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跟自己亲近的小女孩,小男孩当成弟妹的,且很容易培养出纯粹的兄妹之情。
云琅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身边的弟妹总是一茬一茬的换,所以他比任何人都容易滋生这种情感。
在孤儿院的时候,很多年纪小的弟妹就是喜欢伺候他的,因为这个哥哥总能弄来无数好吃的,好玩的,所以,他根本就不觉得红袖伺候自己起居有什么不对。
“红袖以后想要嫁一个什么样的夫婿啊?”红袖第三次从他面前走过的时候,云琅忍不住问道。
端着水盆的红袖放下水盆,撩一下额头碍眼的长发道:“我不嫁人。”
“那怎么成,没个女孩子都要嫁人的,每一个男孩子也要娶亲的,这就是人lun。”
红袖歪着脑袋想了一下道:“那就嫁给小郎。”
她痛快的说出来了,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难堪。
“你不觉得我们就像兄妹吗?”
“是啊,小郎就是我哥哥。”
“哥哥不能娶妹子的,这也是人lun。”
红袖轻蹙蛾眉不解的问道:“人lun怎么什么都管?”
云琅楞了一下道:“我哪里知道。”
“小郎这样博学的人都不知道什么是人lun,可见人lun就是一个坏东西,我们不遵从也就罢了。”
说完话就重新端起水盆,卖力的擦拭地板。
这个小丫头的心思很重,平日里也难得有一个快乐的时候,她好像很喜欢干活,除过干活之外,她就剩下看书这么一个消遣了。
跟活泼的小虫不一样,小虫可以骑着老虎满园子晃dàng,红袖却从来没有玩过骑老虎这个云家最有意思的活动,她更喜欢用软毛刷子给老虎刷毛。
老虎在小虫的眼中是护卫,是玩具,在红袖眼中则是一件珍贵的艺术品,只要经过她的手,老虎缎子一般柔滑的皮毛就会鲜艳的如同一团燃烧的火焰。
云琅知道红袖有一头花脑袋的梅花鹿,她每天都要去看这头小鹿的,去从来不愿意把小鹿从鹿圈里带出来。
所以,那一头小鹿跟她一样的胆小,一样的柔弱……
苏稚跟宋乔昨日就回来了,听刘婆说,她们购买了很多的东西,足足装了半个马车,却不知道她们都买了些什么,两个人回到云家,从昨天起就没有出门,也不知道在捣鼓什么,即便是吃饭,也是厨娘给她们送过去了的。
云琅巡视了一遍云家,一切安好,出去的人都回来了,每个人都很愉快,就像小虫跟红袖说的那样,没人有离开的意思!
第九十四章干大事的人
第九十四章干大事的人
对于有志之士来说,一个庞大的家庭是他的负累,更是大丈夫一展雄心壮志的阻碍。
云琅自然不会这样看,即便在他最沮丧的日子里,有过那种想法,等心情平复之后,他还是会尽心尽力的爱着自己的家,像一只孤独的小狗在大雨,也要回家一样,不但执着,而且风雨无阻。
有人说过,你眼的世界,是你本身的模样,这句话很抽象,却说得极为精辟。
身为后世人来到了大汉,他本来毫不起眼的能力因为穿越了茫茫两千年之后,被时空的力量放大了无数倍。
在这里他能轻易地成功,即便是大汉国最yin险的野心家,也不会他的目光更加的长远。
田野里的粮食,菜圃里的蔬菜,鸡圈里的家禽,山坡的牛羊,以及一群勤劳的人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家。
对云琅来说,非常的珍贵。
他可以对全世界的人撒谎,回到家里能按照自己最真实的心思生活。
为什么会对付郭解,云琅早说过,是为了不让家里的fu孺们受到伤害,他从郭解的眼看到了危险。
可是,对于,曹襄,霍去病,李敢,阿娇,大长秋来说,因为担心fu孺们的安全大费周章的去对付一个人,这非常的不符合常理。
他们觉得天底下有无数的人,着无数的人都有可能会顶替那些受当伤害的fu孺,所以,一两个fu孺的遭遇对他们来说是无所谓的。
云琅当然不会这么想,他总觉得自己的羽翼有限,不可能庇护全天下的人,只要是已经躲在他羽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