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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手腕上的血越聚越多,开始汇成一条细线往地板上滴。
    陈好大叫一声,跳起来连滚带爬去找绷带,他捧着药盒过来,手指颤抖。
    陈好是别无选择威胁了陈最,他忘了,陈最很小就在社会上混,替自己打架时全是又狠又不要命。这几年陈最飞快地成熟着,特别是父母离开后他比同龄人更加稳重,可骨子里他还是个狠角色,从来吃软不吃硬。斗狠陈好永远斗不过陈最,因为在他心里陈最远比自己重要千万倍。看到陈最流血,陈好心疼得简直要晕过去。
    陈好拉陈最手臂,却被陈最给推开了:“拿开。”
    “哥,你别这样,手腕上有动脉,我们先止血,然后去医院。”陈好焦急得要死,他知道刚才那一刀应该不会伤到动脉,只怕万一。
    “你还要死吗?”
    “哥,我不敢了,求你给我包一下,我真的不敢了。”陈好急得快哭了。
    陈最才把手递给他陈好,说:“你再说这种话,我他妈就先抽死你。”
    “不会了。”陈好用力把绷带捆紧,止住了血,“去医院吧。”
    “不用。”
    “去吧,以防万一。”
    “说不去就不去,我饿了,你也闹够了,去做饭。”
    陈好挂着一脸泪痕,吸溜一声鼻涕,看着陈最喃喃道:“哥,你有时候真是个疯子。”
    “还不都他妈你逼的。”陈最也是烦死了。
    陈好不说话,默默拿了几张纸巾,跪在地板上擦陈最的血,然后乖顺地进厨房给陈最做饭,脑子里却一刻不停地想着,怎么让陈最知道他现在有一笔钱,而不怀疑这笔钱的来历,这样陈最就不会勉强自己去做不想做的事情了。
    他这笔钱来得不是特别正当,坑了几个所谓的“朋友”,陈好不觉得这有什么,但是放在陈最那里,肯定行不通。而且陈最应该会特别反感他做这些事,反感他没有底线地使用手段。陈好不怕陈最打骂,唯独接受不了他哥反感他,贺章的事情已经让陈最有所察觉了。
    陈好在厨房“乒乒砰砰”,没多一会儿毛遂却来了,一进门就嚷嚷着让陈最跟他出去吃饭。
    “不去了,陈好正在做,你也顺便在家吃两口吧。”
    “嗐,你真以为吃饭就是吃饭啊?我要给你介绍个人,很重要的,走走走。”
    陈好从厨房把脑袋支出来,笑问道:“毛毛哥要给我哥介绍什么人啊?”
    “玩音乐的。你哥不是快解约了嘛,也该认识认识点有用的人了,一准用得上。”毛遂走到厨房门口,“你也一块,你说你天天在家给你哥又是做饭又是洗衣的,你又不是他媳妇,伺候这么周到做什么。”
    “毛遂,别胡说。”
    陈好倒是抿嘴笑着眨眨眼:“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
    陈最还是沉着一张脸:“走吧,一块儿。”
    陈好点头,擦了擦手,他两各自进屋换衣服,毛遂大大咧咧坐在沙发上,顺手拿着柚子吃。
    陈最换衣服才觉得自己手腕痛得抬不起来,费力换完衣服,疼出了一头汗,伤口还裂开了,纱布里洇出血迹。
    他一出来陈好就看到了,毛遂也看到了:“阿最,你这手咋回事啊,割腕自杀啊你?”
    “自杀个屁,走吧,别废话了。”
    陈好愧疚难当,小声说:“哥,我给你重新上药吧,毛毛哥,你等下。”
    “在家上什么药,去医院缝两针,我看这口子不小。”
    “哥,你听毛毛哥的,去医院吧。”陈好一脸关切和难受。
    陈最最后点了点头。
    去了医院,毛遂直接把他们拉到了自己家后院,隔得老远就闻到一股柴薪味还有肉香,还在门口就听到了那阵熟悉的吵闹声。还是他们平常玩音乐的一伙人,天气渐冷,大家就聚在一起烤羊肉,喝羊汤,陈最一推门,大家已经吃上了。
    毛遂嚷嚷起来:“靠,你们把我支去接陈最,说好的等着我们一起吃呢。”
    “饿不着你们,”周亮揭开一个大锅盖,从里面拎出来两条热气腾腾的后腿,“来,腿子给小好,羊腰子,给陈最吧。”
    “陈最单身狗,吃什么羊腰子,来来来,他必须先走一个。”啤酒已经递到他手上了。
    毛遂抢了他的酒:“老刘呢,不是要给阿最介绍人呢吗,人呢?”
    “喝多了,放水去了吧。”
    正说着,一声浑厚的低音:“找我?”
    毛遂拥着陈最一转身:“老刘,这我给你介绍的小迷弟。”
    陈最有一秒愣神,面前这人叫刘知凡,上个年代红遍大江南北的摇滚乐队ATTACK里的吉他手。陈最小时候的确是他的迷弟,陈最开始只是喜欢唱歌,直到看到刘知凡抱着吉他在台上狂甩长发觉得太酷了,才学的吉他,后来留过长发,长大了就剪了。
    陈最反应过来,拿过毛遂手上的酒,又给刘知凡递了一杯,笑道:“想不到,还能见到年少时的偶像,刘哥,我敬你。”
    刘知凡哈哈大笑着跟他一碰,一饮而尽,坐下来,继续跟大家一起吃肉喝酒胡扯。
    ATTACK乐队在陈最他们这群人青春里,多多少少都画过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这代人的摇滚乐启蒙基本都是听ATTACK的歌。陈最喜欢的是吉他手刘知凡,毛遂很喜欢他们的主唱,就缠着刘知凡不停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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