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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白衣男子身子微微晃动,沉思片刻道“你当本尊这等无知么,本尊若是死了,这孩子断然不可能活命,这种骗小孩子的把戏,也敢拿來戏弄本尊,”
    那道士微笑着“选择的权利在你手上,既然你不想留他,那贫道便送他一程。”
    说时他的右手已经慢慢地抬了起來,眼睛倒是,眨不贬地紧紧地盯着白衣男子。
    道士的右手掌聚满灵力,挥掌作劈下之势。
    白衣男子见势,心中一急,顾不得许多,祭起魔剑闪电般向道士刺去,同时左手甩出一道血色法术往道士左手打去。
    就在白衣男子动身的一刹那,手持神剑的五人已然纵身而起,祭起神剑,剑锋齐齐刺向白衣男子,直取其性命。
    谢忘云想到这里,心中更为好奇,当下便钻进洞中,可是洞里漆黑无比,什么也看不见,他不得不又爬了出來。
    还好带了火种,点了一只火把,谢忘云再次钻进洞中。
    这回能够看清洞里的一切了,在火光的照耀下,这个山洞的洞壁显得光亮圆滑,从洞口直下一丈落地,然后有一条通道平直地伸往岩洞深处。
    谢忘云沒有犹豫,径直朝通道里边走去,大概走了几百來步到了通道尽头,尽头什么都沒有,只有一面石壁,石壁的材质与周围的岩壁迥然相异,虽然同样很光滑,但是它是白色的。
    石壁上刻有两行血红色的字,每个字都有巴掌那么大,但是谢忘云不识字,弄不清上边写的是什么。
    他试着在脚下捡起一块石头用力往石壁上砸去,发现这石壁坚硬无比,根本无法撼动分毫。
    “真是个奇怪的东西。”谢忘云悻悻地自言自语道,“可惜我不识字,不知这上边写的是什么。”
    他伸出手,指尖在石壁上的字上來回抚摸着,他冥冥之中感觉到,这些字对于他來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又好像在无声地呼唤着他。
    忽然之间,他的脑袋嗡地一震,好像突然被人往后脑勺猛地敲了一闷棍,顿时眼冒金星。
    谢忘云只觉得头晕目眩,脑海中有千百个字符图案在杂乱无章地飞舞着,密密麻麻的使他意识一片空白。
    等谢忘云醒來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他仍是在这个奇怪的洞中,先前是昏倒在了石壁前。
    他起了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回想起之前的事。他只记得他本是在抚摸着这石壁上的字,可是摸着摸着忽然间脑海里闯见了一堆的字符,使他意识变得混乱无序,一下便晕倒过去了。
    现在想起來,那些密密麻麻的字符仍旧还在脑海中漂浮着,每一个字符都那么地清晰,可是他苦于不识字,根本不知道这些字符是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再看看天色将晚,担心回去被老爹教训,便沒有多想,出了洞,回來村子去了。
    时光飞逝,转眼又过了三年。
    正午的阳光洒在这片郁郁葱葱的山林间,让这片古老而神秘的森林变得生机勃勃,微风吹过,树枝带着叶子轻轻摇曳,唦唦作响。
    枝头上,是那叫不出名字的鸟儿在吟唱,虫声也叽叽喳喳为这晨光中的旋律伴奏。
    林间的小溪也从高处哗哗顺流而下,清澈的溪水运载着枯叶抚过圆滑光亮的卵石,一直奔向山下。
    这是神秘的忘忧山,高耸的山峰直插云霄。
    一只体型庞大的野猪正在林中的大树下觅食,它身强体壮,弯曲獠牙长而硕大,昭示着它有着不小的年龄。
    树下食物丰富,野猪尽情地享受着美食,不时发出欢乐的哼哼声,丝毫沒察觉到就这不远的百尺开外,一双犀利明亮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在它身上。
    突然,“嗖,”的一声,一支利箭划破虚空,往野猪所在的位置射去,直直插入它那肥大的屁股,顿时鲜血直冒。
    野猪吃痛哀嚎一声,四肢蹦起,转身向利箭射來的方向怒视了一会,又发出几声震耳欲聋的怒嚎,嚎叫声在林间回荡,惊飞了树上一大群觅食的鸟儿。
    “嗖,”又是一箭呼啸而來,这回箭射入了野猪的前腿,野猪一个摇晃险些摔倒,不由得又怒嚎几声。
    这头大野猪也是成了精的家伙,知道敌人躲在暗处,奈何不得,也不敢在此地多作停留,后退一蹦,转身就要溜之大吉。
    这时又是“嗖,”的一箭,这一回因为力道够足,利箭从侧面深深地刺入了野猪的脑袋。
    野猪哀嚎一声倒下,在地上狠狠地抽搐了好一会儿,才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一命呜呼了。
    一个年轻男子从一棵大树后跳出來,三两步跳到已经断气的野猪旁边。
