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之间,竞争也很激烈。
眼见得自家经营的普通班车被升级版的卧铺车抢了生意,其他承包者无奈之下,也只好咬牙跟上。哪怕经济条件不那么好的车主,借钱也要完成更新换代。
要不然,就要没生意了。
做生意的人,从来不怕欠债投资,就怕生意不好。
对经常需要往返云都的王为来说,对这种改进当然是喜闻乐见的。
传天雄,老克,阿都也一样喜欢这种改进。
在经过反复的讨价还价之后,传天雄终于装模作样的同意了王为前往北庭市看看他们“家里”的情况。不过,传天雄的条件还是很苛刻的。
首先,要三十公斤四号海洛因,品质不能比上次的货差。然后,去北庭“参观”的人不能太多,最多就是两个人。
对此,王为也没有太大的意见,就是将三十公斤四号降到二十公斤。
至于最多去两个人,王为倒是一口应承。
就是他和程雪。
连曹承都没有同行。
“都哥,你说这姓王的,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老克有点拿不准,在他们租住的单元房里,抽着烟皱眉问道。
阿都哈哈一笑,说道:“简单啊,他以为自己戏演的好,身份还没有暴露呢。他是王二哥嘛!”
传天雄跟着笑道:“这家伙可不知道咱们都哥喜欢读报……要是知道了,不定多后悔呢……”
他虽然是被阿都临时从北庭叫过来充门面的,这中间的前因后果,倒也听阿都跟他详细说过。给每个马仔都解释清楚情况,并不是阿都的习惯,但对传天雄自然是个例外。
原因也不复杂——既然你让人家假装老大,那就要让他把所有细节都了解清楚!
不然,很容易露陷的。
贩毒团伙的头子,有谁不是精明过人?
浑浑噩噩,一问三不知的家伙,怎么假扮老大?
不得被人一眼就识破了?
听传天雄这么一说,阿都脸上不由得浮起一丝得意之情。
读报其实只是他打小养成的习惯,再没想到,能在报纸上看到王为的报道,就此识破了王二哥的身份,想想还真有点后怕。
这个姓王的禁毒大队长还真特么是个人物,演戏演得惟妙惟肖,连阿都这样的老江湖都差点打了眼,被他瞒过去了。
那浑身痞气,真像是街面上混混出身的。
要不是《边城日报》上刊登了王为的侧面照,阿都也断然不会将这个一年多时间两次荣立一等功的英雄警察和自己见过的痞里痞气的王二哥联系起来。
充其量就是重名罢了。
实在两者之间差得有点远。
倘若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真上了他的当,在他面前朝了相,泄露了自己才是团伙老大的身份,只怕这会儿,自己已经被关在边城市公安局的看守所里吃牢饭了。
这姓王的一看就不是个善茬,估计不会跟自己讲什么“文明执法”那一套。
阿都虽然没有被抓进去过,但对看守所的情况也知道得相当清楚,那些缉毒警对毒贩从来都不客气,尤其是对贩毒团伙的头目,更是各种手段都会用上去。
对一个死人,有什么客气好讲的?
到目前为止,阿都还从未听说过,有哪个贩毒团伙的首犯被抓住之后,是能活着走出监狱的——百分之百挨枪子!
不算用什么手段,也都是为了破案,公安的领导,通常都不会管的。
但是现在,情况刚好反转过来了。
你小子还真敢带一个“小情人”就往北庭跑啊?
尽管阿都并不能确定程雪就是王为的女朋友,却不妨碍他这么龌龊地假设。
归根结底,他就是个罪该万死的毒品贩子,难道还是什么高雅人士了?心中所想,无非就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这一点,绝不因为他喜欢读报看书就改变。
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好,既然你敢送上门来,那都哥我自然就不会跟你讲客气了,不管是人还是货,统统笑纳。
在充当马仔亲自验过货之后,都哥相当满意。
还是高纯度的四号海洛因,品质比上次那批货一点不差,肯定还是能卖出最好的价钱。就是数量只有二十公斤,不能不让人略感遗憾。
但阿都也不敢过为己甚。
不管怎么说,眼下是在边城,在王为的地盘上,主动权掌握在王为手里。
这家伙确实是想放长线钓大鱼,可是万一他脑子里那根弦搭错了,突然决定先把他们几个抓起来再说,那就不好玩了。
毕竟传天雄假扮的老大还是很像模像样的,王为肯定信了。
要是王为觉得火候已到,先把他们抓起来,阿都可不觉得老克和传天雄会守口如瓶,不把他供出来。贩毒团伙里的所谓兄弟,还真不那么靠得住。
生死关头,亲兄弟都未必靠得住!
能够早一日离开边城就早一日安全。
等到了北庭,还怕这两个家伙飞上天去?
老实说,尽管《边城日报》将王为夸成了一朵花,说得他多厉害多厉害,凭直觉,阿都就知道报纸是在吹牛。
明摆着的,王为就那么一点年纪,二十来岁,报纸上也说了,二十岁出头,刚刚从天南警察学校毕业不到两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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