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袁秋华到县城开店后,将婆婆托咐给二姐夫舒志强照顾,但他毕竟是亲戚,纵然长住谢家,身份仍旧是外来客,并非谢家后代子孙,永远也当不了户主,今世也变不成主人,只可限于客人地位。
招客待饭的事,收拾洗涮的事,照顾老人的事,从世情常理的角度讲,谢家崽媳不该麻烦他操劳,除非是儿子儿媳全都拖家带口在外打工,或者迁居城市,乡村老母亲因水土不服,语言不通,出入不便,衣食起居不习惯,生活常规不同,而不愿跟随着一起去。
退一万步讲,就算儿子们全家在外打工,独留寡母在老家守空巢,无人照管,要添累也该烦劳女儿们,或接去长期伺候,或定期回来照料。绝非女儿和女婿反目为仇,女婿吃喝嫖赌,还家暴窃财,逼得女儿离夫出走后,仍然由孤男,独汉,鳏夫,单身的女婿在岳父家,长年照顾夫死,丧偶,守寡,孀居岳母的衣食起居。
但特别之人,凡事总例外,博学使人谦虚,无知使人骄傲,糊涂人不避讳无顾忌,愚蠢人做荒唐不经事,将严肃的事情当成儿戏,反将戏言当成真心诚意。不知是何居心,出于何种目的,宫喜鹊寻死觅活要留下舒志强,“给自己养老送终”,不容许儿子儿媳置一喙。
女婿养岳母的老,儿子儿媳不可以表示同意,同意则意味着“不养老”,亦不可以表示不同意,不同意就是“不孝顺”,或者说不管同意,还是不同意,都是“不孝顺”,因为只有儿子儿媳“不孝顺”的老人,才不得不由女儿女婿“给自己养老送终”。规矩破不得,有理说不得,孝道违不得,儿子儿媳只能负气不管,“悉听尊便,后果自负”。
按亲戚关系的事理人情说,妻子离家出走,先是从婆家出走,只为躲避“不成器”的丈夫,再是从娘家出走,只为逃离“无廉耻”的丈夫,遇到这种两地分居,长期不通音讯,老死不相往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的事实离婚之难堪情形,妻子娘家的任何事,舒志强都插手不得,开口不得,形势不妙,最好是见机识趣,迅速撤退,带着孩子回自己家,另谋出路。
可自力更生,自我负责,对好逸恶劳之懒惰无赖汉来说,却是艰苦负担,遭罪义务,当然会千方百计的逃避责任,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日头昏痛?宫喜鹊一提“养老送终”,无疑是瞌睡送枕头-正合心思,他就满口允诺,到处宣扬,以养岳母的老为已任。
女婿养老,法不明文,俗无约定,尤其是失妻鳏夫,介入丧夫岳母的生活,当时,一个四十出头,正年壮,一个六十未到,韵尚存,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一不符合人伦礼仪,二不符合道德规范,三不符合文明教化,当然是越位,出格,超权,夺利。
村里恪守老规矩的人认为,妇女只要丧偶,就是寡妇,可以改嫁,不必为亡夫守贞,若是不想改嫁,甘愿守着孩子过完下半生,且培养子女成才,就会得到朝廷的旌奖,彰立贞节牌坊。不管是二十守贞,还是六十守节,寡妇最忌讳跟除了血缘儿孙之外的男人,包括公公,大伯,小叔,女婿等,有任何说不清道不明的牵扯,若有不正常的交往,不管是否属实,大家看在眼里,议论起行径来,就是既当*又立贞节牌坊。
