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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羊肉泡馍
    “蓝莹莹的那个天哟白个哟哟的云欸,我拉着情哥哥的手欸,一起到城里来……”路旁的音响里,正响起乐声,韩莎双手拉着风尘的左手,跳到祂面前,摇着手,很即兴的唱了一句,声音又高又亮,一双眸子如剪春水一般动人。她问:“人家这一句唱的怎么样?”盈盈的目光,落在风尘的身上、脸上,不胜娇羞,恰似春水般温柔。风尘用另一只手搂住她的背,将人紧紧的,搂紧,揉进自己的怀里,赞道:“这《信天游》啊,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信马由缰,想怎么唱,就怎么唱……这俗话说,葱辣鼻子蒜辣心,芥末辣上二股筋。这陕西民歌也好,山西一代,甚至于包括山东的快书、二人转、二人台,腔调或者有变化,但它们却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跟芥末一样的辣……是一股气,又粗又壮,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直冲脑门儿,那腔一出,就是石破天惊,山崩地裂的。”这本就是一种“哭腔”,充斥着一种豪迈、凄凉的苦,唯独缺少了那种温柔!

    这一方山、这一方水、这一片土地养育出来的人容不下含情脉脉的小温柔。那种粗矿的西北风刮过,留下的便是这样的哭腔,这样的豪迈。这是呐喊,气冲霄汉,就和唢呐一般,是一样的声音——

    它不讲变化,只是一股中气再也按捺不住,从心胸中顶出来,顶上脑门。

    是悲到无以言表,再也无法忍受的时候的一声呐喊。

    是一种精气神……

    长歌当哭——唯如是!

    那“十步杀一人,千里不流行”唯此哭,方能体会到那种扑面而来的粗粝,才会明白什么叫“十步杀一人”!风尘顿了一下,说道:“不过,真的在这里,我才一下子感觉……原来,咱们不止是来吃羊肉泡馍的!”

    韩莎挣扎、扭动了一下身体,衣领上长长的叶黄色绒毛抖了一下,轻轻的在风尘的脖子、下巴上摩挲了一下。

    “那,还有什么?”

    “不知道……但感觉,挺奇妙的。你看,听着陕西的民歌,走在长安街头,听人们说话,一下子吧,就感觉着——秦王扫,一群人操的就是这样的腔调!汉朝的时候,穷横穷横的,也是这种调调!唐朝的时候,万国来朝,还是这种糙性……你知道吧,这种感觉,就和网上人们形容老毛子制造的东西一样,傻大黑粗——大就是美,黑就是好,粗就是正义!这里的男男女女,感觉就是这样……”

    “他们,粗糙的就像是戈壁滩上的小石子,是一种和江南水乡的人截然不同的气质。你看雪姐,即便是凶的时候,也是奶凶奶凶的,但这里不一样。”风尘想了想,在韩莎的耳边说:“这里的人,温柔起来就像是大黑熊卖萌;水乡的人,就像是小奶猫呲牙!”

    “嘻嘻……还不感谢感谢我?”韩莎皱一下鼻子,很是得意,说:“要不是我要下来吃泡馍,你能有这么多感慨?”

    风尘嘟起嘴,含住了韩莎的唇,轻轻吸了一下,像是吸果冻一样。然后松开了韩莎,说道:“这下满意了?”

    韩莎伸手揪住了风尘的耳朵,用力朝下拽了一下,拉的风尘弯腰叫疼。韩莎则是操起一口川普:“满意你个捶捶儿……占我便宜。”松开手,从上衣兜里取出一个厚实的白色棉布口罩,表面可以看到反光的纹理,展开来给风尘戴上。大口罩遮住了风尘的整张脸,只剩下一双明眸。

    韩莎叉着腰,满意的看了看,笑道:“好了,从现在起,你就已经被我封印了。一会儿我吃的时候,你就只能看着,馋死你。”

    风尘将口罩一摘,蔑视道:“你这封印似乎也太差劲了点儿。”

    韩莎卖萌:“不听话,要打屁屁的哦……”

    风尘一头黑线……

    这被叫“宝宝”也就算了,“打屁屁”这种威胁简直不能忍!风尘很认真的向韩莎求证了一下:“再过一段时间,我是不是就该回肚子里了?”韩莎笑,绵声道:“不乐意啊?那你背我嘞……本宝宝累了。快点儿!”让风尘蹲下来,她便爬上风尘的背,故意奶声奶气的说话:“好饿了,人家要吃羊肉泡馍……好大好大一碗……”

    之后,还让风尘给她唱儿歌,唱《数鸭子》《捉泥鳅》,很是享受的听着“门前大桥下走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池塘的水满了雨也停了,河边的稀泥里,到处是泥鳅”……欢乐的很。

