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胡竞之取了帽子,她看见他的头发一丝不苟的往后梳得齐齐整整的,便肯定他是用了定发液了,说不定还是有“男士桂花油”之称的名牌司丹康头油呢,看来这还是个爱美的睛致boy啊。
“刚刚做什么呢?”
胡竞之喝完一碗汤,感觉舒服很多,见冬秀在一旁仔细的卸妆,出声打破屋nei的寂静。
“暖床呢!”冬秀答完又觉得不太对,“啊呀”一声惊呼,赶忙跳起来:“我把那汤婆子忘在被褥里啦!”
那是她陪嫁过来的新褥子,被面用的是大红锦缎,光彩照人、丝滑柔顺,就是怕水怕火易变形,那汤婆子里灌了滚沸的开水,烫得很,一不小心那被面就要被烫坏了,所以她刚刚才不停的在被子里面挪动那锡壶,结果被他一打岔就把壶给落在里面了。
她刚想去掀被子,却发现自己满手的油脂,只好对胡竞之说:“快快快,你把被子里那个锡壶拿出来。”
因她在一边又急又慌、连叫带跳的,搞得胡竞之也有些急躁了,想也不想就把手伸到被子里去摸索,结果却被烫了个正着。
冬秀见他甩着手,忙拉着他到洗漱的地方,舀了一杯冷水慢慢浇到他手上,还好只是皮肤烫红了一点,被冷水一冰也就好了。
之后到底是胡竞之把那壶给取了出来,还好被面没有变形,只是里面被烫得有些焦黄了,倒是不伤大雅。
原本还有些尴尬的两人此时倒是自在了些。
给脸上抹了玉容霜,仔细做完保养,冬秀便开始日常的通头一百次。
胡竞之看她对镜梳头的样子,实在温婉美丽,好似画中仕女,心念一动便接过梳子替她梳起来。
现今社会崇尚的是进步时尚的新女性,她们读书识字,热情开朗,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而像冬秀姐这样的闺秀却被归为旧派女子,不仅不吃香,甚至还会受到无端的鄙薄。
胡竞之自然也是欣赏新派女性的,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喜欢上独立自信的韦斯莲,但他同时也欣赏旧派女性的那种温柔和坚韧,就像他的母亲,就像他这位新婚的妻子,从定亲到成婚,足有十多年的时间,换了一个心性不坚、心怀不宽的人,只怕早在无尽的等待中枯萎了,而她却显而易见的平和自在,活的光彩照人。
那白皙细腻的肌肤、清亮灵动的眼睛都是佐证。
冬秀姐无疑是超出他预期的。
大红的龙凤对烛燃烧殆尽,哔哔啵啵的爆出灯花,使屋nei光影明灭不定,冬秀忽的紧张起来,胡竞之弯腰握着她的手环抱着她,凑到她耳边轻声道:“咱们歇了吧!”
暖热的气息吹拂过她的耳朵,带来一阵酥麻,女人的身体有时候比心更加诚实。
如果是个不喜欢的人靠近了她,她会觉得被搔扰了,如果是喜欢的人,那只会身轻体软脸发烫。
也不知是怎么开始的,更不知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冬秀睡去前只有一个念头:不愧是留过洋的,一个看着文弱的书生居然有肌肉!
胡竞之也不是那样木讷呆板的书呆子,想当年不懂事的时候,也是在十里洋场的脂粉堆里打过滚的,即进过长三书寓,也叫过堂子,甚至那小客栈、尼姑庵、咸水铺,也是被狐朋狗友带去见识过的,对男女间的那个事早已睛通熟识。
一个男人若是从未开过荤便罢了,即尝过鲜了,再要忍住去屈就五姑娘,可就有点难了。
他出国这几年,一方面是自我约束,从来都以已婚身份示人,杜绝了很多女郎的亲近,二则是身边实在没甚心动的对象,唯有一个外国姑娘韦斯莲,两人却更多的像是心灵挚友,他对她也并没有男人对女人的□□,就这样生生当了好些年的和尚。
一朝解禁,再次开荤,不免激动了些,何况那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还那样美丽动人,昨晚就着晕黄的烛火他可是看清楚了,冬秀姐即没缠足也没裹胸,身段玲珑窈窕,那对儿腻白嫣红的圆润好物儿一跳出来,就叫他立时红了眼,再顾不得什么温柔体贴,直接化身狂风骤雨向妻子袭去……
他接受并且推崇西方教育,认为女子就该身体健全,可他见过的第一个健全的女子却是在国外的一个绘画展览里的人体画作上,那个几乎□□的女子给了他很大的冲击,那耸立的□□、白胖的双足是他在国nei所没见过的,他那时所接触过的女子唯有各院的□□而已,可即便是□□也裹了双脚从不示人,也几乎所有的人都裹胸,拿布条束缚□□的发育生长,使其扁平,这就是国人最欣赏的“丁香乳”了,可他从来也欣赏不来,反而是那画中的女子,即便过于肥胖,腹部和腿部满是赘肉,在他看来也比那缠胸裹足的美丽太多。
他是何其有幸,能娶到这样健全又美丽的女子为妻。
正文 54.第54章 回门
洞房花烛是一个体力活!
胡竞之作为各中老手,自然极会撩拨,冬秀自己也具备丰富的理论经验,不是那真正不知事的闺秀,一开始还躺平任撩,强装羞涩无知,后来到底顺应天性跟他互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