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致远扯了扯嘴角,他的意思还可以这么解读吗
不过看在对象已经被骗到手的份上,他还是如她所愿的回答了,大概是从你对我示好的时候开始的吧。
气定神闲的看了林思珈一眼,宋致远继续说,有些事,毕竟不能一直让女同志主动。
变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林思珈简直懵逼,什么叫我对你示好我在梦里对你示好的吗
我知道你们女同志脸皮薄,那段时间帮我做卫生,翻译资料,辛苦你了。
哼,淫者见淫。林思珈跟人斗嘴还从来没输过,毕竟一般人没她这么脸皮厚,什么话都敢说,我看你早就心怀鬼胎,是不是在车间里就一见钟情,想尽办法把我调到你身边,好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
宋致远微微一笑。
或许吧,若不是他从一开始就意志不坚定,自然有的是办法把她调到其他部门,现在也就不用把自己都搭进去了。
林思珈本来还有继续斗下去,就当打发无聊的工作时间了,不过下班铃声一响,她就归心似箭的站起身,下班啦,宋厂再见。
这一次她是真的要走了,宋致远眼明手快的抓住了她的手腕,脱口而出:等等
林思珈一回头,他便飞快的松开了手,期期艾艾的问道:你还没回答我明天去不去红房子
* * *
这个休息日,林思珈头一次不用父母喊她,还不到九点就自己起床了,却在房间里磨磨蹭蹭了一个多小时,衣服换了三四轮。
林思珈现在的衣柜,比她过去十几年数量都要多了。谁都没想到,林成山生意越来越好,还跟刘小红合作卖起了自家做的衣服,最大的受益者却是林思珈。
林家人其他人都是从小苦过来的,包括自己当起了老板的林成山,骨子里都还带着勤俭节约的好品格,可以给妹妹买手表买蛤/蟆镜,让他在自己店里装部电话都舍不得。
而林思珈不一样,她完全不需要适应,好像天生就是享福的命,无师自通就知道什么最好吃,什么最好玩,以及女孩子怎么打扮最好看。她随便想出来的款式,刘小红做了成品挂店里卖,总能受到女孩子们的喜欢,变成店里的活招牌。
靠着这些技能,林思珈理每每直气壮的找二哥要新布料,请大嫂做衣服。她也到了嫁人生子的年纪,大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正好说个好人家,因此连张桂芬都不拦着刘小红给她做新衣服。
短短两个月,原先空荡荡的衣柜已经塞得满满当当了。
喜新厌旧的林思珈花了半个小时,最终决定穿她一直没机会上身的小碎花套装。
这套衣服的款式很不错,刘小红做了两个同款,分别是黄色和红色的,选择了相对轻薄舒适的棉绸,一拿去店里反响就很不错,加上仿制的还没这么快出来,刘小红近期就都在做这个同款。她心里其实很佩服小姑子的眼光和品位,小姑子要做的衣服很少用到现在最流行的的确良,但是她要的款式做出来,价格不比的确良的衣服低多少,卖得反而要比店里的的确良更好。
然而林思珈上次坚持要一定用粉色碎花布给她做这身套装,连刘小红都看不懂了,现在大街上流行的黄色红色多洋气啊,其实白色也好看,城里没那么讲究,有些姑娘也开始流行穿白裙子了,小姑子皮肤又白又亮,她穿白色绝对比别人都洋气,偏偏这次想不开,非要弄带花的。
让刘小红说,这种粉色带花的布,小时候在他们乡下流行过一阵,可那时候不是物资短缺吗,人都要饿死了,哪还有力气生产东西所以很长一段岁月,他们周围连新衣服都没见过,谁要有块花布,绝对能引来无数人的羡慕。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老百姓能吃饱饭,到处都在搞生产搞赚钱,的确良、混纺、灯芯绒什么各种洋气的新面料都弄出来了,过时了的碎花布,穿出去要被人笑话老土帽的。
所以,刘小红是拗不过林思珈软磨硬泡,给她做了这身衣服,但全家都盯着不让她穿去上班,就怕她惹人笑话,影响声誉。
不过今天休息,老妈他们总不会再拦着她穿新衣服了吧林思珈美滋滋的确定了服装,开始准备设计造型,这辈子的第一次约会,总算是给了她隆重打扮的机会,林思珈早就技痒难耐了,一兴奋就花了小半个钟,编出一条森女气息满满的辫子,蓬松的发尾绑上蝴蝶结,再戴上她二哥辛苦给她弄回来的草编帽,简直完美。
刚忙完的林思珈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自己的盛世美颜,房门就被人一把推开了,伴随着她妈标志性的大嗓门:珈珈,这都快吃午饭了,快点起床。
林思珈看着门口抗议道:刚刚到十点呢,午饭都还没开始做吧
张桂芬同志进闺女的房间永远学不会敲门,但这次受惊吓的却是她自己,一进屋发现闺女不是在床上,而是站在床边,屋里头还戴了个草帽,毫无心理准备的张桂芬被吓了一跳,你这穿的什么,奇奇怪怪的
林思珈摘下帽子,凑到她妈跟前抗议:我这么美,哪里奇怪了
张桂芬骨子里其实是个颜控,生了两个儿子,还有两个大孙子,她最疼的唯有小闺女,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小闺女长得好,给她挣了脸。张桂芬坚信,女人有了美貌,人生就成功了一半,以后再嫁个好人家,搞定公婆,下半辈子就等着享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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