五六十岁的妇女,家里都是儿孙满堂,既要种田,又要做家务,还要带孙子,整天蓬头垢面,穿着随便,忙碌跳窜,累死累活,自己家的事都忙不过来,哪有精力再去揽管女婿家的事?宫喜鹊却和她们不同,只带外孙,不带孙子,不帮儿子,只帮女婿,尤其是帮舒志强,帮娶老婆,帮生儿女,帮养儿女,包吃包住包零用钱,对他比对丈夫,对儿女,对孙子还好,丈夫活着时是这样,丈夫死后还是这样。她穿着也和她们不一样,年轻人点唇化妆,她也涂脂抹粉,年轻人戴时兴的首饰,她也戴个珠光宝气,年轻人衣裳时髦,她也打扮摩登,穿丝绸旗袍,穿连裆丝袜,穿高跟鞋,撑遮阳伞,戴蛤蟆镜,只可惜看背影像芳龄十七八,对面看是枯瘦老太太,行走在乡村泥泞小路,逗留在农家猪圈牛棚,洒再多最贵的香水,也难掩盖尿骚味屎臭气。再加上糟糕的毛病,她从少到老作风不正派,言行轻浮,举止轻佻,眼珠乱转,眼角含春,不笑也似笑,给人第一印象,绝非贤妻良母。
每个人的历史,都是自己用言行书写的,每个人的形象都是自己用作为竖立的。众目睽睽,族人喧哗,齐声谴责。舒志强在岳母娘的翅膀下讨生活,名不正言不顺,没脸没皮没出息,没规没矩没地位,舒志强在妻弟的屋檐下躲风雨,不要脸不顾名,无家无业无教养,无智无识无羞耻。这样抛家弃业,叛祖忘宗,既不遵守家庭伦理,又不遵守乡村习俗,聪明人一眼就看穿,他是用嘴巴“孝顺”,观言察色,投其所好,迎合奉承岳母,暗藏窃取与贪污谢家财产的“狼子野心”,至于良心,白酒红人面,黄金黑人心呀!
众口无好评,皆是非议,儿子儿媳也受侧目鄙视。狗改不了吃屎,蝎改不了蛰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好勇斗狠,恶习缠身,吊游浪荡,不务正业的“无良不端”妹夫,鸠占鹊巢,妻兄相当不满,加以诟詈,自己都养不活,岂能养岳母的老?自己的父母都未送终,还会真心对岳母竭诚行孝?继而,怀疑是他背后煽惑,挑拨母子关系,离间兄妹感情,故意把水搅浑,只想摸鱼,哄骗岳母卖房卖地,供他赌,供他嫖,挥霍一空。于是乎,以空口表扬还空头支票,言语客气,心里设防。
往日来客,谢汉夫妻不在家,谢文夫妻便主动请愿,承担接待事宜。吃饭时,把母亲和二妹夫,及外甥一起请过去会餐,一为陪客,二为答谢二妹夫对母亲的照顾。
酒桌上提起来,不免说些场面上的客气话,由舒志强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似乎受了拖累,吃了亏。然而事实上,老人还没老到干不动活的地步,做家务之外,作田,种菜,养猪,放牛,一双勤快手,抵得过他一双懒慢手。不知道的听了,认为是女婿养岳母的老,知道内情的,却说是岳母养女婿的老。但不管是了解情况,还是不知道内情,亲友都抱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哈哈一笑,举杯敬酒,挟菜压惊,再顾左右而言它。后生小辈没人仗义直言,年高长辈没人拨乱反正,酒足饭饱,辞别而去,任凭一切依旧。背地里议论起来,只不过说,“清官难判家务事嘛,哪家的事,最好由哪家的人,自己设法解决,何须外人掺和进去?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哦,没必要自惹麻烦,祸从口出啊!”
况且,逢年过节,不比寻常日,谢家子孙要回老家尽孝祭祖,舒志强也须回乡里去敬祖宗,才符合乡风民俗,人之常情呢。岳母多子多孙,原本不必他这个女婿照顾,可他就是这样越格,不仅对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疏远得很,从来不施一点人情,从来不播一丝春风,就连红喜事,白丧事也是非躲则逃,健忘得很,就连过年也不回去团圆,初一也不回去祭祖,十五也不回去照灯,清明也不回去扫墓,甚至祭祖祀宗,牵狮子,舞龙灯,竞龙舟,修族谱之类的家族活动,他也不回去参加。
本书首发来自百书楼(m.baishu.la),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