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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问大家,现在还记得自己的爷爷和奶奶吗?在往上,我们爷爷的父辈呢?恐怕很多人已经不记得他们了,不记得他们为村寨和部族的发展作出了多少贡献。就好像我的父亲,他是一位英雄,可我的子孙后代却很难记起他。即便将他的事迹写成歌谣,如果无人传颂也会被遗忘,但如果将大家的故事写在纸上,就会保存很久,无论何时,只要翻开纸张,就能看到记录其中的种种过往。”
    巫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爷爷,那是个爱笑的老人,小时候经常将他顶在肩上,也很能吃苦,可是现在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再提起他了,连他自己也很少想起那位疼爱自己的老人。领地里和巫一样年纪的人也不多了,等他老去了,肯定也会这样渐渐被人遗忘吧。
    巫忽然红了眼眶,语气有些激动:“小霖说得很对。每个人都会回归兽神的怀抱,如何让后人还记得我们?是要记下来,要让以后的人不要忘记他们的祖先曾经做出了多少艰苦的努力。”
    想到或许几百年后的人也能知道此时发生在雪峰领的事,众人的内心也忍不住变得一片火热。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不过短短数十年,谁不想自己的名字能够流传下去,被子孙后代铭记?几人当即表示,都赞成霖的提议。
    霖点点头,又宽慰了一句:“很快我们就能做出更多质量更好的纸,纸会成为人人用得起的东西。”他刚刚所说不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也是他内心的真实想法。他这辈子的父亲性格坚韧,所有认识的人提到他都是满怀着感激和怀念。他在牺牲后还被某些小人污蔑,霖一直耿耿于怀,想将他的故事写成传奇小说,要让所有人知道他是一位英雄。
    他这样想着,又对巫说:“等到出产的纸质量还能保持今天的水准,就可以准备联系关系近的部落,将造纸技术教给他们了。这件事还是要麻烦巫爷爷和麦叔叔。”
    “那没问题。”巫笑呵呵地应下来。他最爱干这种能在老对头面前出风头的事。
    麦一直在思考着什么,突然说:“我倒是有个提议,等春耕结束,咱们不如办个春耕节怎么样?这段时间村民们都辛苦了,因为小霖,咱们又发现了那么多能吃的东西,现在也不缺食物,大伙第一次这样辛苦的耕地,该纪念一下。”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让村民们庆祝一下也不错,劳逸结合工作效率才会更高。霖点头。他以为麦只是想给村民们谋福利,谁知麦接下来的话让他大感惊讶。
    “咱们将准备合作的部族也请来参加,顺便让这些人看看咱们的田地和饲养场,他们肯定都没见过像这么齐整的田地,种田和养活鸡鸭的本事要是他们肯出东西,也可以教给他们。小霖想出来的农具也可以卖去别的部族,就是这东西有经验的工匠多看几遍就能做,估计只能换这一次的东西。那些部族见了咱们这么多好东西,肯定抢着跟咱们合作。”
    麦也太有经商头脑了,霖听了都自愧不如。他赞许地说:“麦叔叔的主意非常好。我还觉得,等咱们联合了几个部落,人手多了,再多弄些新鲜的东西,以后甚至可以将咱们领地办成一个集市,让附近的部落定期来我们这边交易货物。”成为贸易中心肯定会有很多便利,就是领地目前能够出售的商品还不够多,还得有几样拳头产品。
    这样一想,霖又感到紧迫起来:“咱们回去开个会吧,我又有些新想法。”
    早在霖和巫他们开会之前,灰已经领着他的少年狼巡逻队来到了饲养场附近。
    这时候天才蒙蒙亮,左右无人,一群少年找了个角落就笑嘻嘻地脱了个精光。按惯例互相取笑着比了比大小,有那讲究的如小灰,将衣服塞进带来的兽皮包里,更多的少年直接把破兽皮衣往墙角一丢,反正当抹布人家都嫌脏,没人会拿。活动活动手脚,大家集体变成了兽形。
    饲养场的拐角处。接连走出十几匹接近成年的狼。少年们的兽形体长全在一米九左右,皮毛颜色多为白色中混杂着浅淡的灰色和黑色,看起来有些杂乱。他们的父辈大多是当年跟随霖的父亲移居此地的白狼族混血,一直是受到歧视的存在。和本地狼族通婚后,后代的毛色越发混杂。
    年轻的群狼中最为显眼的,是一匹体长接近两米的健壮灰狼。说是灰狼,其实皮毛上层是黑色,只是比寻常黑色稍浅一些,和普通灰狼的外形很不一样。灰狼灰黑色的毛色十分均匀,腹部雪白,高昂的头部上顶着的尖耳警惕地竖起,目光炯炯有神,看起来格外威风。
    灰狼带头嚎了一嗓子,一群少年狼也跟着嗷嗷嚎叫:躁起来,少年狼,消灭野鼠最在行!
    这里的野鼠只比兔子小一些,有着浅金色的皮毛,看起来倒是有几分可爱。而且野鼠肉质很嫩,味道其实挺不错。不过这些小东西特别警惕,动作灵敏会打洞,捉起来麻烦还没多少肉,兽人们平时不会特意狩猎它们。
    野鼠最喜欢偷吃鸡鸭的蛋和幼崽,会在田地里打洞糟蹋粮食,所以这次小霖发话了,那它们的死期就到了。为了圆满完成小霖交代的任务,灰有认真考虑了一下策略,思考三秒后,他决定用兽形捕捉野鼠。
    长矛、木棍的速度不够快,捉那么小的野鼠不大合适,兽人变成兽形后,嗅觉、灵敏度都会提高,用利爪反而更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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