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
赵秀蓉:“……”
真是块木头!哪里直接问客人喜欢吃什么肉的,人家会好意思说吗!
时歌微笑:“我喜欢红烧肉,谢谢叔叔了。”
林建海听见,也学着她说:“我喜欢红烧肉,谢谢叔叔了!”
林国邦:“好嘞!”
赵秀蓉:“……”
——
林国邦是做饭的好手,方圆十里的人家,不管红白,只要摆酒都会请他去掌勺。
今天招待儿子恩人,他杀了只下蛋鸡,炖了锅香浓鸡汤,切了块五花肉做红烧肉,还炒了碟土豆丝和豆腐,拌了碗粉条,丰盛得像在过年。
林建海很开心,家里一向只有三个人吃饭,现在多了个人,热闹得不行,他不时给时歌夹他最喜欢的红烧肉:“姐姐,肉!”
赵秀蓉看着五味成杂,村里和林建海一样大的,生的孩子都到她肩膀了,她不是没有昧着良心想用钱买个媳fu,但买卖也讲究你情我愿,她不愿意bi迫别人,见钱眼开的父母不少,但要是闺女自己不同意,她也不会强人所难,所以到现在,林建海还是光棍一个。
这个时知青漂亮又文雅,建海也很黏着她,可她怎么看得上一个傻子呢……
红烧肉烧得色泽透亮,入口即化,但赵秀蓉嘴里苦苦的,林建海十岁之前,谁不夸她有福气,生了个又俊又懂事的儿子,可没想到从山上摔下来,脑袋摔坏了。
她倒不是觉得自己命苦,只是心疼林建海,以后她和林国邦都走了,他可怎么办,谁来照顾他?
赵秀蓉忧愁全写脸上,或者说她一生的忧愁也就这一件,时歌酝酿一会儿,终于迂回开口:“赵阿姨,我冒昧问一下,林建海他,不是天生的吧?”
“不是。”赵秀蓉悄悄擦了擦眼角,“他十岁之前都聪明着呢,村里老人都说,他将来肯定有出息……都……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那几天咳嗽老不好,他也不会上山去摘枇杷叶摔下来,都是我……呜呜呜,儿子,娘对不起你啊……”
压抑在心底十几年的愧疚终于说出口,赵秀蓉泣不成声,林国邦也红了眼眶,搁下筷子搂着她:“孩子娘,你看你说啥,和你没关系。”
林建海看到赵秀蓉哭了,也哇一口吐出红烧肉,学着她常做的那样,一下一下,轻轻顺着她的背:“娘娘,呼呼,呼呼就不疼了,不哭。”
“其实可以治的。”时歌打破一家三口愁云惨淡的画面,认真说,“如果不是先天,后天的有机会能治好。”
“能治好?!”赵秀蓉推开林国邦,哆嗦着嘴唇,“时知青,你是文化人,你说的话,我会当真……”
“我不骗人。”时歌说完,在心里默默补了句,大多数情况下。
不过林建海治疗的事,她是认真的。
书中设定林建海是摔下山,脑海凝固了血块,这才导致智商退化成四、五岁孩童。
如果去医疗技术发达的医院清除血块,真有可能恢复正常,哪怕不能,康复治疗至少也能让林建海有基本生活的能力,不用凡事依靠别人。
“真的?”赵秀蓉激动了,头一次有人和她说林建海有希望,哪怕只有渺茫的机会,她都不会放过!
“我家在首都,林建海这样的病例我见过好几例,能治好。您和叔叔可以带林建海去碰碰运气。”时歌从口袋摸出五十块钱,推到赵秀蓉面前,“这钱很少,权当一点小心意,去首都的花费不便宜。”
“别别别,我们哪能要你的钱。”赵秀蓉连连摆手,把钱推了回去,她又哭了,这次是开心的,“我做梦都想不到建海还有治好的一天,只要有一点点机会,哪怕砸锅卖铁,卖房子,我都要试试!”
时歌放心了,她能代替女配为林建海做的,只有这点微不足道的小事了,要是林建海可以治好脑子,以他的聪明和相貌,找个漂漂亮亮的小媳fu过小日子一点儿也不难。
满怀希望的一顿饭吃完,时歌住在西边的厢房。
棉被软绵绵的,盖着舒服得不得了,时歌一夜无梦。
第二天鸡还没叫,她就爬了起来。她叠好被子,把五十块折整齐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