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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唐朝精神病人
    贞观十三年,大唐,海州。

    郑哲觉得自己是一个唐朝精神病人。

    脑中那些奇怪念头拂之不去,他一遍一遍怀疑、否定自己。

    根本没有轮回空间、轮回者这些东西,全是他臆想出来的事物。

    也没有名为郑渣的堂兄,或是恶魔队复制体,更没有什么最终一战。

    走在海州城大街上,青石方砖铺就的路面,被前些天的大雨冲刷得很是干净。

    他每一步,都踏在青砖正中央,准确避开横平竖直泾渭分明的砖缝线。

    似乎一旦踩到这些缝隙,脚就会被从砖缝中射出的激光网切成两半。

    激光网?

    埋头走路的郑哲无奈叹了一口气。

    脑瓜子总会在他不经意间,蹦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名词。

    这些词语,在漫长时间里,逐渐混沌模糊。

    他说不清自己的真实年龄。

    作为唐朝人的记忆,从贞观元年开始,从过军,打过仗,杀过人,退伍后,还做过小营生。

    现在海州城当一名小城管,不对,是巡守。

    转眼已经十三年。

    可路边积水印出来的人影,脸上仍旧是那张熟悉的二十岁脸孔。

    可能得了这种精神疾病的人,会被时间遗弃吧。

    在一间包子铺前停下脚步。

    “郑校尉,你可来了!还是四个肉包?”包子铺老板娘看向郑哲的眼神很是热情。

    像刚出蒸笼的包子一样热气腾腾。

    郑哲找了个位置,坐在长条凳中央,从筷筒里挑了双长短粗细一致的筷子,等着享用早餐。

    包子铺老板娘扭动翘臀,端来一盘四只雪白大肉包,尺寸大小与她的两团几乎没差。

    郑哲下意识瞥了眼在一旁案桌上擀包子皮的包子铺老板。

    不愧是甩同行几条街的老司机。

    晃了晃脑袋,把这个奇怪词汇淹死在脑海里。

    正要落筷,呈平行线架在手中的一双竹筷停滞在其中一只肉包上空几厘米处。

    老板娘心思细腻,看他神情有恙,就知道哪里出了差错。

    美妇脸色有些羞红,俯身贴近郑哲,一对半露酥胸有意无意让这位年轻客人一饱眼福,口中轻轻数着数。

    “……一十六、一十七。”

    黛眉一松,手中竹夹夹起这只只有十七道褶皱的包子,转头颇为幽怨地看了眼案头上卖力的夫君。

    “郑校尉莫怪,夫君想是昨日有些劳累,今天手上没了分寸,少掐一道褶。”

    语毕,美妇从一屉蒸笼里重新夹来一只肉包,不多不少正好十八道褶皱。

    看着食盘里四只形状大小无可挑剔,十八道褶皱均匀环布的肉包,郑哲心头顿感舒畅,食指大动。

    这家包子铺是海州城生意最好的早餐店。

    皮薄馅多汁水丰盛,老板这门手艺乃是几代单传。到了他这一代,赶上太平盛世,又娶了这漂亮媳妇,生意更上一层楼。

    只是每个月总有那么天,手上的力道会有些虚浮,十八道褶皱偶尔会掐漏一两道。

    换做旁人根本发现不了,谁会天天闲着没事数包子有几道褶。

    但遇到郑哲这种精神病人,包子铺两口子心底没由来会有些紧张。

    好在盛世大唐,民风自由开放,这点小事,谁都不会往心里去。

    老板娘卖空几屉包子,有了闲暇,为郑哲倒了碗茶。

    “前些日子我夫家小叔上山劈柴,被树枝划破了脚,那伤口可不小!”

