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很少,我是其中一个,十年前,天爷远赴英伦,与光明会的人协商一些重要事情,没想到浩克借机挑战天爷,天爷差点落败,是司徒出手重伤浩克,震慑了光明会。”
史瑞克道出了一桩陈年旧事。
涉事双方都认为此事是难以启齿的耻辱,刻意回避、隐瞒,尤其圣堂这边的知情者,都是天爷的死忠,十年来,守口如瓶。
“浩克,约翰?浩克?”沈浩皱眉问史瑞克,史瑞克点头,约翰?浩克,光明会四大会首之一。
是不是四大会首里最强的,不好说,但十年前那一战,力压师兄,足以反应出这个人的实力,想必另外三位会首也有各自的过人之处。
光明会,有点意思。
沈浩寻思着,登山之后抽时间会会自诩是神的四大会首,眼下,最令这牲口感兴趣的是深藏不露的司徒。
司徒,全名司徒坤。
圣堂的人都称呼他司徒,李乐天在世时也这么叫,司徒这个姓就成了他的代号。
“告诉司徒,马上动身,来这里见我。”沈浩笑意深沉下令。
“是。”史瑞克欠身行礼后转身离开。
“司徒,你有多强?”沈浩扭头凝望着远方的雪山微笑呢喃,期待圣堂多一个能独当一面的强者。
尤其司徒是师兄李乐天最信任的心腹。
他用起来也放心。
七月中下旬,珠峰南玻大本营所在这片山区,在阳光明媚的白天,一点不冷,也不热,适合在户外活动,不过由于这里是暖湿气流与冷空气交汇地带,天气说变就变,沈浩看着湛蓝天空很快被乌云遮挡,意兴阑珊,返回房间。
暴风雨来临。
赵美美依然睡的很香,旅途劳顿,加上严重的高原反应,导致这妮子需要充足睡眠缓解身体上的不适。
沈浩陪在赵美美身边,一直到第二天清晨,小妮子被饿醒,两人洗漱完毕,在房间里吃过早餐。
“老公,陪我出去走走。”赵美美眼巴巴凝视沈浩,营地的医生说她至少静养三四天才能外出活动,完全适应高原环境得一到两周。
最麻烦的是,随着所处高度的增加,高原反应还会出现。
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人登珠峰,是一段一段攀登,从大本营到四号营地,每一段都要停留,做适应性训练。
适应不了,就必须撤下去,不管不顾往上爬,必死无疑。
凭沈浩的能耐,带着赵美美从海拔五千多米的大本营,直接登顶不成问题,可短时间内跨越三千五百米的高度,站到近三万英尺高的地方,正常人根本受不了,轻则昏迷,重则丧命。
沈浩瞅着自己女人可怜巴巴的样子,无奈一笑,点头说好,小妮子雀跃跳起来,使劲儿吻沈浩。
两人离开舒适温暖的房间,来到外面,慢慢走向密密麻麻挤着数百顶帐篷的大本营,与此同时,一支庞大的队伍也在接近大本营。
正是迪哈斯少校率领的珠峰考察队,而且有上百名当地的夏尔巴人随行,为这支队伍往山上搬运各种器材。
场面蔚为壮观。
“一群懒惰的家伙。”兰德考利特站在用来聚会开会的大帐篷前居高临下俯瞰蜿蜒向上的壮观队伍,骄傲撇嘴。
“比前年那群来自西西里岛的废物强多了。”考利特的助手笑意玩味补充一句,前年那支代表世界第二懒国家的队伍,雇佣四百名夏尔巴人。
“国家队”为了国家荣誉,都不与商业登山机构合作,以至于考利特等人对这支队伍的到来并不感冒。
迪哈斯带队到达大本营,组织人手扎帐篷时,瞅见在旁边看热闹的沈浩赵美美,这位陆军特种部队少校突然走过去。
“你们好。”迪哈斯的汉语发音很生硬。
“你好。”沈浩出于礼貌回应。
迪哈斯心中冷笑,如舍瓦里之前猜测的,面前这对很般配也似乎很富有的男女来自他最敌视的国家。
“你们,我们,几乎同时到达大本营这里,敢不敢跟我们比试,先登上珠峰的,就是赢家,输了的,要当众吃屎。”
迪哈斯突然翻脸并要求比试,令围过来的登山爱好者大感意外,以为两人来大本营之前有过冲突。
“好,这个比试好,我和我的朋友们可以当见证人。”兰德考利特从围观人群中挤出来,边说边鼓掌。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兰德考利特巴不得有人冲在前边针对沈浩这帮人,他那几个心有灵犀的伙伴也纷纷出言鼓动。
不明真相的旁观者唯恐天下不乱,跟着起哄。
赵美美蹙眉,察觉周围不少人对她和沈浩有敌意,她不明白大家都是来登山,实现梦想,为什么不相互促进?
沈浩乐了。
“敢,还是不敢?我不会介意你当懦夫。”迪哈斯的英语说的非常流利,不过带着浓重的口音。
“我也不介意和一个低种姓自大狂比一比。”沈浩笑意深沉反讽骄傲的迪哈斯,来而不往非礼也。
迪哈斯脸色陡变,显然沈浩的话撩拨了他最敏感那根神经,低种姓,在他的祖国,意味着卑贱、贫穷、愚昧。
即使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与拼搏成为陆军特种部队少校军官,依然被歧视、被排挤,否则哪会带队来珠峰吃苦受累。
他很想摆脱低种姓这道枷锁,可肤色和姓氏无法改变,种姓制度不崩塌,这种禁锢就一直传承,永无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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