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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方立安的心不在焉被阿爸尽收眼底。闻言,他收回目光,只是没过多久,又忍不住四下张望。
    秋收的季节,农作物比其它时候更好认。
    阳很生气,林中危机四伏,儿子却频频出神,说了还不听。如果不是地方不对,时机不对,他一定要揍他一顿,叫他醒醒。
    方立安不知道阿爸正惦记着揍他,此时,他已经被左前方的大片狗尾草摄去心神。直立的秆,下垂的椭圆形穗,明明没有光艳夺目的美丽,却看的方立安心旷神怡。
    狗尾草,学名粟,别名谷子、小米、狗尾粟。此时此刻,它在方立安心中只剩下两个字——粮食!粮食!粮食!
    他太高兴了,嗷地一叫,把队伍前面的人吓了一跳,警惕地戒备四周。
    见大家十分紧张的样子,方立安自觉不好意思,找了个借口,说有只长毛兔从他脚背上窜了过去。
    众人闻言松了口气,纷纷出言打趣,“安,你胆子真小。”
    “安,你应该把长毛兔踢晕。”
    “安,你可是我们的勇士,怎么能怕长毛兔!”
    “……”
    方立安装作抗议,“那是意外!我连狼都不怕,怎么会怕长毛兔!”继而,他指着那片狗尾粟道,“阿爸,我们把狗尾草带回去吃。”
    “狗尾草?”作为没见过狗的人,阳感到不解。
    方立安上前,举着穗子,“阿爸,你看这个狗尾草,它的果实壳很硬,肯定能过冬。”
    自从方立安教会大家生火,阳和族人们对他就有种莫名的信任,或许在他们眼里,方立安就是那个天选之人。
    阳很看重这个儿子,不但不反对儿子的古怪想法,还主动征询他的意见,“带多少?”
    方立安大手一挥,“全要。”满满的土财主承包鱼塘的既视感。
    只是下一秒又反悔道,“还是留一半吧。”怕万一种不好……
    ——
    留守山洞的族人觉得很奇怪,今天狩猎队回来的稍晚,却没有带回一只猎物,反而一人抱了一堆草,可是他们明明有足够的木柴可烧。
    等看到方立安开始处理狗尾草,男女老少一个个有学有样。
    两天过去,未去壳的小米在山洞里堆了有一米多高,方立安把它们装进晒干的陶罐,密封保存。一半留作冬天食用,一半待到来年春天,尝试播种。
    在他取出十斤小米,用石头碾压去壳,煮了一锅浓稠的小米稀饭,让大家分食后,阳决定接下来的几天暂停打猎,将整个林子排查一遍,把所有狗尾粟都带回来。
    方立安没有意见,之前是他想岔了,怕种不好,以后没得种,但只要不去壳,有陶罐装着,密封好,想来也不会有事。
    野生的狗尾粟并不多,族人们翻遍整个林子,最后连壳收了不到500斤。全部当成口粮也不够过冬吃的,更何况还要留下一部分等到开春播种。
    所以,等收完林子里的狗尾粟,阳又带着大家打猎去了。
    口粮不足,肉来补。
    虽然找到了小米,但方立安并没有就此停下搜索粮食的脚步。即便在狩猎过程中东张西望,阳也不再训斥他。
    狗尾粟可比肉好吃多了,可惜太少,不能天天吃,希望儿子能再多发现一点。
    然而,接连几天都是一无所获。
    眼看着天气渐冷,方立安心中越发焦急,再过不久,天气彻底凉了,地里就算有什么也保不住了。
    他静不下心,便跟阿爸说了,不打猎,歇两天。
    阳同意了,安排他跟着部落里的采集队采集果实。
    秋天,不光动物长得膘肥体壮,毛光油亮,林子里的果树也是硕果累累。愁人的是,果实不好储存,不吃的话,要不了多久就烂了,让人又爱又恨。
    方立安跟阿姐一道,阿妈留在山洞照顾阿弟、阿妹和其他小孩。
    经过生火一事,方立安再也不是瑶眼中曾经那个行为怪异的小屁孩了,而是受到苍天庇佑的天选之人。
    阿弟做什么都是对的,这句话已经深入瑶心。
    而看着什么都想模仿自己的瑶,方立安心好累,发自灵魂深处的担心,阿姐会不会想不开,模仿他站着尿尿?
    相比较狩猎,参与采集野果的好处应该就是可以边吃边玩,饿着肚子出来,扶着肚子回去。从某种形式上来说,也算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因着来年春天有狗尾粟要种,方立安不再费心收集果实种子,吃完就扔,潇洒的很,完全不复从前那个见啥都捡的回收大王模样。
    “阿姐,等一下,刚刚有个红园果掉了……”方立安从树上跳下来,想把掉在地上的果子捡起来。
    其实,秋天,林子里的果子多的是,与其去捡掉在地上可能摔烂的,不如去树上重新摘个新鲜的。
    瑶是这么想的,方立安也是这么想的。
    但勤俭节约、浪费可耻的光荣美德早已植入灵魂深处,于是他弯腰拾起那棵后来被他称为“幸运的果实”的红园果。
    直起腰的瞬间,随意地一瞥,命中注定的相遇,一颗花生钻出泥土出现在他的眼前。
    方立安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什么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叫来阿姐,又叫来其他同行的族人,“这个,我们挖点带回去,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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