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朗不知什么时候跟了下来,蹲在楼梯口,像一头守着主人的狗。
林知夏拍了一下盛朗的肩,上楼去了。
孙明珠跟在林知夏身后。盛朗呼啦站起来,长臂一伸,把她给拦住了。
孙明珠快要吓死了。
盛朗用他刻意压低了的嗓音说:“小夏有我罩着。我不会让别人找他麻烦的。”
“哎?”孙明珠一头雾水,却本能觉得这话说得挺让人安心的。
“你少管我和小夏的事!”这句话就敌意十足了。
孙明珠瞪着盛朗那双翡翠似的绿眼睛,只觉得像两簇鬼火,生怕他的拳头下一刻就能落到自己眼前。
“小朗。”林知夏扶着栏杆,朝下面喊了一声,“别吓唬明珠。大家都是朋友。”
笼罩盛朗全身的气焰瞬间回落,那一股无形的压迫感消失了。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不满地哼了一声,一溜烟蹿上了楼,跟在林知夏的屁股后面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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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距离接触了两天,孙明珠和王高才一致认为,比起人类,盛朗更像是林知夏捡回来的一条野狗。
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冲人亮出獠牙,吼两嗓子。要不是林知夏拽得住,盛朗早扑上来把他们俩咬出七八个窟窿了。
也好在林知夏是个遛狗系绳子的好主人。
很神奇的,这个谁都不服、桀骜张狂的少年,却唯独很听林知夏的话。
每次盛朗脾气上来了,正准备咆哮的时候,林知夏只需要唤一声“小朗”,濒临爆发边缘的怒火总会收回去。
“你别那么冲动行不行?”林知夏数落着盛朗,“人家就随口问一下你爸,又不是笑话你什么。你嚷得这么凶,不是更让人知道自己的弱点了?”
然后又对王高才说:“你也长点心吧。别人哪儿疼你往哪儿戳,换谁都想揍你。”
孙明珠是女孩子,心思细腻,还好些。王高才傻不拉唧一半大小子,说话向来遮前不顾后的,最开始的时候可把盛朗惹得直磨牙。
后来林知夏请孙明珠和王高才吃了一顿冰淇淋,替盛朗道歉,又划下了一道警戒线。
“那家伙人不坏,就是自尊心特别强,只要不碰到他家那一团乱七八糟的事,他挺好相处的。”
为了证明,林知夏特别指挥着盛朗帮孙明珠的奶奶把家里坏了的灯泡全换了。
孙奶奶很是把盛朗夸奖了一番,还特意做了一大笼肉包子送过来。
盛朗活了十三年,斥骂听了满满一车斗,却还没怎么挨过夸奖。他红着耳朵,蹲在林家门口啃着香喷喷热乎乎的肉包子。
林知夏路过,顺手薅了薅盛朗的脑袋。盛朗的耳朵抽了抽。
在林知夏的约束下,盛朗有生之年第一次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
林知夏给盛朗念咒语似的下了很多约束,让这个少年学会许多为人处世的基本道理。没有什么科学的教条,全都是林家父子从坎坷的生活里学来的经验。
许多话,盛朗也从外婆或者老师口中听过,却是在两个耳朵之间穿隧道似的过去了。唯独林知夏的话,钻进了他的脑子里,在里面扎了根。
“我知道有些事你很计较。提这些事的人呢,有些是真缺心眼,比如王高才那傻鸟,有的是故意刺激你。其实你越有反应,刺激你的人就越快活,你一开头就让他们赢了。”
“那不就该揍回去吗?”盛朗粗声问。
“揍人不是只能用拳头呀。”林知夏耐着性子,心想我就当是在训练狗上厕所吧。
“那么麻烦。”盛朗一脸不屑。
“那是你没有尝过用脑子报复的爽。”林知夏说。
第12章
孩子们的友谊其实是很好建立的。
帮助这四个孩子建立牢固友谊的,是一台游戏机。
王高才的老爸从外地来看他,送了一台最新款的索尼游戏机。
游戏机前脚进门,后脚就被王高才他妈刘姐拎着从窗户上扔了出去。
“整天不写作业,就知道打游戏!你再嚷嚷我连着你一道扔出去!”
王高才不敢和太后理论。
他溜出家门,从楼下草丛里把游戏机扒拉出来,打算把它先寄放在孙明珠家里。
“要不打开试试,看有没有摔坏?”林知夏随口提议。
游戏机一打开,就好像开启了什么神秘的魔咒,四个小少年齐齐地在电视机前坐了下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屏幕。
林知夏还好些。他虽然喜欢玩,但是不沉迷。打工和写完功课之余会去玩两盘,不玩也不想得慌。
孙明珠则因为技术太烂,队友总被她拖累惨死,大伙儿都不乐意和她组队玩。
盛朗和王高才两个人,却是在游戏里找到了灵魂伴侣。
一个勇猛剽悍,一个敏捷机智,居然配合无间,灵活多变,是十分难得的好搭档。
打起游戏来,盛朗倒不像平日那么独,居然能听王高才的指挥突进或者后退。而王高才也不像生活里那么怂,不仅上蹿下跳大呼小叫,急了甚至能朝盛朗大骂。
骂完了,才觉得不对劲,出了一身冷汗。
“干吗?”盛朗用他冰凉的绿眼珠瞥了王高才一眼,“这局还没完呢,不玩了?”
“玩!玩!”王高才回过神,急忙抓住手柄,有种虎口脱险、劫后余生的虚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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