故,前人这么叫,后认也这么叫。
一边是『美人』,一边是“恨”,这倒也贴切恰当。
红颜薄命。美人不总是和恨连在一起吗?
大胡子停下了步伐。
他用脚轻轻的踩着这条大马路,心里感叹不已。
他像是一头困兽似的窝在这边多年,终于走出了这历史性的一步。
那么多年!
那么多年!
“那么多年呵。”大胡子轻声感叹道。
他从肤黑牙白的花样少年变成了肤黑牙也黑的二逼大叔,其中的苦涩酸楚没有千言万语十万八万字又怎么能够说的清楚?
二十年啊。人生又能有几个二十年?
“哈哈哈,猎户的儿子,你终于出来了,我等你很久了。”一阵狂笑声传来,一个尖细的男人声音的黑夜里突兀的响起。
这笑声给人一种很古怪的感觉。就像是那人很努力的在装豪迈,可是笑出来的声音仍然干瘪无力给人小家子气。就像是中气不足,又像是豪气不够。
大胡子注视着对面的美人山,把手里最后一块染血的馒头给塞进嘴巴里咀嚼着。
馒头甘甜,带着鲜血的咸涩。不好吃,但是这种味道很熟悉。
“既然出来了,就别再回去了。”那尖细刺耳的声音再次响起。
然后,在晚风月亮地上的草山下的树的共同期待下,从对面的美人山里面走出七个小矮人——是的,七个。
可惜,没有公主。
当然,这些小矮人可没有《白雪公主》这个童话故事里面的小矮人那么纯洁善良,守护白雪公主那么多年,都没有一个人跑过去偷偷亲吻一下。一直等到高富帅王子过来,这小子可不会放过这样的绝色美女,即便是死的,他也要亲上一口——于是,人人赞叹的公主和王子幸福的走在一起。
什么是真正的屌丝?那七个小矮人就是例子。
白雪公主晕倒那么多年,不就是在等待一个吻吗?
这七个小矮人的身高都在一米左右,最高的也只有一米三。有男有女,有长发也有秃头,有一只眼睛,也有五官皱成一团像是一个被人踩了一脚的包子。
他们形象狰狞,眼神凶恶。穿着黑色的衣服,手里却握着刀子或者勾子之类的武器。
这些人,他们有一个可怖的名字,叫做杀人侏儒。
为首的是那个长头发的小矮人,和其它六人比,他的五官长的很正常,但是面相看起来却很苍老。穿着一身儿童版的黑色风衣,可是说话走路的模样却又老气横秋——即诙谐又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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