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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隆兴大厦
    这一等,便是一天过去了,眼见着天色暗了下来,天公不作美,下起雨来,雨夜的森林里温度下降得很快。

    陈卫东被雨淋得狼狈不堪,只得又躲进地洞里。

    这雨下得不小,有雨水流淌进地洞,四周一片潮湿,陈卫东准备不足,暗暗叫苦,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一夜是怎么熬过的,心里郁闷得想要呕血三升。

    而此刻的白欧则在石门之内,和一群灵芝小人闲聊,获得金灵芝液,实力提升,隐隐有将要突破到“蜕凡二变”的迹象,他心情很好。

    灵芝公主问起他是如何闯入这里,白欧将被陈卫东带来这里的事详细说了。

    得知陈卫东可能守在外面等侯,灵芝公主娇声笑了起来,然后告诉白欧,这里另有一条通往外面世界的秘道,秘道一直通往森林边缘地带,出了秘道,就可以看到南安市,可以说十分安全。

    这秘道也是那位创造了这一切的存在挖掘的,只是除了芝灵小人和那位神秘存在外,无人知晓。

    白欧自是又惊又喜,等到天亮,从这条地下秘道离开。

    秘道出口在一片建筑物废墟之中,当白欧从这片废墟钻了出来时,远远就能看到大片建筑物。

    南安市就在眼前。

    白欧深深吸了口气。

    摆脱陈卫东,让他心情变轻松了很多,想到那陈卫东现在还有可能在那地洞入口处守着,心里暗暗好笑。

    仔细看这片建筑物废墟,白欧的眉头慢慢皱了起来。

    他认了出来,这片建筑物在未倒塌之前应该是南安市极为著名的“隆兴大厦”,算是南安市的标志性建筑物,足有五十多层。

    这座曾经南安市的标志性建筑物“隆兴大厦”倒塌了,变成了一片废墟,成为这片原始森林的边缘地带,远方耸立起了许多新的建筑物。

    “难道说曾经的南安市已经完全变成了废墟?现在的南安是从废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既然王小亮和王森都存在,为什么却没有我?”

    白欧陷入沉思,认出这片废墟应该是曾经的“隆兴大厦”后,他心里涌出一个想法,他想要找到自己曾经的家,他想要看看自己的家在这个世界存不存在。

    他的家在南安市的“兴园小区”,以倒塌成了废墟的“隆兴大厦”为坐标,白欧开始寻找“兴园小区”。

    对于这一片他很熟悉,凭着对之前世界的记忆,他找到了“兴园小区”。

    只是现在的“兴园小区”变得残破不堪,大量楼房都已经倒塌,长满杂草,这一片曾经繁华区域变成了现在“南安市”的边缘地带。

    白欧背负着合金战刀,腰间带着合金匕首,独自一人进入残破不堪的“兴园小区”。

    四周有衣着打扮看起来像混混似的小青年聚集在一起抽着烟,他们看到了白欧,也在远远打量着他,神色有些不善。

    白欧并不理会他们,进入小区,他找到了自己家所在的七号楼。

    只是这座七号楼早已破破烂烂,变成了危楼,随时都有可能倒塌。

    白欧看到有几个流浪汉正在这里面,其中一人手上拿着半个馒头正啃着。

    他心里明白,这一带已经沦落为了现在的“南安市”最混乱的贫民区。

    这里鱼龙混杂,小大帮派林立,可以说是不法的混乱之地。

    这些衣衫破烂的流浪汉见到白欧走了进来,都在打量他,特别是他身上背着的合金战刀。

    白欧根据曾经的记忆,找到了原本应该是自己家的房子。

    只是房子里面空空与也,什么都没有。

    似乎他和他家人的存在,完全被抹去了。

    白欧留了很长时间,对于前途一片茫然。

    该如何回到原本熟悉的世界?又该如何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

    情绪变得低落,白欧离开了房子,刚刚从这残破不堪的七号楼走下去,迎面围来了五个年青人。

    这五人身上雕龙画凤,都有纹身,一看便是混混之类,手上拿着钢管和球棒之类的武器,神色凶狠。

    白欧默默看着他们,拥有了数倍于普通人类的实力,经历了猎杀猛兽的训练和战斗,被五个混混围住,给他的压力还不如面对一条凶猛古狼。

    不远处的几个将七号楼当成了窝的流浪汉知道这里要发生冲突,都忙着从另一边溜了,免得殃及池鱼,另有居民在远方偷窥看热闹。

    这种打斗厮杀在这片区域时有发生,很多人都习惯了。

    “小子,看你这张脸挺陌生的,是从外地来的?”五人之中,一个手上拿着钢管的斜着眼打量白欧。

    白欧道“你们找我有事?”

    拿钢管的混混嘿嘿一笑道“看你身上穿的衣服质料不错,应该要花不少钱啊,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吧?我们兄弟几个近来手头有些紧,想找你借点钱。”

    白欧听到这里才明白,这五人是来打劫自己的。

    白欧笑了笑,心想自己现在身无分纹,还正愁着该去哪里赚钱,想不到倒有五人送上门来了想打劫自己。

    “我和各位一样的想法,近来手头有些紧,想找你们借些钱。”白欧露出满脸笑容,反手已经抓住了腰间的合金匕首。

    这五个混混脸色顿时变了。

    拿钢管的混混脸色变得惊疑不定。

    一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少年,独自闯入这里,面对他们的威胁却神色不改,如此胆气,不是傻子就是有所依仗。

    在他身边有个拿着球棒的混混,足有一米八五的身高,膀大腰圆,孔武有力,性格暴躁,是五人中头脑最简单的,听得白欧的话,立时大怒,上前一步,左手一伸就要来抓白欧衣领。

    凭他臂力,抓住白欧衣领可以直接将他提起来。

    五个混混中倒以他是最能打的,个普通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只是他出手的速度在白欧眼里看来如同蜗牛爬行,身子一晃上前,狠狠一脚就踩在这混混的脚上。

    “啊——”这混混发出一声惨叫,忙着捂脚,眼泪都痛出来了。

    另四人一惊,意识到了不妙,这回是碰到了钉子,只是已经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