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路了?”那人开口问道,声音低沉,很是好听。
合锦还是不大习惯和异性单独相处,她点了点头,那人道:“跟我来,我带你们出去。”合锦对他道谢,他却向前走了两步,盯着合锦的脸仔细看了看,随后笑道:“原来是你。”
借着叶间透过的阳光,合锦端详起他的面容,她也感觉到对方有些熟悉。
“你是高洛朵鹰?”
朵鹰咧嘴笑了起来,牙齿白白的:“是啊,我们快有五年没见了吧?”
五年了,似乎不止五年。朵鹰的父亲高洛达与自己的父亲同在军中,彼此交情甚好,所以小时候她和朵鹰也时常因大人集会而见面,她进宫之后便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上次见到他是在仪妃的生日宴上,朵鹰是仪妃的侄子,四王子陈乐璋的表弟,故而能够出席,当时两人阔别许久,在生日宴上相见甚是欢喜,还趁宫人不注意玩闹了一番。这次相见,两人却已成年,早就不能如儿时一般百无禁忌了。
朵鹰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她们跟着自己,合锦才发现她把来时的方向都判断错了,若不是朵鹰出现,没准自己和金蒲真的会迷路。朵鹰走在前头,将合锦和金蒲领出树林,来到那条溪边,合锦注意到他手中擎着一个精巧的笼子,里面放着一只小鸟,惊喜道:“刚才那叫声是这只小鸟发出来的?”
朵鹰疑惑道:“你说什么?”
合锦道:“就是很嘹亮的叫声,类似于鹰隼的声音,我和金蒲就是为了寻找发出声音的东西,才进入树林的。”
朵鹰笑了笑,把手指弯成一个形状放在唇边,那声高亢嘹亮的鸟鸣便响了起来,和她们听到的声音一模一样。合锦也笑了:“竟然是你发出的,真是好本事!”朵鹰道:“高洛氏以驯鹰之术起家,这不过是雕虫小技罢了。”
他的言语中带着一丝落寞,仿佛在伤感于家族的绝技在京中毫无用武之地。合锦本来也替他惋惜,可一想到高洛氏在父兄叛乱之后如此得意,还分掉了一部分加依布氏的兵权,面对他时,合锦心里突然有点别扭。
“你们两个怎么出现在这里?还没有人陪着?”见合锦不说话,朵鹰打破了沉默。
合锦决定编个谎话:“我和金蒲沿着溪边走,因为景色太美,一不小心走远了。想到回去也是麻烦,索性就顺着溪水走吧,也不知道前面通向哪里。”朵鹰道:“那你们还真是洒脱。沿着溪水可以到敛山,前面有齐峰亭可供休息,周围有翠竹石景,游览敛山之人多在那里集会。这里虽是皇家园林,你们两个女子单独行动还是有些不安全,不如我们一起往前面走吧,也好有个照应。”
这话正中合锦下怀,合锦笑道:“有劳了!”朵鹰便擎着那小鸟,和她们并排走着。
合锦不知该和他说什么,似乎朵鹰也怀着心事,只顾走路却不说话。金蒲为了缓和气氛,一直在挑起话题,可朵鹰还是恹恹的,不怎么接话,只是听她们两个说。该不该关心他一下呢?合锦犹豫着。毕竟他是儿时的好友,虽然他们家现在踩着加依布氏飞上枝头了,但这也不是朵鹰的错啊。
合锦刚要询问朵鹰,朵鹰却开口了:“其实我正要找你,也是很巧,竟然就这么碰上了。”
这回轮到合锦语塞了:“你找我做什么?”
朵鹰道:“我记得还有两个月是你的生辰,想提前给你生辰贺礼。”合锦闻言,噗嗤一声笑出来:“还有两个月,你那么着急做什么?”朵鹰解释说:“陛下有意派我去北境兵营中历练,还有半个月就要出行了,此去少则半年,多则一两年,肯定是赶不上你的生日宴了。”
北境。之前在北境练兵的是荣昭哥哥,从前陛下也是这样派他出去历练,以后怕是要换成朵鹰了,陛下栽培高洛氏之心如此明显。合锦强作笑颜道:“历练历练是好事,说明陛下对你寄予厚望,你更要好好努力才是。”朵鹰道:“这是自然。”说罢,将那鸟笼子提到眼前,对合锦道:“我没料到真会与你碰上,此行匆忙,未及带来寿礼。这鸟儿是我悉心调教,别看它小,却是一只猛禽。这是‘米隼’,你还记得传说给大地带来草种的鸟吧?就是它。”
合锦知道他所说的穆合族神话,相传人类诞生之初土地贫瘠,牛羊等牲畜无物可食,人类便派遣一种机灵的小鸟突破重重阻碍飞到天神那里,给人间衔来草种,才让牲畜肥壮,人们有肉吃。她看向那只有巴掌大的小鸟,斑驳的翅羽,机敏的双眼,若非带弯钩的喙和锋利的爪子出卖了它,还真像一只人畜无害的麻雀。朵鹰的唇吹了一个音调,那鸟儿立刻不再乱蹦乱跳,转而专注地看着他,似乎在等他下达命令。朵鹰道:“若是现在我打开笼子令他追捕野兔,他定会百发百中。米隼一直是优秀的猎手,也很聪明,能听得懂人话,我想把它送给你。”
合锦连忙摆手道:“不不,这只鸟是你的心爱之物,况且我不像你,根本不知道如何饲养它,你把它送给我,便是不顾它的死活了。”朵鹰真诚道:“很好养的,只要喂它新鲜的肉就行,最好每隔三天喂一次活物,兔子、小鸟、田鼠、鸡都可以。”听到这里,合锦更加坚定地摇起头:“不要,不要。”
朵鹰便笑了:“若是实在勉强,那我再想想要送你什么,总之我是一定要送你贺礼的。”见他不再坚持将米隼送给自己,合锦松了一口气,其他的也只能由他。可是朵鹰有些奇怪,往年的生日也没见他送自己什么,今年这是怎么了?
