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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的一个大麻烦,但是,副队长叶风在统筹这些事情上,素来有铁腕。12个工程小队有条不紊地轮休轮作,清理工作一直到夜晚还没有任何倦怠迹象。从各处拆来的强光灯将废墟照得白天一般,只是因为季节变换的缘故,夜里非常冷,军大衣已经由勤务兵送到各个军官手里。

    苏朝宇被勒令站在警戒线外观看,程亦涵始终陪着。但每一次警犭狂吠,苏朝宇都会不管不顾地跳到现场去看,一惊一乍的激烈情绪波动终于在午夜的时候褪成了近似麻木的冷静。刚刚接过任务的分队长在亮处比了个手势,立刻有人高喊着传话、记录:“1:03a,搜寻结果,无异常。”苏朝宇只是呆呆地站着看,仿佛无知无觉。

    凌寒一脸倦色地走过来,把一支小巧的瓶子塞到苏朝宇手里:“喝口热水,跟我说句话。”苏朝宇攥着瓶子,目光从凌寒肩上越过去,始终不离开废墟和忙碌的工程小队。

    “这样……”凌寒话里有话地轻声建议,“先去餐厅吃点东西,然后我给你配一套衣服、工具,你也来干。”

    苏朝宇的蓝眼睛里终于有了半丝很快就平复下去的波澜:“我不会拖工程进度。我想要快点见到他,尸体、毛发、军靴……任何东西都行。”

    凌寒给苏朝宇整理了一下潦草裹在身上、只是昭示“我穿了”而已的军大衣,让它真正变成能遮挡风寒的衣物,然后拍拍他的肩:“也行,你先去吃饭。”

    “我不会去吃饭。我想要快点见到他,尸体、毛发、军靴……任何东西都行。”苏朝宇面无表情地重复。

    凌寒一怔,征询似地看着程亦涵。副官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算了。倒是你先歇一歇吧,好和砚臣替换着。”

    风变大了,一队休息好了的警犭整齐地踏入废墟,项间厚而软的长毛鼓荡起来。几处插标清理疑难状况的红旗猎猎有声,苏朝宇如同标杆似的站着,恍如回到了那个热死人的夏天。他下了火车,被一个矮自己1的人呵斥,持久地站在空旷的驻训场上,那时候,琥珀色的眸子时不时在窗口出现,玩味的,挑剔的。苏朝宇是骄傲的,偶尔能和那眸子对视一秒锺──后来他们经常对视,苏朝宇习惯、甚至依赖于从琥珀色里读出生命的斑斓来。现在,他觉得有点冷,但是恐惧让他始终不肯拔脚转向温暖的地方去,仿佛这一迈步,世界就会天地颠倒一样。他只想站着,只想看见他的江扬,尸体、毛发、军靴……任何东西都行,只要那是他的江扬,只要看见。

    天色转晴转亮的时候,清理过的废墟露出了狰狞的本色。喝牛奶吃面包的队员们工作了一夜,都累的不肯出声,抓紧早餐时间休息,好继续等待下一个命令。苏朝宇终于觉得有些累,试图弯曲一下膝盖,可是这一弯,就重重跪了下去,幸好刚换了林砚臣去休息的凌寒始终瞟着他,箭步过来将188公分的前世界冠军抄在怀里。

    凌寒无奈叹气:“如果你不回去休息,我就打昏你。”

    苏朝宇感觉一瞬间虚汗就湿透了全身,眼前一阵一阵的眩晕,高强度实战之后的疲乏让身体不顾意志的力量,叫嚣着要求休息。“我怕我一躺下,就会神经质地惊醒。”苏朝宇平静陈述,并且更努力地试图撑起来。

    凌寒一掌劈在苏朝宇颈侧,毫不犹豫,苏朝宇的身子一挺,毫无悬念地晕倒在凌寒怀里。国安部前最佳特工虽然外表看上去文质彬彬,力气却远胜一般意义上的彪形大汉,把188公分的前世界冠军往肩上一扛,直接丢进林砚臣的私人休息室。忙了半夜,刚刚进入梦乡的林砚臣疲惫地睁开眼睛,只看到情人把一张纸压在床头柜的杯子底下,做了个“不急,醒来再说”的手势,沈甸甸的眼皮就压了下来,他再次进入了梦乡。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半上午的时候,五月末的太阳渐渐把整片空地都晒得热热的。精神抖擞的拉布拉多巡回犬已经因为长时间在烈日下工作变得有点打蔫,舌头耷拉得长长的。工地里只有脚步声和机械的挖掘声,嘈杂而寂静。

    临时指挥席搭了凉棚,凌寒拿着苦丁边喝边指挥着工作,程亦涵也在,沉默地敲击键盘。

    “有时候我会误以为你在写小说。”凌寒探头看了一眼,自小受特工训练的他每分锺阅读量超过2800字,随便一扫,就知道是行动的终结报告,字句客观冷漠,完全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公正评价,“我得说,我开始佩服你了。”