    他就是谢忘云,他现在已经十九岁了,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兽皮袍,腰上悬着一口同样陈旧的猎刀,却是眉清目朗,英俊之极。
    “好家伙,三箭才倒下。”谢忘云用脚踢了踢野猪的尸体舒了一口气说道。
    说罢,把弓箭缚到背上,一口气扛起野猪大步流星地向山下走去。
    傍晚,夕阳西下,天边布满美丽的晚霞。
    谢忘云扛着一头硕大的野猪走进柳铃村。
    “哟,忘云啊,今天又猎杀这么大一头野猪,真能干,”在村口小溪洗菜的王大婶见谢忘云走过身旁时,竖起了大拇指。
    “可不,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咱村的忘云这孩子能干,有出息,谢老汉养了个好娃啊,”进镇赶集回來的宋大伯也笑眯眯地夸赞起來。
    “忘云这孩子打小就讨人喜欢,谁家姑娘嫁了他呀,下半辈子可不用愁咯。”地里干活回來的李大爷扛着锄头,也跟了一句。
    别看谢忘云身子单薄,长得眉清目秀的,因为三年前那次意外收获的缘故,他的力气可是非常的大,不说其它,单这头大野猪少说也有两三百斤,但是压在他肩上仿佛就像沒什么重量一般。
    前些日子村里有头牛不知怎的,突然发起疯來,谢忘云匆忙赶來,一拳就把那头疯牛打趴下。
    邻村的年轻人都知道他身强体壮,力气比牛还大,都不敢招惹他半分。
    就连山上的土匪,路过的流氓痞子,只要知道谢忘云这个人,都不敢踏进柳铃村半步。
    “老爹,我回來了。”谢忘云一回到家就把野猪扔在院子里,然后冲着屋子里喊道。
    谢老汉正在屋里做饭,听谢忘云这么一喊,探出头道“回來就好,今天又打到什么货色了,”
    “一头野猪。”谢忘云一边找干净的衣服换上,一边应道。
    “好啊,野猪好,个儿大,肉多。”谢老汉从屋里走出來说道。
    从他捡到谢忘云到现在,已经十年了,他头发花白,脸上布满了岁月沧桑的痕迹。
    “饭已经做好了,你赶紧去吃吧,今晚好好休息,明天也不用上山去了。”谢老汉接着说道。
    “为什么不上山,”谢忘云不解道,“我约了二狗子明天上山逮山鸡呢。”
    “逮什么山鸡,以后有的是时间,明天的事可比这重要多了。”谢老汉不满道。
    明天有什么事这么重要,老爹神秘兮兮的样子真让人受不了,谢忘云想到。
    “今天我从镇上给你买了一套新衣服和一双新鞋子,你去试试合不合身。”
    谢忘云不解道“怎么又买新衣服,我这好几件衣服都好好的,老爹你是不是嫌家里钱多啊。”
    谢忘云倒不是心疼钱,只是自己的衣服已经很多了,老爹要买也应当买给他自己呀,他都几年沒换一件新衣服了。
    “不买怎么行,明天我带你去镇上相亲,不穿一身好的衣服会叫人瞧不起的。”谢老汉眯着眼,对谢忘云笑道。
    “相亲,”谢忘云一头雾水,“相什么亲,”
    “你都老大不小了,是时候该成家立业了。”谢老汉道,“赶紧娶个媳妇回來,我等着抱孙子呢。”
    谢忘云从來沒有想过成家立业的事,他还小,算起來不过十八十九岁,还沒玩够呢。
    “你说成家立业就成家立业,都依你,只是明天我真的不想去,老爹你自己去就行了。”谢忘云漠不关心地说,他不敢忤逆谢老汉的意思,但是他真的不想去。
    “是你娶媳妇,你不自己去看看人家姑娘怎么行。”谢老汉苦口婆心劝道。
    “姑娘有什么好看的,村里有的是姑娘,干嘛老远的跑到镇上去看,”谢忘云摆摆手说道,“不去不去,我要跟二狗子上山逮山鸡,你看准了带回來就行了。”
    “村里的姑娘是村里的姑娘,镇上的是镇上的,那不一样。”谢老汉怒道。
    “再说了,村里的姑娘年龄合适的就那么几个,扳着手指头都能数完,而且都是打从娘胎里出來和别家定了娃娃亲的。”他接着说道,“上个月我托人在镇里给你相了一个姑娘,听说人长得可水灵了,家里虽然有钱有势,但她家人却不挑剔什么,这可是天大的好事。”
    “说了不去了,要么你自己去,要么都不去。”谢忘云一副赖皮脸。
    “明天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谢老汉恨铁不成钢,“别人家的娃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早就成家了,你是不是要气死我才甘心啊。”
    “谁说的,二狗子不也和我一样么,他好像还比我大两岁呢。”谢忘云狡辩道。
    “你能和二狗子比么,二狗子那小子打小就混混一个,烂得不行,父母常年在外头做生意,也管不了他,人家姑娘见了他都害怕。前些天还听别人说他去偷看村头周寡妇洗澡來着”
    “嗯,”谢忘云眼睛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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