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乔是谁?”
“唉,你怎么连她都不知道?小乔可是现在B市最受欢迎的歌女,在缪斯里相当地红啊,算得上是头牌人物了。而且她架子大着呢,不仅不轻易陪酒,就连演出时间也只在周五和周六的晚上,一个月只出两个礼拜。不过,只要她出来,缪斯必定爆满。”江远摇了摇头,啧啧几声,道,“要不你今晚也和我一起吧?一起去看看。”
郑平洲皱起眉头,吐出几个字:“我对她没什么兴趣。”
“别这么说,我好不容易才托人联系上她,她说今晚会来找我呢!”
郑平洲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
江远似乎打定了主意要拉郑平洲下水,他越战越勇:“我看你现在满肚子郁闷呢,要我说就该喝点酒,让那些有的没的都散了!再说了,你的好周哥在招待客人,今晚也不一定能回家吃饭,你等他就是白等啊……你还不如和我一起去,顺便把晚饭解决了。”
不得不说,江远是很会抓痛点的一个人,他一把就捏在郑平洲的软肋上,击溃了郑平洲的理智——毕竟郑平洲这人,在面对有关周渺的事时,理智永远是无限趋近于零的。
“好吧。”郑平洲揉了揉额角,从胸腔里长长叹出一口气,妥协一般地道,“我跟你去。”
他打了个电话给周渺,告诉周渺不回家吃饭,然后穿上大衣,和江远一道去了缪斯酒吧。
缪斯里灯光摇乱,交错的光束落在视网膜上,形成斑斓的光点。到处都是买醉的人,乐声与人声交杂在一起,显得有种说不出的吵闹。
江远拉着郑平洲到了右边的卡座,很快,就有两个年轻的女孩子坐了过来,齐齐甜声喊道:“江哥来啦。”
郑平洲取过一旁的酒,给自己倒了一杯,接着从冰桶里夹出两块冰投进酒中,擎着杯身晃了两下,躲在一旁默声喝酒。
说实在的,其实郑平洲并不像周渺那样确定自己的性向。很早以前,他都没弄明白自己是不是同性恋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周渺,以至于别人再也入不了他的眼。不过他也并不像江远那样爱美色,在他眼里那是肤浅,是随便,是风流——连江远自己都承认了,在他眼里,那些肤白貌美、丰胸翘臀的尤物,是比博物馆里的佳瓷美玉还要吸引人的存在。
江远和那两个女子聊了几句,就见明明灭灭的光束下走来一个穿着高开衩旗袍的美人,郑平洲皱着眉,总觉得这位“美女”有些不太对劲。
只见这位传说中的小乔眉眼精致、腰若细柳,举手投足都是风情,只是从骨架来看,比一般女子都要大些,不知道是不是穿了高跟鞋的缘故,个子也很高,虽然身形清瘦,但近距离细看,倒更像个男人。
唐乔坐在了江远旁边,精心勾画的红唇弯起,也叫江远“江哥”,嗓音是雌雄莫辨的温柔,即便是在昏暗的光线下,郑平洲也清楚地看到,江远的脸一瞬间就全红了。只见唐乔抬起头又朝郑平洲望了一眼,点点头主动打起招呼:“郑导好。”
郑平洲一愣:“你怎么知道我?”
“郑导年少有为,又声名远扬,颇具人气,我怎么会认不出来呢?”
江远倒了两杯香槟,递给唐乔一杯,他的手有点抖,罕见地紧张起来:“小乔,一起来喝一杯吧。”
唐乔推了推酒杯,将头微微垂下,很不好意思地讲:“江哥对不起,我不太会喝酒。”
就当郑平洲以为江远会因为唐乔驳他面子而生气时,江远呵呵傻笑两声,道:“不会喝酒,那就随便喝点茶吧,或者我叫人上点果汁给你?”
……真是奇了怪了。
江远实在是过分反常了。
不过郑平洲向来不太爱探究这些八卦,也不愿意做闪亮的大灯泡,他自觉地起身,坐到吧台一角去喝酒了,将空间留给他们俩。
他喝得很慢,只喝了点度数不高的鸡尾酒,脸上就微微泛红,神志还是很清醒的。过了一会儿,他看时间不早了,打算和江远打个招呼后先回家了,没想到回到卡座,见到醉醺醺地倚在唐乔肩上的江远。
唐乔抬起头,朝郑平洲尴尬地笑了一笑,低声道:“江哥……江哥他喝醉了……”
江远摇摇晃晃地抬起头,大着舌头道:“来,小乔,哥再和你喝一杯,今天谁、谁也不能先走!”
郑平洲捂脸,他真的想说,这人他不认识。
“那个……小乔,麻烦你和我一起把他扶出去。”郑平洲走过去,将人的一只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小乔,你会开车吗?能不能麻烦你送我们一程?要是不方便的话,帮忙叫个代驾也行。”
唐乔走过去,拉起江远的另一只胳膊,道:“我会开车,郑导你告诉我地址就行了。”
“叫郑哥就行了,你先送他回去吧,这里离他家比较近……”
郑平洲刚想说点什么,兜里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打断了他本该说出口的问题。
他接起电话:“喂?”
周渺经听筒传来的声音听起来发哑:“平洲,能来静时轩接我一下吗?”
第十七章 交锋
郑平洲今天没开车,是坐江远的车来的。他伸出手,从烂醉如泥的江远兜里翻出车钥匙,递给唐乔。
今天缪斯地下停车库满了,江远好不容易才在外面找了个停车位,就是离得有点远。他们两个一左一右地扶着江远,很不容易地将醉鬼给搀到车前,郑平洲将人塞进车里的时候手滑了一下,差点把人摔了,唐乔下意识凑上去伸手帮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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