    程亦涵依旧盯着他的屏幕,手指轻盈运作:“这是我的职责,因为是最后一件,所以一定要做得最好。”

    “最后……”凌寒看着程亦涵,然后点点头,“我们这群人都太骄傲,低头,一生一次。”

    程亦涵什么都不说,只是埋头作业,电脑偶尔也会发出报错的声音,程亦涵脚下的垃圾桶里,一张一张被揉烂了的餐巾纸渐次堆积起来。凌寒从屏幕的反光看程亦涵──双眼微红,鼻尖微红,脸上却没有一丝泪痕。

    林砚臣是被窗外的犬吠声惊醒的,他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身边的苏朝宇也警惕地醒了过来,他知道搜救犬的吠声代表目标的寻获,因此也顾不得跟林砚臣同床共枕的尴尬,一把抓过挂在旁边一架上的军服往身上套。

    林砚臣拿衣服的时候瞥见了凌寒的条子,他楞了一下,随即拍拍苏朝宇的肩膀,说:“嘿,兄弟,穿错了,你看肩章。”苏朝宇此刻仍然头痛欲裂,判断力也不如平时那般敏锐,闻言也不疑有假,转头去看时,只觉另一面的颈侧又被人狠狠一击,随即身子便软倒下去。

    林砚臣舒了口气,小心翼翼地安顿好了过度劳累的少校,换上军服,点燃了凌寒的条子,看着“苏朝宇醒来,就再打晕他,锁门”这几个字消失在余烬中才匆匆跑下楼去。

    楼下临时指挥处已经只剩了慕昭白留守,程亦涵和凌寒都冲到废墟的西侧翼去了,林砚臣走过去的时候先看到的是程亦涵,凌寒扶着这位向来如一柄快刀的副官,后者半弓着背,几乎在干呕。

    林砚臣三步两步冲过去,遇难者的遗体已经清理出来,盖上了一块白布单子。“不是老大。”能隔着衣服精确度出别人三围的飞豹团老大毫不犹豫地断言,凌寒愤愤地踩了他一脚,低声说:“就你蓝精灵!是莫贝宁夫人。”

    “我记得她穿白纱的样子。”程亦涵缓缓直起身子,说,“非常丰润的美丽女子,捧着火红的大丽菊。”

    凌寒拍他的肩膀,程亦涵固执地拒绝了这个兄弟的安抚,转身大步往回走,淡淡吩咐:“按规矩办吧。”

    凌寒立刻追了过去,林砚臣还是忍不住俯下身子掀开白布──那下面,被散落的建筑碎片砸得支离破碎的身体勉强被完整拼好,仅剩破布片的衣物遮掩不了血肉模糊的身体,半个还算完整的乳防上,能清晰地看见子弹穿胸而入的痕迹,淡淡的尸气让人有少许反胃的感觉。

    林砚臣站起来,摆手让队员们继续工作。对色彩非常敏感的他忽然注意到,四只搜救犬的明黄色的搜救靴上系着不同颜色的饰带,两红两黑。温暖的阳光下,林砚臣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红色代表该犬被训练对活体敏感,而黑色……那是被称为寻尸犬的工作犬啊。

    苏朝宇再次醒过来的时候,窗外已经夕阳西下,他的身体经过一整日的强制休息,恢复了大半。这个最好的特种兵仅仅用了35秒就穿戴好了全套军服并且冲到了林砚臣私人休息室的门口,他使劲拽了两下以后才发现,门竟然被反锁了。

    苏朝宇开始疯狂地踢门,咚咚有声,但没人理他,而且实践证明,飞豹团团长私人休息室门也绝对是质量过硬的一流产品,精英赛冠军的拳打脚踢顶多给它挠挠痒痒,苏朝宇不由为之气结,委屈和伤心一下子涌上心头,他咬着嘴唇靠在门上,戴着戒指的手紧紧抓在心口上。

    “班长?”一个熟悉的声音出现在门口,苏朝宇立刻吼:“吴小京,帮我撬门!”

    吴小京立刻打开了休息室门上巴掌大的监视窗,苏朝宇清楚地看见一串亮晶晶的三维钥匙晃了一下就消失了,一根剥开了的火腿肠伸进来,吴小京说:“你先吃饭。”

    苏朝宇为之气结,不过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吴小京的专注和执着,于是立刻接过火腿肠,三口两口塞进嘴里,像对待仇人一样狠狠嚼着,但还没等咽完,两片涂了草莓酱的吐司又递了进来。苏朝宇把它们想象成林砚臣和凌寒,飞快地吞进肚子里。

