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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搬”,傅观宁觉得挺稀罕,因为温凛挺少带重物回家,于是忍不住凑过去看一眼:“要帮忙吗?”
    还没等邵一成摆手,温凛就完成了下车、关门、一把搂住人的操作,抢答道:“用不着,他能搞定。”
    骤然被有力的胳膊搂了腰,傅观宁重心不稳,只能半靠在温凛身上借力,走了两步才调整好姿势,让两人之间的动作看起来不那么别扭。
    幽幽的檀木香气自丈夫的皮肤上散发出来,他忽然感到了紧张与羞怯,咬了下嘴唇,轻声问丈夫:“今天酥饼里放的是陈豆沙,你吃出来了吗?和玫瑰豆沙比哪个更好一点?”
    “都不错。陈豆沙更经典些。”
    傅观宁抿了抿嘴——丈夫在外品味特别好,但是私底下真是好喜欢那些古早风味的东西,包括身上那纯粹的檀木香气。
    温凛开门时,终于松开了他。他偷偷朝后看了一眼,看清了邵助理搬运的东西。
    是酒,好多酒。
    胸口雀跃的小鹿忽然就停止了蹦跳。
    真的要在家里喝酒了啊。这么快。
    奇怪,明明如愿了,但是胸口闷闷的,没有一丁点的高兴。
    为了让自
    己高兴一点,掩盖掉真正的情绪,傅观宁叫了一份罪恶的外卖。
    炸鸡薯条麦旋风,奶茶可乐马卡龙。
    用最高的热量,带自己升到最高的天堂。
    当他说夜宵吃快餐的时候,温凛脸上流露出了诧异,紧接着话里露了点拒绝的意思:“可是你吃了这些,不是会不舒服吗?”
    “还好啦,我生日那天不也吃了吗?只要不是经常吃就没事的。”傅观宁抱紧快餐外面的牛皮纸袋,像是怕谁突然抢了去一样,不知道是不是心虚。
    温凛看着那个大纸袋,没有立刻表态。
    傅观宁于“如何争取好吃的”这一方面相当有经验,抓住他这份犹豫,以退为进,甚至实施“贿赂”:“其实我知道我买多了,我就是都想尝尝。不然我们分着吃吧,你多吃掉一些,我就能控制住量啦。”
    傅观宁是胸有成竹的。这个方法,不说所向披靡,至少对成年以前的傅观颖是屡试不爽,但自从傅观颖成年开始减肥健身之后,就不太好使了。
    不过温凛可不需要减肥,而且傅观宁敢肯定,他也喜欢吃这些被炸得金黄,又酥又香的鸡肉——这些天来,傅观宁一直观察温凛吃东西时候的表情,目光数次停留在他的每一个注视、每一次落筷上。当有人关注他的时候,他对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会注视一会儿,又刻意把目光挪开,不立刻去吃,过一会儿再不经意地动几筷子。上次他陪自己回家的时候,就用那种目光注视过自己碟子里的鸡米花。
    而且他总是先吃自己最喜欢的食物,然后连续吃几口自己不喜欢的,或者没那么喜欢的菜,再像奖励自己一般,给自己喂口好的。
    傅观宁咂摸着他的这些小习惯,觉得他可爱,觉得自己比很多人都要了解他,觉得心里像灌了蜜,忍不住就要翘起嘴角。
    刚刚翘起来,他看到温凛的目光扫过来,又抿一下把唇中一道线平掉,眨眨眼:“可以吗?”
    “行。炸鸡是吗。”温凛说,“正好我有一点啤酒。”
    他站起来,到厨房拿了一些餐具和一次性手套:“到客厅吃吧,那里的窃听装置已经找人拆了,可以放松地说话吃东西。”
    “窃听……”傅观宁愣了一下,在客厅背文件的事历历在目,那时温凛调节了电视的声音……
    而今温凛提起此事,口气就像在说客厅里一只打碎了的花瓶被扔一样平常。
    他恍然追上去,同时对夫家内部的复杂感到了一阵后知后觉的怕。
    把东西一样样摆到茶几上,香气便已充满了整个客厅,傅观宁迫不及待地戴上手套,选妃似的举目一望,在臆想式的仪式感中望了个眼花缭乱。
    最终他被一盒切成块的炸鸡排吸引了。黄金脆皮下鲜嫩的鸡肉白得无可挑剔,入口却十分辛辣,傅观宁没吃几块就被辣得直吸凉气。温凛正吃着鸡块,听到他“咝咝”的吸气,转眼便看到他吐着红艳艳的舌头找奶茶,找到也不插吸管,掀开盖子就喝,咕嘟咕嘟的,一下干掉小半杯。
    然而奶茶是温热的,虽然不至于加重,但没多大用,傅观宁嘴唇通红,面颊也有了泛红的趋势,站起来脱手套,准备跑厨房拿水漱口。
    温凛给他拿可乐,他摇头:“不行,一开始就喝可乐,很快就饱了……哈……咝……”
    温凛又递给他麦旋风。
    “太冰了,现在吃会肚子痛……”
    温凛转手开了瓶啤酒递给他,动作行云流水:“喝一口,含着。”
    傅观宁照做,腮帮子滚圆地含了一口酒,任酒液冷却自己灼热的口腔。
    片刻过后,他咽下那口酒,眉毛轻轻蹙了一下:“好苦。”
    温凛也给自己开了一瓶,仰头喝水似的来了一口:“黑啤就这样。”
    “这么苦,能喝醉吗?”傅观宁自言自语地轻声咕哝一句,又坐回到沙发上。
    温凛听清了他的话,却没有回答。
    清醒和沉醉是可以一并追求的,人就是那样矛盾的生物。
    温凛暗自想着,一边把手里的鸡块蘸好酸酸甜甜的橙红色酱汁,送到他嘴边:“这个不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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