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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说,余风此人,肖自南是久闻大名,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认识。
    当然,这样的天才他也不大想认识。
    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得扔。
    对比太惨烈,他没有自虐的爱好。
    哪里想到,后来阴差阴错,竟也同那人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过。
    这么多年过去,肖自南犹记得第一次在老师的院子里见到余风的情形。
    相貌、身形上的好看还在其次,关键是那通身气质太绝了。
    面如玉,美丰仪。
    那是肖自南长那么大,第一次知道,原来当真有人是挑得起这六个字的。
    可想而知,当后来肖自南听说余风进了这个圈子时,有多愕然。
    有徐老这样一个外公,又是那样的家世,个人才能卓然,是无论从事什么领域,都定然会是发光发热的存在。
    从事什么不好呢?
    为何偏偏就一头扎进了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头来?
    肖自南曾经以为,余大公子就是玩票的性质。
    不曾想,对方竟当真把演员当成一份职业,认认真真地在演了这么多年的戏。
    并且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站到了常人根本难以企及的高度。
    如果换成是其他人,肖自南也多半不会相信,谁无聊到喝醉了还会去背《陈情表》的地步。
    可这个人是余风。
    有一个文学界泰斗的外公,三岁就能将唐诗宋词倒背如流的余风。
    唔。
    不知道那人喝醉酒了,是不是只会背《古文观止》里头的文章。
    要是他把人给灌醉了,让人给他吟一首《越人歌》——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就是不知,那人肯不肯。
    —
    “啊?”
    电话那头,小孩儿明显有点蒙,反射弧挺长。
    愣是过了许久,才迸出这么一个无实质意义的音节来。
    或许,也不见得是小孩儿蒙,可能是当哥哥迟迟没有反应,弟弟也就不知该如何回他。
    “小季清,今天陪南哥一醉方休好不好?”
    失意的语气当中,又带了点软软的央求。
    “咣当——”
    “咣当——”
    又是杯子摔碎的声音,只不过,这次似乎不止是一个杯子摔碎了,像是整排杯子都被碰倒了。
    “哥!你没事吧?哥……”
    又是一阵慌乱的脚步声。
    不同的是,这次再没听见男人的声音。
    肖自南眉头微皱。
    该不会受伤了吧?
    肖自南正担心,总算,电话那头又重新传来肖自南的声音。
    “南哥,你,你要来我家?”
    “不方便吗?”
    “方便的,方便的!就是……我是跟我哥一起住的。南哥你要是过来的话,我哥也在。不知道南哥你介不介……”
    “不介意”。
    肖自南干脆利落地道。
    他不介意。
    他当然不会介意。
    他打这通电话的目的,就是为了见到那人,又怎么会介意?
    趁着小孩儿还有些蒙,肖自南对季清道,“小季清,把你家的定位发我。”
    第4章
    肖自南对着镜子,手中握着电动胡须刀,认认真真地刮去胡子。
    像是去赴那个来自B612星球的帅气小王子约会的那只狐狸。
    不同的是,王子影帝没有惦记的玫瑰。
    王子只爱他这只小狐狸。
    这一次,肖自南没有选择他平日里最喜欢的木制香调的香水,而是换上气味更霸道的,攻击力更强的东方调。
    —
    沈柏舟好酒,尤其喜欢红酒。
    还在家里专门设计了一个地下酒窖,用来收藏全世界各地顶级的名酒。
    当初购买这栋别墅是沈柏舟付的钱,装修团队也都是沈柏舟找的。
    肖自南没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地方,这些年只要有机会,就会留意各大拍卖行的消息,看看能不能拍到几支合心意的红酒,拍来送给沈柏舟好给对方一个惊喜。
    名酒收藏这一行水深得很,在认识沈柏舟之前,肖自南对红酒又只是懂个皮毛,一开始没少交学费。
    近年来的几次出手,倒是没怎么失过手,经常会有名酒收藏爱好者打电话过来,委婉地询问他能不能割爱。
    肖自南一并拒绝了。
    那些酒,都是他打算送给沈柏舟的惊喜,怎么可能割爱?
    出再多的钱他都没有动摇过。
    那时,肖自南还计划着,等某段时间他们两个刚好都得了空,两人就一起来到酒窖,选一支彼此都中意的红酒,就那样盘腿席地坐在后院的木地板上,或看日升月落,或听雨落屋檐。
    这几年,沈柏舟的事业如日中天。
    除却酒窖刚落成的那一天,后来他们竟一次都没有一起来过这里。
    从口袋里取出白色的手套戴上,肖自南抬手,从酒架上,半点不带心疼地选了最贵的两支,出了门。
    —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肖自南幼时第一次读到这个歇后语故事的时候,心里头是不屑的。
    得有多蠢,才会被蛇咬过一次,在仅仅只是看到没有任何生命力的井绳都感到害怕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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