    老板娘用手比划了一下大小“原以为定要留下疤来,巧在昨日路过两位游方道长。”

    “我夫君见道长年岁尚浅,行走不易,送了几个包子当是行善。两位小道长却是道骨仙风,不肯白拿吃食,寻遍包袱,最后予了一方狗皮膏,说是能止血去伤。”

    “说来也神奇,只贴一晚,小叔腿上活血生肉,血痂尽蜕,没留半点痕迹。”

    说着,她指了指郑哲左手腕上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

    “郑校尉生得俊俏,只是手上这疤委实可怖,不妨寻那二位道长,求上一方膏药?”

    妇人说话间,郑哲已吃下两个包子,抿了一口茶水润嘴,顺着美妇的眼神看向左手腕上的疤痕。

    五厘米宽细,环绕整个手腕。

    这疤像是一条狰狞长虫,盘绕在手腕上,有碍观瞻。

    印象中,手腕上原本佩戴着名为手表的物件。

    奇了怪了,手表会爆炸?

    话说,手表又是什么东西?

    想了想,嘴上敷衍道“这是被野狗啃的,好些年了,想来膏药也派不了用场,倒是让嫂子费心了。”

    才不是轮回空间被堂兄和复制体打爆,空间腕表破灭时留下的伤痕。

    应该是从军打仗时候,昏迷在尸体堆里,不小心被饥饿的野狗咬出来的伤疤。

    没错,是军营里的那批狂犬病疫苗出了问题。

    所以才导致他得了精神病。

    这才是正确的理解方式。

    精神病近些年愈发严重。

    天黑时分,他不止一次看到鬼魂出没。

    视觉也开始受到影响……

    鬼魂都待在地府,怎么可能跑阳间来。

    应该是狂犬病引起思维混乱的并发症。

    照这种势头发展下去,他怀疑自己没几年可活。

    桌旁的美少妇曾经多次向他提起自家闺女。

    三十出头的少妇,有个待字闺中的女儿,在唐朝是件非常合理的事情。

    郑哲见过包子铺夫妇的女儿。

    婉言推谢了这门相亲。

    一方面,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病,连累了人家姑娘。

    另一方面,女孩子是个飞机场。

    不知怎么搞的,完全没有继承美少妇的肉包子基因。

    两口子应该带闺女去做做亲子鉴定。

    兴许是在医院里抱错了孩子……

    总之,这乱七八糟胡思乱想的病,是没得治了。

    和美少妇闲聊几句,吃完剩下两个包子,饮尽茶水,拍下两枚铜钱,正准备起身。

    “啊!~救命啊!”

    街角传来一声少女惊呼。

    这种惊呼声,等同于报警热线。

    在大唐年间,赶路基本靠走,遇事基本靠吼。

    总之,郑哲的城管身份得履行职责。

    几步飞奔向声音传来处,脑中忙着扼杀饭后剧烈运动易得阑尾炎这种奇怪念头。

    海州城这地方治安很好,平常难得遇到点事,街坊邻里都是热心肠,第一时间会出手帮衬,轮不到他赶赴现场,事情基本就能搞定。

    既不用驱赶小摊小贩,也没有钓鱼执法,他这个城管岗位清闲得很。

    今天这声少女惊呼,周围百姓都像聋了一样,除了自己似乎没别人听见。

    联想到刚才包子铺老板娘见自己慌忙夺路的古怪神情。

    要不是付了钱,别的客人非以为自己这模样是错咬了老板娘的大肉包。

    从街道上行人淡然自若的神情里,郑哲怀疑自己病情加剧,怕是得了幻听症。

    脚下却是不停。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事没事都该去看上一眼,才对得起自己的从业岗位。

    他可不想一年忙到头,最后缺个敬业。

    赶到声音传来的地方,郑哲看着眼前的画面,额头青筋直冒,没有多想,便气沉丹田,大吼出声。

    “呔!放开那个女……姑娘!”

    一身穿短袖t恤,着迷彩裤,踩着登山皮鞋的短发男子,正把一位十五六岁容貌俏丽姑娘按在地上。

    两条满是纹身的结实手臂,正撕扯着少女身上的罗衫。

    而周围的街坊百姓,对此人恶行,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