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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模一样的小男孩──调皮的笑脸一直定格在十一岁,或许早已永远失去了长大的权力,而他的孪生哥哥,则自此失去了天真和调皮,虽然有时候他们很快乐,虽然大多数时候,她能感到彼此的幸福,但生命的裂痕始终横在他的十一岁,他永远不能忘记,从未释怀。

    办公室的门被刷开的时候,庄奕有些诧异地望过去,进来的是她的老板陆林,他刚满三十岁,是纳斯帝国第三大财团陆氏的三公子,大学毕业就到布津帝国做生意,不到十年光景,打拼出了几十亿的身家,庄奕现在的职位相当于总裁助理,她连忙站起来,跟对方打招呼。

    陆林的名字容易让人联想起梁山的绿林好汉,但他其实是个非常温文的贵公子,个子刚刚1米75,庄奕穿高跟鞋的时候,两个人几乎一般高,但身材比例相当不错,配上几万块的手工西装和超薄的劳力士白金表,也颇有些玉树临风的感觉。他的相貌自然没法跟苏朝宇那种百里挑一的比,五官单看都非常平常,但组合在一起却让人看着很舒服,笑起来的时候有种春风拂面的幻觉。

    此时的陆林并不像平时那样拿着文件行色匆匆地直接扎进他的总裁室里面,而是停下来很惊讶地望着庄奕,毕竟是周末。庄奕也很奇怪,她的老板手里拿着一支火红的桃花,半边怒放半边含苞,随意地倚在对面的办公桌上,笑得云淡风清,他注意到她的表情,然后抚弄着手里的桃花说:“本来是回来拿周一要见的客户资料,路过机械工程研究所的大院,才发现桃花已经开得这样美了,就隔着墙折了一支。”说着直接插进庄奕桌上的笔筒里:“送你春光。”

    庄奕笑,把那枝花还给陆林,说:“洋鬼子又滥用美丽词语,会被人当成流氓的。”

    陆林习惯性地碰了个软钉子,他红着脸揉揉鼻尖,说:“你忙吧,我还有会。”说完就走,三步两步就消失在他的总裁室里。

    庄奕仍然拿着那支桃花,火红火红的盛开着,她舍不得扔又不想拿着,顺手就插进隔壁秘书的花瓶里,坐下来工作的时候却又心神不宁。她和苏朝宇一样,从小身边就没断过勇敢的腼腆的美丽的富有的体贴的强势的等等各种各样的追求者,不过两个人始终是高唱主旋律一路走到了现在,她可以非常坦然地给苏朝宇洗沾了各种牌子香水气息的衬衫,苏朝宇也对她抽屉里堆积成山的各类情书视而不见。

    只有高三的时候,隔壁三类中学的一个混混大哥爱上了她,每天在学校门口堵她,她和苏朝宇开始都不想惹事,跟班主任请假,提前或者错后回家,后来对方就发展到十来个人从早到晚的蹲守离校的必经之路上。庄奕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下午,春风吹在脸上暖洋洋的,苏朝宇穿了一件高领的黑毛衣,系着她亲手织的围巾,长长的,像是五四时期电影里那样的雪白围巾,学校里的女孩都觉得苏朝宇帅得一塌糊涂,漫画里的男主角看见他都得羞愤自尽。

    两个人像平时一样骑着自行车回家,春风垂柳,夕阳西下,然后路边窜出十几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来,手里拎着啤酒瓶和板砖,为首的很挑衅地跟苏朝宇说:“滚。”

    庄奕知道,因为一头太显眼的海蓝色头发,早在苏暮宇还在的时候,兄弟俩就没少跟看他们不顺眼的高年级学生甚至中学生打架,毕竟是部队大院里长大的,他们俩没少挂彩却也从来没真吃过亏,后来倒有一群低年级的家长暗自授意自家的孩子跟“苏家哥哥们”一起走,以策安全。初中以后,苏朝宇就变得非常沉默和低调,他每周都会练4个小时的空手道,每天早晚都会锻炼至少一小时,但再也没有跟任何人动过手。

    苏朝宇把庄奕护在身后,非常客气和礼貌地说:“请你们让路。”

    没有人理他,小混混们哄笑着,用难听的字眼辱骂和嘲讽着他的一切。

    苏朝宇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重复:“请你们让路。”

    哄笑声更大,头领摇摇晃晃地向他们这里走过来,庄奕的手指紧紧抓着苏朝宇的衣服。苏朝宇眉毛一挑,说:“好狗不挡路。”