    背着韩莎进了一家不算小,也不算大的店,二人在一个挨着墙的双人桌上坐下来,一位穿着羽绒服上衣,外面是一件红色围裙的女人便过来,问二人要什么。

    要什么?当然是羊肉泡馍了——不过,韩莎却要的很艺术性!她并不直接要羊肉泡馍,而是要了两碗带肉的羊杂汤,然后又要了六个馍。

    所谓的“馍”实际上就是发面饼。但肉夹馍的馍和一般的羊肉泡馍的馍还不一样,一种是刚出锅的,软乎乎的;另一种是晾干的,比石头还硬(通常游客吃的,就是这种晾干的泡馍)。作为一个北方的“妖”,韩莎可是门儿清:干饼子泡肉汤一点儿也不好吃!弄碎了浇上汤,更不好吃——这只是一种北方人一种比较无奈的吃法罢了。

    之所以做馍,是因为保质期长。之所以泡,是因为晾干之后太硬太干,直接吃咬不动,所以泡一下,是最好的选择。

    泡馍只要是汤就行,不必要非是羊汤,糖水泡馍也可以……这种吃法其实并不局限于陕西,整个北方的绝大部分地区的人,都会这么吃——只不过没有陕西这么流行罢了!但实际上真正好吃的,却是刚刚出锅的馍,把刚出锅的馍直接撕开,成为臭豆腐块那种大小的小块,然后丢进肉汤中……这才是真正的、正确的打开方式!

    刚刚出锅的馍,是松软、可口、香气浓郁的。泡进羊杂汤中,和肉沫、油脂一起,然后吸了一些汤水进去,但中间部分却保留了发面饼那种松软的口感,简直美极……

    细柳条编的小笸箩里,放着刚刚出炉的发面饼,足足蓬起了将近半寸的厚度,二人一人一份羊汤,韩莎亲自动手,很贴心的撕成小块,一人来了一碗。一直吃完了,韩莎才吐槽:“羊杂汤不如羊蝎子汤好,油少,汤太清淡了。只有大骨浓汤,才配得上这馍诶……”她对汤有意见,可对馍却很友好——

    因为是真不错。

    二人的“新鲜”吃法让其他桌儿的客人有些好奇。大家吃泡馍,都是特意晾干了以后又干又硬,咬一口能把牙打掉的馍,也就风尘、韩莎这一桌点了现的。其他桌子也有吃现馍的,却没有泡,就是直接吃,这简直了……

    “这羊肉泡馍,可是我们这儿的一绝。这馍一定要晾干了,先掰成小块放碗里,然后浇上羊汤,这是正宗的吃法……”一个穿着皮夹克的,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正给一对穿着时尚的年轻人讲本地的“羊肉泡馍”——这绝对是一个考验耐心、考验体力的体力活儿。那馍硬的,要掰成小块,还真不容易。那一对年轻人一男一女,一边掰,还一边朝风尘、韩莎他们这一桌瞟!等他们弄完一碗之后,风尘、韩莎这里也吃完了。风尘问韩莎:“怎么样?吃好了没有?”

    韩莎送给风尘一个大白眼:“人家又不是猪。已经吃好了……还是这么吃好吃。馍要新鲜的,汤要大骨浓汤……”

    起身来,看了一下那一桌上苦逼的年轻人以及满满的一碗碎屑,韩莎拉着风尘就出了羊杂店!

    就听的店里年轻人之一的女子问:“刚才,那俩人好像吃的是新烙的?”刚才讲解的中年男子不屑:“你们懂什么?他们那时瞎吃,一点儿都不正宗。我这是让你们品尝最地道的羊肉泡馍……”

    风尘无语,对韩莎说道:“幸好咱们走得快,要不这还不得开战了?”

    韩莎道:“明明我的吃法才是对的好不好。他那种吃法才是异端!过去人是没办法,把馍晾干,保存的时间长,方便携带。是因为硬的没法儿入口,才泡着吃。块儿大泡不透,这才需要小块……这他都当成什么了?还传统。这要是汉唐时候,我敢说皇帝要吃羊肉泡馍,肯定不会选干饼子,一定要现做出来的,松松软软,透着面香的才好……毕竟人家没病!不过,这地方的人,是真的够一根筋的!”

    韩莎说这地方的人“一根筋”那绝对是实话,新闻报道里面不止一次的出现过卖羊肉泡馍的嫌弃人家馍的块儿大,不给浇汤,认为这是对羊肉泡馍的羞辱的。想想看,身为商家这脾气,啧啧……

    韩莎单点羊杂、现烙的馍,而不是羊肉泡馍,的确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她来是温暖自己的胃的,又不是过来找气的。

    因为这种事和人吵架,不值得。

    风尘问她:“咱们吃也吃好了,现在去哪儿?”

    “昆仑之巅!”

    韩莎手指西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