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答应的微面还没捐赠过来,目前张方的破幸福摩托俨然成了刑警队至关重要的交通工具,只要能按时报销油钱,张方也没意见。
微面照例给王为留下了。
老大要去抓人嘛,开个边三轮也太不威风了,也不利于押送犯罪嫌疑人。
王为要去抓的这个“中间人”名叫沈志刚。
这家伙确实很会来事,在另一个时空,王为记得他有个响当当的外号,叫做“沈百万”。在公安系统内部,此人甚至一度成为“成功”的代名词。
区区一个联防队员,纵算在最基层的派出所,也是最底层的小人物,转身下海之后,硬是搞起了公司,发了家,成为腰缠万贯的大阔佬,确实堪称是传奇了。
至于资本的原罪,那也是肯定少不了的。
沈志刚还不止原罪那么简单。
当年,此人明明被卷入到巨大的漩涡之中,原本是最有可能被当作替罪羊牺牲掉的,结果不但没有牺牲掉,最终还成就了“沈百万”的赫赫名声,足见他很不寻常。
考虑到沈志刚原先在派出所干过,有一定的反侦查经验,抓捕他,王为加了几分小心。
总不能期望每次都有那么好运气,直接在小吃店就逮到正主。
郑东要是机灵点,作案之后远走高飞,去外地躲一段时间,王队想要抓住他,还真不容易。
王为在车上给沈志刚打了个电话。
电话号码自然是郑东提供的,是个模拟手机号。
刚开公司就整起了手机,这家伙也是个烧包货色!
王为在电话里伪装成杜伟峰介绍的老板,说是有个边贸生意想要和沈总合作,希望去沈总的公司和沈总面谈。
沈志刚不疑有他,当即一口应承,答应在公司等王总上门。
警车呼啸着,向沈总的公司疾驰而去。
第121章 牛就一个字!
出乎意料的是,王总对沈总的拘捕,遇到了不小的麻烦。
说起来,王队也是对自己太过自信了。
这人啊,就不能太顺,一顺就信心膨胀,一膨胀就容易过头,变成自负。
其实王为还算是注意的,并没有直接把漆了警徽标志的微型面包车开到沈志刚公司门口去,而是停在街道拐角处,带着几名便衣徒步过去的。
沈志刚的公司虽然是初创,搞得还挺像模像样,专门租了一层楼当办公区,而且是现代化的装修模式,一间大办公室里,用木板和玻璃隔出很多的小单间,好些个年轻的姑娘小伙子在里面埋头办公,一副忙忙碌碌的样子。
回到这个年代,见惯了老式办公室,这种情形倒是让王为心中涌起一种久违了的亲切感。
在办公室门口,王总一行被保安拦住了。
两名保安,穿着很正式的制服,簇新簇新的。
不过他们身上的那股“气质”,王为太熟悉了,绝对是街头混混。王为一天到晚就和这些家伙打交道,他们有些什么特点,闭着眼睛也能感觉得出来。
“哎哎,干什么的?”
这两位不开口还好,还勉强有点保安的样,一开口立马就露陷了,尤其那神态,那肆无忌惮在客人身上扫来扫去的目光,那一言不合就要开打的痞子样,无一不暴露出他们真实的身份。
沈志刚是老联防队员,如今下海开公司,用这种街头混混当保安,看来他这个公司也不是那么规矩。
王为摆了摆握在手中的摩托罗拉掌中宝,大咧咧地说道:“找你们沈总谈生意的,刚刚已经和他电话联系过了。”
这年头,一个手机就代表了老板身份,倒是免去不少的麻烦。
果然,那俩保安神态立变,马上就变得友好起来,笑嘻嘻地说道:“是王总吧?沈总招呼过了,这边请这边请……”
当即很狗腿地在前边引路。
事情到这里本来很顺利,在进入沈志刚办公室的一刻,麻烦就来了。
沈志刚的办公室装修很豪华,足足有三四十个平方,一张红木大班桌,光可鉴人,沈志刚三十几岁,身穿藏青色西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还打着摩丝,坐在巨大的真皮大班椅里,很有点老板样子。
他抬起头只看了王为一眼,满脸的笑容倏忽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冷笑着说道:“你们不是生意人吧?是警察!”
就好像王为能一眼就把街头混混认出来,在基层派出所混了很多年的沈志刚,也能一眼把警察认出来,这几乎成为了某种本能。
当然,也并不是每个联防队员都有这样的本事,只有那些直觉特别敏锐的人才有。
沈志刚就是直觉特别敏锐的人。
这句话一出口,办公室就乱了套。
那个引领他们进来的保安,立即转身往外跑,边跑便大喊。
“警察来了,来抓老板……”
随着这叫喊,很快就从大办公室的各个角落里涌出来一帮人,手中拿着橡皮棍子,“呼啦啦”就冲进了总经理办公室,将王为和三名手下团团围住,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橡皮棍子不断敲打着手心,一言不合就要大打出手。
王为眼睛余光一扫,发现这帮打手一共有六个,加上沈志刚,现在是七对四。
关键他们都有橡皮警棍,王为几个都是空手的。
当然,王为带了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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