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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勉为其难娶了我吧
    听龙月说起过,这巫族向来与天界水火不容,这起了决定性的巫神之战,乃与她十个太阳金鸟哥哥有关。

    这就是大宽姑姑故事中的夸父追日,夸父身死于十大金鸟,这巫族与天族结下的梁子就更大了。

    后来龙月的哥哥们年少不更事,入了巫界大巫后羿的圈套,就有了后羿射日的话本子。

    都说了冤冤相报何时了,后羿又被众妖神所杀。

    龙月她爹之所以登了天帝之位,乃是巫族十大祖巫,以及太古洪荒大巫九凤、蚩尤、刑天、相柳、于儿、禺虢等等借着由头一同杀上天庭。

    前天帝东皇太一以及众多太古洪荒妖神,凭借周天星斗大阵、混元河洛大阵守护天庭。

    这一战,杀得个惊天动地,昏天黑地,其余祖巫陨尽,玄冥修为最强,与太一同归于尽。

    所以呢,现在巫族已经不成气候了,存不存在还另说,这花美男还在此地装大尾巴狼,好像他有多了不得一个样式的。

    夜白不傻,这花美男为何断了头,大概与那巫神之战有关。

    又问“你那日被雷劈得外焦里嫩的,连头都劈没得了,莫不是与那天界之战有关?”

    无名鼻头又一哼哼,好像他跟一个半岁大婴孩似的,只会哼哼不会讲话似的。

    哼了半天又憋出几个字来。

    “哼,你倒也不傻。”

    靠,她夜白冰雪聪明,傻这个字向来跟她不沾边好吗?

    抿了一口酒,得意起来。学那男人哼哼了两声。

    “哼哼,那是,我夜白是谁?天山最冰雪聪明的仙子好吗?”

    那男人又十分鄙视地来了一句。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不过。”他显然捡到了重点,“你叫夜白?似乎是一个不错的名字。”

    “哼,那是,夜白,是黑白分明的那一种夜白。”

    这女娃儿又喘上了。

    “在我眼里揉不得半点沙了,要被我发现你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我就……”

    “你就咋样?”

    “我就,我就用火烧死你。”

    那人又阴不煞煞的来了一句。

    “呵呵,我倒是想看看你是怎么用火将我烧死的。”

    这个男人,空有那一张面皮,一点也不解风情,让着点女人不晓得哇,让她逞一时口舌之快也不会少半两肉。

    看他又优雅地抿了一口桂花酒。

    嗳,特心疼那一壶桂花酒是咋的。

    夜白遂没好气地说道。

    “那个,既然你能吃能动,也不像个死尸,还是哪里来的回哪去的好。不要玷污了我这种雪莲的纯净地盘。”

    “对不起,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这怕一时半会儿是走不了啦。”

    “为啥?”

    “因为我神力毁损严重,哪也去不了,不将养一段时间怕是离不开此地了。”

    “所以呢?”

    “所以,你得好吃好喝地将我伺候着,说不定会好得快当一些。”

    夜白想叫苍天,她这是招惹上一个无赖中的极品了。

    看来这巫界还真不是一个礼仪之邦。

    愤愤然,喝了一大口桂花酒,这酒宁愿进了自己的腹中,也不便宜了这个无赖。

    又觉得这酒不能让他给白喝了,不唬他一唬,对不起自己个的良心。

    “那个,你晓得我这些天去了哪里吗?天庭,天宫,二十七重天唉。说出来不怕吓死你,天帝是我认的爹,火神是我认的师父。既然你们巫族是天界的敌人,你赖在我这里,难道不怕我告到了天庭之上,一干天兵天将就会将你捉拿了去,你这条命想要保住就难了一些。”

    “所以呢?”

    “所以你还是趁我改变主意之前尽快离开天山,免得遭来杀身之祸。”

    无名惜字如金,只回了夜白三个字。

    “你不会。”

    夜白心里头一颤,头一回见到有人如此信任自己,眼眶里头一热。

    天底下,万千生灵,不管是妖是魔还是鬼,她夜白都不肯伤之分毫,更何况眼跟前这个花美男。

    算了,留着养养眼也好。

    瞅他这个样子,将养好也就是天把天的事了,不跟他计较。

    酒反正是拿来喝的,喝得如此别扭,不如喝得畅快一些。

    “来,我干了,你随意。”

    无名还是十分淡定地呷了一口。

    “女娃儿还是少喝一点的好。”

    靠,这一句好像这花美男是自己个的爹似的,不大中听。

    “切,人生第一要紧的事就是这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你说这酒也喝得不尽兴,肉也吃得不顺当,活着还有个啥子意思嘛。”

    当然,喝酒吃肉的时候,有人陪到起也嘿重要,更何况对面陪坐的是一个花美男。

    可那花美男又来了一句。

    “姑娘家还是少吃点肉来得好,要是那肉长得跟头肥猪一样,试问天底下还有哪位男子敢娶你?”

    “切,没男人又不是活不下去,对于我来说,吃还是比嫁人来得重要一些。不过,到时真的胖得嫁不出去,看在我是你救命恩人的份上,你就勉为其难娶了我吧!”

    “不,我不喜欢胖子。”那男人想都没想就嘣出这么一句来。

    这是要气死人的节奏。

    良辰美景奈何天,这男人空有一副美不胜收的皮囊,也太他娘的不解风情一些。

    惜字如金不说,还光捡不中听的话来说。

    算了,大宽姑姑说过的,男人都是大猪蹄子,从他们嘴里要吐出些令人深身上下起鸡皮疙瘩的话来,反而令女人难受。

    既然他说话不大中听,就喝酒好了,不说话总可以了吧!

    虽说好酒千杯少,但也总有醉的时候。

    夜白不晓得是啥时候醉过去的,但醒来的时候,这天山已是青天白日。

    自己个正跟个软面条似的躺在那个花美男的大腿之上,身上还盖着那件雪狼披风。

    这都不是关键,关键是那个男人,那位花美男一只手放的位置非常之不对劲。

    唉……那个一言难尽的位置。

    当下一个激灵坐了起来,顺带着在花美男那张好看的脸上留下了一个红红的手掌印。

    “流氓。”这一巴掌够清脆,这一声叫得也响亮,瞬间惊醒了那不远处那一棵雪松之上的寒鸦。

    那黑不溜秋的寒鸦嗷呜一嗓子,扑棱着翅膀飞离了有几十里路。

    那雪松之上就掉落了一地的雪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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