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变成什么样我都喜欢!”
“喂,给我这个病歪歪的老头留点面子吧。”
白日梦尽(一)
虽然有很多天没睡好觉,柳暗花明的狂喜仍是让她睡不着。他无奈,把她手脚按住,哄孩子一样轻声哼唱着那首旋律动听的英文歌。她把手指放到他的喉结上,闭着眼睛仔细感受着若有若无的振动,好像这样做,那些音符就能通过指尖直达心底。
在漫天的玫瑰花瓣中,她沉沉睡去。
小心翼翼地移开喉结上的手指,他为她盖好被子,轻声下床。
从书桌的抽屉里取出白天收到的信,信封是很朴素的白色,信上的字他辨认不出是出自谁手。手指从地址上一点一点抚过,那座楼的样子,每一块草坪,每一座台阶,后院的核桃树和矢车菊,以及不远处那座挂满蝙蝠的大桥,都在记忆中一一复苏。
德克萨斯,奥斯汀市,米勒街131号,他曾经的家。
打开信封前,他回头看了眼白可安详的睡脸。
犹疑地展开信纸,开头的两个单词让他眼眶一热。
“亲爱的露西。”他默念着,会这样叫他的除了母亲,就只有哥哥。
快速翻到最后一页,写在最下面的不是他期待中落款。
他略微失望地翻回第一张细读。他的哥哥在信中仔细写了这20年来生活的点点滴滴,从以为他死了,到无意中发现他居然还在世上,他又是花了多少年才找到了他,字字情真意切,期盼他能够早日回家。
可是他怎么能够回去,他如果回家,就只有死路一条。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愣住。开头一句话写:我们亲爱的父母都已在三日前的一起车祸中不幸亡故。
父母、亡故。
他的目光一直在这两个单词上徘徊。隐隐从喉咙里发出哼笑,断断续续,又无法停止。他捂住嘴,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站起来时头脑一阵眩晕,只裹了一件单衣便走出房间。
一个人在荒凉的公路上步行,春夜的寒风打在脸上分辨不出温度。往来的车辆经过时吹起衣角,不知不觉,竟走到车道边缘。他退到身后的沙地上站住,漠然地看着各色的汽车尾灯消失在无尽的黑暗中。
原地躺下,四肢打开。浓黑的夜幕被芒刺戳破,宇宙之光行走了亿万光年到达他的面前。他想起小时候曾问过的幼稚问题。
如果光线行走会发出声音,是不是与飞速掠过的引擎一样?
如果风太过强烈,它们会被吹得偏离方向吗?
如果我此刻看到的星星已经是亿万年前的景象,那么父亲、母亲,我看到,是何时的你们。光到达你们面容和到达你们内心所用的时间是一样的吗?
等了这么多年,你们终究没能给我一个答案。
闭上干涩的眼睛,听风在四周流动,脑中有一根松软的神经在游走,牵引着他的不同感官,产生错觉。像是漂浮在河流中,身体变得很轻很轻,随时可以去到任何一个地方。
睁眼时,天际已经泛出鱼肚白。他环顾四周,发现这不是他熟悉的那段公路,拖着带病的身子,他居然走了这么远。
来时的路上,景物被日光照亮,满眼都是碧绿的麦田,公路长的像是要绕到地球的另一边。那种轻得像水草一样的感觉再次袭来。直到晨光中,白色的房子安静地出现在视线里。天大地大,之于他,就只这么一处容身之地,就只那一个互相惦念的人。他终于明白一直以来他最渴望的是什么。
是归属感。
如果说父母给予他的归属是一种无妄,那么他们的辞世则是这场无妄的破灭。是破灭也是解脱。
他自由了。
回到家,房间里的白可还在睡着,他坐在床边等待她醒来。
阳光落在睫毛上,她的眼皮轻颤,像是要抖落这些金色的微粒。朦胧中看到梦里的人安然在身边微笑,她拉过他的手放在脸庞,问:“今天怎么这么早?”
“做了一个梦,醒了就睡不着。”
“我也做梦了。”她急着想告诉他那个美梦,但想到从未听他说过自己的,便按捺住说,“你先讲。”
他想了想说:“我梦到我们回到中国,像是在北方,每个房子前面都挂着两盏大红的灯笼,外面飘着雪,映着红色的灯光,非常好看。”
“我也是!”白可一拍枕头坐了起来,惊讶地说,“我也梦到我们回到中国,不过是在南方,没有雪,也没有灯笼。我梦到一大片竹林,就在我家的后山上。”
他把她拉到身边,笑着说:“等我病好了,我们就回中国吧。”
“真的?”她不敢置信地看着他的眼睛。
“嗯。”他重重地点头。
微笑的嘴巴咧到一半又别扭地耷拉下来,她凑近他的脸问:“回到中国你还是要把我关起来吗?”
