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苏,要不你跟外婆去家里住吧!你一个人住着,什么都不会,万一外婆有事出门,你连口饭都吃不上。”吴凤娇想了想,终于下定了主意。
苏小乔虽然不是自己的亲闺女,可在世的时候对吴凤娇比亲妈还好,要不是苏小乔偷偷贴补,苏家的那六间大房子也不可能建的起来。
吴凤娇的心中自有杆秤,除了没有血缘关系之外,苏小乔做的事,比吴凤娇的几个亲生儿女好了太多。
吴凤娇是个老实人,她一直坚持自己做人的原则,谁对她好三分,她就要回报五分。
“外婆,我不去。我就在我家住着,我舍不得我爸妈。”林苏苏摇了摇头,拒绝了吴凤娇的提议。
上辈子,林苏苏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听大舅妈周秀英说吴凤娇为了照顾她累病了,才会迫不及待地去了苏家生活。
苏家的日子本来就不富裕,添了林苏苏这张嘴,吴凤娇被两个儿媳妇天天骂天天数落。大儿媳还经常威胁吴凤娇,说要把林苏苏这个吃白食的赶出家门。
吴凤娇在愧疚之下拼命干活,农闲的时候还跑到镇上的建筑地盘做小工,想靠自己双手赚回来的钱养活自己和苏苏,不拖累两个儿子。
可结果呢?繁重的劳动让吴凤娇透支了生命力。不到两年时间,吴凤娇苍老了不止十岁。
三年后,吴凤娇被工地上掉下来的砖块砸中了脑袋身亡。
林苏苏做“阿飘”的那些日子里,不用睡觉又不用吃饭。修炼“凝神诀”之余,林苏苏有大把的时间回想自己前世凄惨而又短暂的一生。
十岁之前的林苏苏,是父母娇宠着的娇娇女。十岁之后的林苏苏,是寄人篱下的小可怜。苏小乔虽然死了,但她留给林苏苏的依仗不少。这个沉痛的认知,是林苏苏死后才醒悟的。
前世,林苏苏死后,鬼魂一直跟在苏晓霞身边,确切的说,是一直呆在林苏苏手上的这只银镯里。
除了不能和人交流也不用吃饭,林苏苏的鬼魂“活”的还挺滋润的。林苏苏跟着苏晓霞,看到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
苏晓霞喜欢看电视剧,林苏苏也跟着“沾光”,看了不少的电视剧。林苏苏觉得,她前世十八年的人生,就像是电视剧中的“炮灰女”,她在世间活了十八年,似乎为了衬托主角苏晓霞才存在的。
林苏苏的身份被苏晓霞占用了,林苏苏的银镯也被苏晓霞占用了,林苏苏怀疑过,是不是她的人生也被苏晓霞占用了呢?要不然,苏晓霞一个小学毕业的农村女孩,怎么可能在首都把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要不是林苏苏控制着银镯空间炸死了苏晓霞,苏晓霞以后的人生,说不定还会更精彩。
这辈子,林苏苏不想再做炮灰,她要做自己人生中的主角,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林苏苏。
前世短短十八年的人生中,林苏苏觉得自己最对不起的就是外婆吴凤娇。
如果不是林苏苏的拖累,吴凤娇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呆在大荒村里,享受着两个儿子家的供养,根本用不着这么大年纪了还要跑到建筑工地上做工,更加不会被楼上掉下来的砖块砸死。
看着吴凤娇那张还不算苍老的脸,林苏苏心中暗暗下了一个决定。
她林苏苏,前世欠了外婆一条命。这辈子,就让她林苏苏赔外婆一个衣食不缺,笑口常开的的晚年吧!
吴凤娇看着林苏苏那张和苏小乔有七分相似的小脸,心中百感交集。
苏小乔是个大美女,林苏苏的相貌,则继承了父母苏小乔和林安生两人的优点,比苏小乔还要美上一分。
要是苏小乔和林安生夫妇俩还活着,林苏苏往后的日子,肯定会一直泡在蜜罐里过。
命运真的是一件非常奇特的东西,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秒钟会发生些什么事。
在吴凤娇的心中,从来没想到过,那么漂亮那么有本事的苏小乔,居然会早死?
苏苏今年才十岁,父母双亡的她,该有多难过?
吴凤娇抬起手擦了擦眼泪,见林苏苏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也没有再劝。
毕竟,这个家是林安生夫妇俩一手一脚建起来的,六间的青砖大瓦房,不光在大荒村来说是独一份,就连在整个六合镇上,也是少有的。
大荒村的大队长吴有成家,也才建了四间大瓦房两间泥土房,没有林苏苏家这么气派。
林家被苏小乔夫妇俩规整的很好,前后都有大院子,前院铺上了平整的青石板,还种着一棵高大的桂花树。
林家后院是菜园子,还搭了几间鸡舍。林苏苏从这里出生,也在这里成长,舍不得也是难免的。
“苏苏,唉~!都怪外婆没本事。”吴凤娇看着林苏苏包着纱布的小脸,长叹了一口气。
吴凤娇是真的很愧疚,要不是小乔一直不许她说出去,吴凤娇真想对自家两个儿子儿媳妇好好说说,他们苏家,是靠着小乔才有了这份家业,现在小乔出事了,他们苏家养大苏苏,那也是应当的事。
林家的六间青砖大瓦房,大荒村里眼红的人也有不少。前天吴凤娇的大儿媳还嘀咕着,让她娘家兄弟到林家借住。
呸!周家那一家子无赖,借住了还想他们搬走?根本不可能的事。苏苏不愿意离开这里,也是一件好事,省的大儿媳妇那个眼皮子浅的,小乔刚死,就惦记上人家的房子了。
吴凤娇想着,林苏苏也有十岁了,做饭什么的也不难,十岁的丫头也可以学着做。
至于林苏苏的花用,她吴凤娇辛苦几年,总能供的下去。等林苏苏长到十六岁的时候,就能说婆家了。
林苏苏虽然命硬一点,可林家的家业,足以弥补她这方面的不足。再加上苏苏又长得漂亮,招个上门女婿接她林家的香火,应该不是难事。
林苏苏不知道这一瞬间,吴凤娇已经把她十年后找个上门女婿的事都给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