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黎身子僵硬起来,她并不排斥身体接触,但因着性向问题,一些别人毫不在意的事,在她这里却会被放大。虽然她试着去忽略,但越是刻意去忽略就越是在意:
大小姐,蹭到胸了
第二十四章
牧黎是过惯贫苦日子的人,她的养父虽有一身强大的武艺,却没什么赚钱的头脑,她自幼就过得清贫。后来进了军队,更是很少有机会去接触上流社会,不懂什么叫真正的富裕。在她看来,能有一个干净整洁的落脚之地,不需多大,朴实平凡就是最好。
出入社会一年的时间,开始明白有钱人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不是毫不在意的,偶尔她也会羡慕:若是自己有钱,就能如何如何。她内心其实也很平凡,但她知道,自己天生就是穷命,一颗榆木脑袋瓜,即便有赚钱的机会放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会发现。
穷人嘛,穷有穷得好,她穷得自由,穷得开心,精神上是富足的,没什么好抱怨的。
但是牧黎今天却明白了,贫穷究竟有多么的可怕。
兰妮带着她穿过肮脏不堪的街道,她看到道路两旁衣衫褴褛以至于衣不蔽体的乞丐般的贫民,半死不活地躺在路边,一动也不动;看到简陋不堪的棚窝彼此形成的间隙里,正在翻扒垃圾的小孩和野猫打架争抢食物;看到枯槁的老人跪伏在她脚下,轻声祈求着‘军官大人,给点吃的吧’,他们的脖子上无一不戴着漆黑的项圈,牧黎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缓缓攥住,渐渐难以呼吸。
她和兰妮,穿着布料精贵的军装制服,打扮得华美又贵气,威严十足。昂贵的牛皮军靴踩踏在污浊的街道上,渐渐染上泥点,她们与这里格格不入。牧黎不知道兰妮为什么要带她来这里,此刻,她甚至没有心思去揣摩兰妮的意图,只是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撼。
“这里就是阿瑞斯大区的贫民窟,这里有九成以上的居民,都是叛变者。”兰妮走得稳当,语气不急不缓,听不出情绪。
牧黎亦步亦趋地跟着,没有吭声。
“每个大区都有属于自己的贫民窟,这里面如何脏乱差,都没有人管,唯一受到管制的是贫民区的出入问题。外面的人不能随意进入,里面的人更是不能随意出去。我是提前做了准备,才能带你畅通无阻地走进来的。”
确实,牧黎回想方才兰妮挽着她的手臂过检查的时候,守卫的士官只是看了一下她们的□□,就立刻放行了。
“你为什么带我来这里?”牧黎问她。
兰妮笑了笑,道:
“我知道你对一些东西很感兴趣,所以特意为你作了安排。”
“我对这里提不起一丝一毫的兴趣,站在这里,真是让我饭都要吃不下了。少校,我看我们还是快离开这里吧。”牧黎厌恶地说道。
兰妮又是一笑,定住脚步,回身看向牧黎。牧黎捂着鼻子看着她,面上将欲作呕的表情看起来十分逼真。
“牧少尉,你的戏演得太糟糕了。”兰妮说完,嘲讽般斜了她一眼,然后继续回身向前带路。
牧黎吃瘪,嘴角抽搐了一下,只得跟上。
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不错,本着这样的原则,牧黎决定闭嘴,什么都不说。兰妮带她来这里的目的暂时不明,但不难判断,应当与她当初救了那对叛变者母女有关。在那件事里牧黎所表现出的异常,应该彻底引起了兰妮大小姐的好奇心。而且,大小姐或许已经将此事与弗里斯曼大将的密谋之事联系起来了,大小姐必然是想通过带牧黎来叛变者集中的贫民窟,试探出牧黎是否真的与一般人不同。
虽然这都是牧黎的揣测,但牧黎觉得自己这次必然猜得八/九不离十。
她们渐渐深入了贫民窟的中心地带,兰妮一边走,一边很自然地向牧黎介绍起贫民窟的基本情况,好像知道牧黎并不清楚这些一般。
“自叛变者出现之日起,贫民窟就基本上存在了,到如今也有一百来年了。一代一代的叛变者以这里为家,本来人数很少,渐渐也就多了起来。
咱们都知道,当一个人的阵营偏差值出现问题时,首先肯定是判定性质。如果阵营变更是在同属阵营中,那么问题不大,可以选择接受治疗,或者直接放弃治疗,更换阵营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只要你在阵营测评所里有人,或者出得起一笔叫做‘变更费’的费用。但如果是跨属性阵营变更,特别是‘守序变混乱’‘善良变邪恶’这种,那就是很严重的问题了,治疗、劳教、□□,最后一步便是流放到这贫民窟来。
一旦来到了这里,就等同于失去了联邦公民的身份,失去了一切的权利和自由,只能被箍上黑色的项圈,当做怪物一般圈养起来,每个月只有数量可怜到可悲的补给粮,还要干大量的无偿劳动,饿得皮包骨头,也无处泄愤诉苦。偶尔得以出去,还会被平民白眼歧视。
最可怕的是,这个身份是代代相传的。叛变者如果在被确认为叛变者时尚未结婚生子,那么今后他的人生基本就不会有后代了。而如果叛变者在叛变时已经有了后代,那么这个孩子无论是否成年,是否有叛变倾向,都会被同样冠上叛变者的名号,跟随父母被流放入贫民窟。”
“如此未免太过简单粗暴了”牧黎收束着自己的怒火,压着嗓子闷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