“不会了。”他请刮她的鼻尖,“我住院你也可以出去工作。”
“奇怪,”她又凑近了些说,“自从前两天遇到雷暴,你就变了。到底在我昏迷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不能说。”他在她唇上轻啄一口,说,“饿了。”
难得他想吃东西,她顾不上追问,匆忙跑进厨房给他做早饭。
听着厨房里的动静,他拿出纸笔坐到书桌前。不做多想,要说的话随笔尖流畅地落在纸上。
他已经没有理由再留在这里。他的哥哥,这世上唯一与他有血缘联系的人,是他心中永远的隐痛,他不想面对他,写信祝福已是极限。
刚把信封粘好,客厅里传来白可清亮的声音:“开饭啦。”
饭桌上,白可一直在讲工作的事情,要做什么,去哪里做,对每一个细节都充满期待。他做出倾听的姿势,暗自思量着别的事情。思考完毕,他把正在挑选面试时要穿的衣服的白可拉到客厅,在她疑惑的目光中郑重地对她说:“我有一段日子保护不了你,在这期间,你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白可无所谓地说:“你放心,遇到你之前,我一个人不也平平安安地在美国过了这么多年。”
“你那是过的人的日子吗?每天像老鼠一样日夜颠倒、东躲西藏。”他瞪她道,“现在不一样,你是正经的美国公民,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在街上,你这么莽撞,肯定会遇到很多危险。”
“什么危险。”她被他瞪得有些委屈。
“比如……”他顿了顿说,“听着,如果你遇到歹徒想……侵犯你,只要没有十成把握逃走,就不要反抗。”
“不反抗?”她怀疑自己听错了。
“对,”他重复一遍说道,“不要反抗。保住性命最重要,作为你的丈夫,我只要你活着,我不在乎其他。你听到了吗?明白吗?”
在他咄咄逼人的追问下,她慌张地连连点头。
他的神色并没有缓和下来,而是用更严厉的语气说:“如果那个人想要你的命,你就一定要反抗,但是不要盲目冲动。”说着,他摊开手掌,一个银色十字架躺在手心。
“还记得那个吉普赛男孩吗,这是他送我的。”他说。
那是个有些特别的十字架,大小相当于一圆硬币,上面没有耶稣,取而代之的是精致的花纹。
“看着。”他从背后搂过她,把十字架放在她眼前,不知何故,架身突然拉的很长,足有半尺。
“你怎么做到的!”她惊奇地问。
他微微一笑:“这是吉普赛人的魔术。”拿起她的手指放在十字架的顶端处,轻轻一按,看上去严丝合缝的地方凹了进去,同时架身也缩了回来,变成原来的长度。她好奇又按了一下,架身再度拉长。
“好神奇。”她叹道。
“还有更神奇的。”他拉回她的注意说,“你知道怎么在近身搏斗中用一根针杀死一个人吗?就算对方比你强大十倍。”
他紧贴她的身子,右手在她腿上慢慢上移,来到小腹与大腿根部连接处,点了点说:“这里。”
温柔的触感还停留在腿上,她的脖子瘙痒起来。他吸吮她脉搏跳动的地方,留下一颗清晰的红印,说:“这里,这两个地方,只要一针刺中就会血流不止。”
热气吹在她耳边,她禁不住想躲开。
“还有一个地方。”他舔上她的耳垂,细细啃咬。
“耳朵?”她问。
“对,耳朵,”他举起拉长的针身在她脸旁,沉声道,“只要把针刺进他的耳中,再用力搅一下……”他的手凌空做出搅动的姿势,明晃晃的尖端划出诡异的弧度,看得白可直往后缩。
“穿透耳鼓就是脑组织,搅碎了他的脑袋,神仙也救不了。”
他收回针,把白可的身子转过来面对自己,说,“想来想去这是你唯一能掌握的方法,记住,要是他威胁到你的生命,就用我刚刚教你的方法。如果只是侵犯,而你又没有武器无法反抗,就向他妥协。你确定你都听明白了?”
“明白。”她尽量说的诚恳。
他摸摸她的头发以示表扬,随后低头解开脖子上的银链子,把十字架穿进去,戴上她的脖子。他边撩起她的头发边说:“这个要随身带着。卧室床头柜第二格抽屉里有把枪,你知道怎么用。”
交代完毕,他舒了一口气。换做白可满脸凝重,她说:“你也一样。”
“一样?什么一样?”
“不要反抗。如果有人侵犯你……”
“开什么玩笑。有人敢侵犯我,我一拳把他揍回老家。”
“可是你病了。”她皱眉道,“我也是只要你活着,其他都不在乎。”
“傻丫头,我和你不一样,我是男人。”
“有什么不一样,男人也是人,女人也是人。”她小声嘀咕。
他一把拉过她,把她挤进双腿之间,隔着裤子用多出的那块柔软摩擦她的敏感。
“一样吗?”他暧昧地问。
她立刻红透了脸。
白日梦尽(二)
隔天,运输公司的人打来电话要他开工,他婉言拒绝,并商定当天就把货车还回去。刚好可以趁这个机会和白可去镇上拍照。
那天他们仔细地打扮了一番。他依旧是黑色风衣加一条紧身皮裤,靴子虽然旧了,穿在修长的腿上还是那么挺拔。把之前化妆的本事用在白可身上,成果让他非常满意。临走的时候,他想给她喷香水。可她不喜欢,被他追在后面满屋子跑。瓶子不小心打破,香水洒得两人全身都是。
一切准备妥当已是斜阳夕照,他坐在车上对她抛了个媚眼说:“帅吗?”