    “喂,如果……”苏朝宇边嚼边试图威胁,但一瓶500l的乳酸饮料被顺了进来,还体贴地插好了吸管。

    苏朝宇呼噜呼噜地开始吸饮料的时候,吴小京飞快地打开了门。一肚子火的夜鹰班长正拿大门撒气,一脚踹出去,已经开了锁的大门立刻四两拨千斤地闪开了,若不是身手利落,苏朝宇怕会闪着自己的腰。吴小京早飞快地跳到门外去了,叫嚣:“我去照顾罗灿排长。”

    苏朝宇愤愤地把喝空了的饮料瓶砸向他过分活泼的班副,虽然没有命中目标,但所有的脾气都在这狠狠一甩中发泄干净,他在夕阳中站了片刻。浓烈的火烧云把半边天空染成美丽的金红,冷冷的夜风却嚣张地刮了起来,吹得人身子一阵阵地打颤。大多数工作人员已经下班,挖掘机也已经停止了工作,只有轮值的搜救小队还在不屈不挠地寻找着最后的希望。林砚臣一个人站在飞豹团团部大楼长极了的影子里,沉默如同一杆标枪。

    苏朝宇大步走过去,林砚臣迎着他转身,然后凄然一笑,伸出左手,摊开手掌。

    一枚磨损严重的军靴挂扣静静躺在艺术家的掌心,苏朝宇觉得眼前有些模糊,夕阳柔和的金红色光芒让那枚亚光的铂金小饰品上笼了一层非常温暖的光晕。苏朝宇强迫自己稳着手指伸手过去拿,但剧烈颤抖的身体却不受控制,挂扣被拿起来又从指间滑落,苏朝宇蹲下去捡,然后看见一滴一滴的液体打在地上,不受控制。

    那是什么时候,他从飞豹团风尘仆仆地跑回基地指挥中心的指挥官官舍,那个琥珀色眼睛的年轻人周末还在自家的办公室忙公事,苏朝宇只能盖着毯子在沙发上睡午觉打发时间,因为委屈和愤懑,连军服都没换下来,一心打算晚饭前就回营地,让上司情人也尝尝被冷落的味道。

    不知睡了多久,朦朦胧胧醒过来的时候,正是午后阳光明媚的好时光。他的情人却已经不在书桌后面了。苏朝宇坐起来的同时,门开了,江扬拎着一只小提箱走进来,另一只手捧着茶盘:“醒了?”说话间把茶盘放在沙发旁边的茶几上,倒了茶递到情人手里。

    茶水清香,点心美味,苏朝宇正准备边吃边跟情人艾萨克娇的方式抱怨他的冷落,江扬已经在他面前席地盘膝坐下,毫不客气地搬过苏朝宇的左脚放在自己铺了一条棕色皮革的膝盖上──为了表示气愤,苏朝宇甚至室内鞋都没换,军靴和主人一样风尘仆仆。

    苏朝宇当时自己愣住了,怔怔地看着那个被六万官兵景仰着的、神一样的老大细心地先用软布擦去军靴表面的浮尘,拆下鞋带,然后在不同位置挤上七八块绿豆大小的鞋油,再用一只浅驼色柄的鞋刷细致均匀地摊开到军靴的每个角落,直到无处不亚光为止。这些事他做的自然而然,甚至还有一搭没一搭的跟苏朝宇聊着飞豹团。手工制造的天然鞋油并没有刺鼻的化学气味,反倒有一种淡淡的甜杏仁般的香气。右脚也擦好之后,江扬很认真地观察了一下左边军靴上鞋油的吸收程度,然后满意地又把它搬起来,依旧放在膝盖上,继续用那只浅驼色鞋刷由慢而快细致自如地刷着鞋面,每个细微都角落都不错过,直到皮革渐渐泛出珠圆玉润的光泽才停手。对于大多数军校毕业生,给高年级的学长擦军靴几乎是一种必修课,但苏朝宇从来没见过任何人比江扬更认真地做这项简单极了的工作。琥珀色眼睛的年轻人拒绝用鞋蜡之类的化学产品,只用一块细绒软布,由鞋头至鞋尾循着同一方向高速地舞动手臂,直至军靴变回洁净堂皇的本来样子,又给鞋带细致地擦了油,晾干,亲手穿回军靴上,系好,才满意地收拾好工具站起来,说:“我去洗手,等下一起去吃饭吧,然后我叫司机送你回去。”

    像意识流的电影,只有隐约的声音和连续不断的图像,没有背景音乐,没有,他们之间的感情不需要任何媒介多余的辅助渲染。江扬指尖里夹了一丝鞋油,苏朝宇就拿着用修指甲的工具帮他小心地拨,偶尔抬头,爱人侧面的弧度清晰可见,是的,清晰可见,即使人不在面前,即使苏朝宇没有学过画画,他也一样能勾勒情人的侧面,专注、美丽,脸上泛起淡而亮的光晕,他们不说话,彼此一心一意满足着小小的幸福,光影短长,一切都如同设计好一样,温心,温情。

    废墟前的苏朝宇闭上眼睛,记忆里的那一天,窗外也是这般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