    头领已经走过来,啪的弹出手里的匕首,在面前晃着,苏朝宇冷然看着他,在对方的手伸过来抓庄奕的时候,用手掌狠狠地剁了下去。

    庄奕听到一声惨叫,那个在这一带人人都怕的大哥痛苦地弓下了身子,右手以不自然地形状扭曲着,左手紧紧托着右手,匕首掉下来扎进了自己的脚掌,血顺着灰色的旅游鞋流出来,惨叫声不断。小混混们一拥而上,苏朝宇推了她一把,叫:“找警察来。”然后抄起书包就和十来个人混战在一起了。等警察来的时候,苏朝宇已经撂倒了所有人,白围巾上都是血,额头上也是,一下子就倒在她怀里了,却还固执地勾起嘴角,露出一排能做广告的洁白牙齿。夕阳西下,英雄救美,街口那棵大杨树的新叶沙沙响着,满街杨花,像雪一样,纷纷扬扬地落下。

    第十六章:春光

    22岁的庄奕靠在办公室舒适的转椅上长长舒了口气,年少轻狂,幸福时光。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到苏朝宇那种开心的笑颜了,微笑里,总有那么一些挥之不去的悲伤,让人看着看着,心都会揪着疼。

    “伯母好些了没有?”陆林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来了,站在饮水机旁边毫无心机地问。庄奕一直以母亲病重为由请假和预支工资,两个月前陆林通过财务室在她的工资卡里多放了5000块,说:“不想号召公司给你捐钱,等伯母病好,会从你工资里扣除的。”

    通常情况下,庄奕从不伤害她的追求者,她总是用非常委婉的方式告诉他们她的心早给了别人,但那一次她不知道为什么,毫不犹豫地说:“我一直在照顾的人,是我男朋友的母亲,所以,我不能接受。”

    当时陆林的表情非常奇异,他努力维持着上司般和蔼的笑容,脸上却红一阵白一阵的,半晌才挤出一句:“你是个太好的女友,扣你的工资,老天都会罚我的。”说完就仓皇钻进他的黑奔驰里,几乎落荒而逃。

    庄奕曾经想过辞职,但陆林的公司是行业内的翘楚,从待遇和发展方面几乎都是最好的,她不是很想因为这样的缘故放弃。陆林给她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eail,说,他尊重她的感情,更欣赏她的为人和才华,他会默默站在一边,祝福她和她一定非常优秀的男朋友。“如果可以,就把我当做你的大哥吧。”陆林最后写道,“我很遗憾不能爱你,但我觉得很幸运,有你这样的员工。”

    庄奕开始的时候还抱着半信半疑的姿态,但陆林始终没有进一步的举动,他像他说过的那样,静静地站在苏朝宇和庄奕的世界外,羡慕的凝视,目光中却没有一丝嫉妒。

    苏朝宇的母亲状况始终反反复复,第三个五千块飞快用掉之后,庄奕跟陆氏签了一份长达五年的合同,职位是总裁助理,每月工资6000元,额外还有奖金和分红。她次向苏朝宇隐瞒了关于陆林的事情,苏朝宇也没有问过,她把陆林额外放进她工资卡的钱都用红笔标注在银行打印的详单上,“等伯母的病好……”她一心这么决定,就跟苏朝宇坦白,两个人一起还,哪怕再苦再累,总是能够还清的。

    “还好,很稳定。”庄奕站起来回答,“谢谢您的关心。”标准的下属语气和表情。

    陆林喝了口水,然后欢快地说:“一个客户送了几盒灵芝孢籽粉给我,仿佛对癌症很有效……”

    庄奕立刻打断他:“这样不好。”

    陆林只是站在饮水机那里,灿烂地笑起来:“幸好我已经让快递直接送去你男朋友家了,署了你的名字。”

    老伎俩了,但庄奕毫无办法,她连“辞职”这种最后的武器都被收缴了,为了苏朝宇,她需要这份工作。何况陆林永远温和而没有攻击性,大多数时候站得远远的跟她说话,甚至连约会都没有提出过。

    “请您以后不要再这样了。”庄奕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准备回家,陆林看着她,然后低声说:“对不起,我只想帮你。”

    庄奕假装没听见:“我要下班了,再见。”

    陆林把玻璃杯中的水一饮而尽,然后回他的总裁室里面,他站在门口跟庄奕说:“明天见。”

    “明天周日,我不加班。”庄奕快步下楼,根本不愿理会自己的顶头上司,她宁愿被辞退也不会因为对方的追求而放弃她和苏朝宇的感情。

    苏朝宇的短信在她坐上公交车的一瞬间就到了:“很想你,晚上我回家吃饭。”

