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对他这样的行为早已见怪不怪,她这个阿弟总能想到许多怪点子,虽然大多数没什么用,但有用的都非常有用。
比如,陶罐做的矮小便成了碗。
比如,两根细木头可以夹菜夹肉。
比如,让阿爸捉来野鸡养在洞外下蛋吃。
再比如,给各种花花草草动物和树起名字。
……
少女的阿弟就是已经在原始社会度过四年的方立安,今年七岁,已经学会了当地的语言,一米一的个头,距离成年壮劳力还差的老远。
阿爸阿妈只同意他跟在大人后面摘野果,而且只能在洞穴附近,不能走远。至于狩猎,想都别想。
这几年,为了拥有一个魁梧有力的体魄,方立安一直非常勤奋地锻炼身体。虽然饭很难吃,不是肉就是野果,但他还是吃的异常凶猛。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目前绝对是部落里十岁以内最壮的那个崽儿。
身处原始社会,虽然没有手机等现代娱乐工具,但方立安并不觉得无聊。相反,他每天都很忙。不只是他,阿爸阿妈阿姐每个人都很忙,除了刚出生不久阿弟和两岁的阿妹。
阿爸忙着狩猎,阿妈阿姐忙着采果子,他一边忙着采果子,一边忙着找粮食作物。
把肉当饭吃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
打不到猎物时,把果子当饭吃是一件更加辛苦的事情。因为果子不顶饿,一泡尿撒完,肚子也差不多空了。
在这种情况下,方立安无比想念香喷喷的大米饭和白嫩嫩的大馒头。
只是四年了,一直被阿爸阿妈限制在林子最外围的方立安从始至终一无所获,颗粒无收。
第318章
姐弟两回到部落,外出狩猎的族人们已经回来,或许是收获不丰的原因,大家兴致不高,情绪低落。
好在昨天猎到的野毛猪还能吃上两顿,再不济还有备用的野鸡,不至于饿肚子。
瑶,方立安的阿姐,今年十二岁,上得去树,下得去河,除了阿妈不让她参与的狩猎,其他方面都是一把好手。回到洞里,将这一行的收获安置好,便去帮阿妈照看弟弟妹妹。
方立安先她一步去阿妈面前露了个脸,报平安,然后去外面找阿爸。很显然,相比较带孩子,他更喜欢征服这个原汁原味的世界。
部落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小孩子是不被允许参与狩猎的。幼崽脆弱且来之不易,这是人类乃至整个自然界公认的事实。
因此,在具备强大的力量之前,小孩子顶多跟随采集队采集野果和树枝。
阿爸阿妈不让他走远,所以方立安只能通过阿爸口述来了解外面的情况,几乎已经成了日行一例。
但是阿爸今天显然没工夫给他讲故事,方立安找到他的时候,对方正跟部落里的其他几个壮劳力商量正事。
方立安没走,安静地坐下旁听,大人们早已习惯这一幕,并没有赶他。
原来今天他们回来的时候,河边来了鹿群,由于时间关系,只能空入宝山而空回。所以大家商议着明天早起出发,沿河搜寻,说不定还能遇上。
方立安听得两眼放光,脑子里的想法一串接着一串。
晚饭后,阳在火堆旁修缮武器,磨他引以为傲的长矛,心想明天至少要猎一头鹿。
周围还有几个青壮年,手握木制的长矛,一边用火烧去周围矛头的木屑,一边用嶙峋的石刀将其削尖,使其更加尖锐。
方立安提着他的幼崽版长矛加入其中。
“阿爸,我明天跟你们一起去。”
阳停下手中的动作,将目光从长矛上挪开,移到方立安身上,其他几人同样。
方立安知道,他们不是重视他,而是怕三心二意,弄坏了武器。要知道在这里,武器意味着食物与安全,是不能轻易损坏的。
“不行,你去了我还要保护你,猎不了鹿。”阳坚定地拒绝道。
方立安,“我不需要你保护,鹿不危险,我知道。”
“你的速度太慢,跟不上队伍,抓不到鹿。”阳是真的很嫌弃他。
“我速度不快,但我的矛速度很快。”方立安不服气。
火堆旁的几个人闻言轰然笑开:
“安,好样的,你是我们部落的小勇士。”
“安,你阿爸小时候也这样。”
“阳,我们带安一起,他说的没错,鹿群危险不大。”
“……”
“不行。”阳很严肃,周围的嬉闹声不自觉的变小,“安,回山洞。可以留下,但是不许说话。”
说罢,空气中只余霍霍的磨石声和木柴燃烧时的噼里啪啦声。
方立安把长矛放下,回到洞里,翻出自制的石刀,又回到火堆旁盘腿而坐,加入削矛头的行列。
阳见了也不反对,大家各自忙碌着。
第二天,外面还是黑青青的一片,守夜人把一行人从睡梦中叫醒,八个人就着火光饱餐一顿,然后拿起各自的武器,摸黑向河边行去。
山洞到河边这段路,大家每天来回无数遍,基本上不存在危险,更何况,快出林子时,天色已由青黑转成青白。
放眼望去,河边空旷如野,昨日的鹿群早已消失不见。
阳带着大家来到河边,在草丛中翻找观察,试图通过各种痕迹判断出鹿群离去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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