又行了一会儿,便来到了一片开阔处,远远地可以望见敛山上的奇峰,这里游人多了起来,在溪边竹林中有一方亭子,匾额上面写着“齐峰亭”三字,里面聚集了几个公子,正轮流把一把弓拉开比划。还有人脱了靴子,挽起裤腿,下到溪水中捉鱼,岸边用竹子简单搭成了一个小灶,上面正烤着一条大鱼,香气已经弥漫开来。一小撮穆合族的姑娘围在一起削竹做箭,供人叉鱼用。合锦不禁艳羡道:“你们竟然寻了这么个好去处!”
朵鹰笑了笑,和几人打过招呼,便带合锦去一旁坐着歇息。合锦看到竹林奇石相映,十分新鲜,不住地打量着,正巧见到太子和一群人有说有笑地从敛山的山路上下来。合锦站起来冲他招手,太子一愣,走了过来,见到陪在合锦旁边的朵鹰,意味深长地看了合锦一眼,悄悄问道:“他是你的第一个猎物吗?”合锦瞪了他一眼道:“朵鹰还有半个月就要去北境了,你不知道吗?”太子哈哈笑道:“不错不错,一个不行就再找一个!”
合锦正欲和他辩解,就看到太子身边那群人跟了过来,连忙闭嘴。她不常见到外人,这伙人一个都不认识,便由太子为双方介绍。那些人知道了合锦的身份后,露出很微妙的神色,邀请合锦一起吃烤鱼,盛情让人却之不恭。
趁着他们聊天的功夫,合锦拉过太子问道:“瑞王世子在哪?”太子道:“此时肯定在猎场啊!”合锦急了:“怎么还在猎场?你明明答应我拉他过来的!”太子解释道:“瑞王世子就好这口,我总不能去扫他的兴吧?我答应你是不假,我的本意是野炊的时候把他拉过来见你,可不是现在,时间还早呢。”他这话把合锦气得不行:“你怎么不一开始就说明白?文珠还在外面等着呢!”说罢,狠狠瞪了太子一眼,不理会太子的神色,打量起周围的人来,寻找下一个可能的目标。
合锦走到不远处坐下,对金蒲小声点评道:“沈将军家的二公子长得还不错,只是年纪大了些,看样子快三十了。那位礼部侍郎家的公子一表人才,可言谈举止有些轻浮。那位杜公子看上去也不错,但父亲官位实在太低,应该不敢娶文珠……”她每说一句,金蒲便附和着点一下头,到后来忍不住提醒道:“公主这样的眼光,怕是难找合适的了。”合锦才意识到,自己就像刚才在京城的建安路上看花了眼一般,忍不住对这群人横挑鼻子竖挑眼,做决定的确很难。
“这位公子是谁家的?”合锦注意到一个站在人群之外,身形很高挑的男子,金蒲尴尬地摇摇头:“奴婢同公主一样,一个都不认得。”合锦这才想起太子的好处来,四处打量,却找不到太子的身影,也不知这一会儿功夫他又去哪里了。
想到除了太子之外,其他能给自己介绍的人,也就是朵鹰了。合锦用目光寻找着朵鹰的身影,就发现不远处众人围成一个圈子,闹嚷嚷的,她跟着过去凑热闹,见到朵鹰和几位年轻男子在人群中,骑在马上原地徘徊着,那些马儿来回踏步,似乎迫不及待想要奔跑,却被主人牢牢牵住了缰绳,只能兴奋地打着响鼻。有人在前方画好了线,朵鹰几人在线外勒马,随着一声令响,马儿便如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去。这些坐骑必非凡品,面对溪水丝毫不减速,纵身一跃便踏浪而过,溅起水花无数,也引来身后阵阵赞叹。
望着他们远去的身影,合锦竟然看呆了,或许是血脉的原因,她总是觉得这样的场面能激起她内心的一股冲动和渴望,也想像他们那样纵马飞驰。父亲年轻的时候,应该就像这群小伙子一般飞扬肆意吧?
等回过神来,她又意识到:朵鹰也走了,这回没人为她引荐了。
哎,这群男人,真是说走就走,没个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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