    飞豹团门口的值班小兵刚刚18岁,他握着荷弹的步枪站在防风亭里,目光直视身边的一级公路。顺着这条公路可以直达布津帝国首都的繁华中心地带,那里有他在部队内网里认识的女朋友,据说是个通信兵,非常漂亮。正遐想着,一辆私人牌照的汽车停在面前,一个年轻人从副座下车,转到司机那边去说着什么,两个尉官从后座下车,打开后备箱,拎出一只大号的旅行箱来。年轻人客气地道谢,车子在犹疑了几秒钟后,以非常精湛的技术在飞豹团警戒线前转了身子,扬长而去。

    年轻人黑发,一看就不是军官,因为那黑发亮而顺,长度极不符合勤务标准。小兵看了他一眼,走过问:“请问您有什么事?”这时他才看清了年轻人戴着一副黑细边框的眼睛,眸色虽不是漆黑的,但是里面泛出非常柔润的褐色光晕,他没有什么表情,只是从斜跨着的扁平包里摸出一本长而阔的o,翻开来,从扉页的证件夹层里抽出了一张纸片递过来:“找江扬上校。”那声音,相当文气好听。

    小兵就要例行过去打电话通报的时候,年轻人补充了一句:“我是来入职的,就先进去了。门条你收着吧。”

    “喂!”小兵紧张地端枪冲过去,“军事重地,闲人免进!”

    “闲人?”年轻人驻步,认真地回击,“我是来入职的。”

    “证件。在我通报首长以前,请站在警戒线外。五米!”小兵试图让自己的娃娃脸多些威慑力,故意加了这个规矩里根本不存在的距离。

    年轻人把行李扔在门口,自己站了出去:“五米?你怎么不说五公里?据我所知,这样就可以!”他立定了,贝壳头的休闲鞋鞋尖死死咬着警戒线的外缘,不差分毫。

    后来,江扬大步走出来拥抱自己的好兄弟:“亦涵!”然后帮他拎行李。小兵木然了,年轻人走前,扔下了一个非常不屑的“哼”。

    入职手续已经从军部那边办妥,江扬只是签字传真回去,就笑着给程亦涵冲咖啡:“真早,午饭刚过──你不是说下午吗?”

    “什么?”程亦涵这时才从耳朵里拿出内置式的蓝牙p3耳机。

    江扬又气又笑,只能重复了一次。

    “我从不午睡,吃过了午饭就是下午。”程亦涵颇为认真地说着,抿了抿咖啡,大皱眉头,“速溶的!”

    “你以为?军队的办公室不是咖啡厅!只要你有空折腾,种咖啡豆我都不拦着。”江扬把准备好的阶级衔、章、军常服、帽子、皮鞋、军靴都放在一只飞豹团通用的迷彩整理箱里堆在办公室,指着它们正色说:“以后少不得辛苦,军队里规矩多,你耳濡目染过,却没身体力行过。”做兄长的他拽了一下别在程亦涵腰间的那款炫蓝色的p3,嘲讽地笑了。

    程亦涵耸肩,江扬却递过一个文件夹:“里面是飞豹团的各种规矩和日常作息时间以及你的职权所在,你只需看文职部分。从明天起就工作了,最初一周给你适应期,跟新兵连做个集训,以后,就要一板一眼地按着规矩来。你和凌寒不同,你是入职,而他是……”

    “小寒哥哥也在飞豹团?”程亦涵跳起来,“保密期终于过啦?他欠我2本推理小说没还,人呢?”

    第十七章:陌生人

    惊讶大过喜悦,程亦涵立刻忘了还书的事情,担忧地看着正蜷在江扬床上熟睡的凌寒,退了一步。江扬把他拽到隔壁屋里,关了门,边帮程亦涵归置东西边和盘托出所有事情。

    “你混蛋,江扬!”程亦涵扔下自己的换洗衣物,一字一顿地骂,“怎么可以这样!”

    “他都抄家伙了,我能不动手吗?”江扬长叹着比划,把昨晚丢在程亦涵房间的一份报告扔给他,“你自己看,你看看他把国安部给他的个心理辅导员打成了什么样,再看看他昨晚的杰作。”江扬戳戳墙壁,血迹和凶险的碎片划痕还在,“这还是你我认识的那个人吗?”

    程亦涵丝毫不介意江扬为他收拾,自顾坐在窗台上看报告,脸色一点点沉下来,许久才吐出一句:“我了解了。我跟他说几句话。”

    “别去。他一个礼拜没怎么睡觉,昨晚一折腾,今天居然睡得不错,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