“帅死了!”她花痴地大喊。
此时的他虽微露病容,但目光晶亮,举手投足间都是神采飞扬。香气自他周身散发,她恍惚又看到了昔日舞台上妖娆的黑色大丽花。
驱车的路上,她有些担心地四处环顾,这次总该不会再遇到雷暴之类的天灾吧。车子沿着乡村公路,一路平平安安地开进了城区,所有不希望发生的事都没有发生。
他们顺利还了货车,顺利找到一家影楼,她穿上白纱依偎在他身旁,一尝夙愿。从影楼出来,她的脑中闪过魏明明的脸,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
他看出她的心事,问:“想不想回去看看,这儿离橡树街不远。”
牵着彼此的手,走在熟悉的街道上,路过曾让他丢脸的那家珠宝店时,他们相视一笑。火灾过后,橡树街的建筑大半都不一样了,只有橡果公园还在原处,那是他向她求婚的地方。
街道两旁有流浪歌手在表演,一个黑人男孩边唱着小曲边向路人推销唱片,熟悉的场景勾起了他们在街边摆摊、卖唱的回忆,他们不禁驻足观看。
落日余晖把天际烧得火红,他看时候不早了,便对正在观看表演她说:“我去寄信……”
“你说什么?”她问。路边的表演以及人群的欢呼掩盖了他大半声音。
他俯身在她耳畔说:“我去寄一封信,你在这里等我。”
她说好。
他一遍遍嘱咐她不要乱走,不要理会陌生人的搭讪,好像他要去很远的地方。其实邮筒就在对街的转角处,来回只要五分钟。
听到邮筒里一声闷响后,他抬眼看了看天空,每一朵云彩都染上金边,红蓝相映,遍布视野。不久,他就要和这个辉煌而绚丽的国家道别了,他将回到他的归属之地,他血脉的源头。
街的对面是他心爱的妻子的背影,她穿着婚纱娇笑的模样还留在脑中,也许就像那些诗人说的,我们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城市最终的记忆仅只是一个人、一件事。多年以后重新回想起来,美国依旧是个美好的地方,只因为遇到了她。
可是,命运每一次的出场都来得措手不及,当他被突然闪出的两个人白人劫走,街边的手风琴声越来越遥远,他震惊的同时,对那个仍留在人群中傻笑的女人生出些埋怨。她让他变傻了,竟忘记这个国家除了辉煌和绚丽,还有流淌在血液中的疯狂。
这一次,又要从哪里爬起。
车门打开,他被带进深巷里一所黄褐色的公寓楼,电梯在四楼停住。他看着头顶标牌上的数字不禁苦笑,这还真是不吉利。身后的打手很不客气地把他推进门。此时此刻他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虚弱,从前可以以一敌三,现在连挣扎都费力。
客厅的左边是一排窗户,玻璃外的天色已经暗了。虽然身处险境,他第一个念头还是想着那女人的安全,她该不会笨到还在原地等他吧,她知道回去的路吧。
“唐先生。”
男人的声音唤回他的注意。坐在客厅另一边的沙发上的人正兴味盎然地看着他。
“还记得我吗?”男人说着,打了个响指。站在他身后的打手默默撤出。
“萨特先生。”他微笑。男人的长相普通,但鼻梁上金丝框眼镜和一身学者气质让人印象深刻,特别是在知道了他的黑道背景之后。
“保罗·萨特。”男人佯装随意地念出自己的名字,倒了两杯红酒,抬起头时极为突兀地咧嘴笑说,“很久不见。”与上扬的嘴角不协调的是镜框后圆睁的眼睛。
唐一路恭敬地点了点头:“很荣幸再次见到您。”低头的瞬间他迅速环视四周。
男人走到他身旁把一杯酒递给他,他接过,不动声色地说:“我妻子禁止我喝酒。”
“呵,你对你妻子还真是宠爱。”男人一只手放上他的肩膀,“住在东区,也是你妻子的主意?”
“与她无关,只是恰好这里有一所房子,很便宜。”他盯着男人汗毛密布的手背,紧握双拳,“我并不是要违背你的意思,实在是走投无路。我一直努力避免让我这么不堪的人再次出现在你的面前。”
“这点我相信,不过你应该再收敛一些。据说你非常潇洒地把我的手下揍了一顿?”
“我很抱歉。”
“抱歉?”男人微微倾斜过身子看着他道:“你变了。你的嚣张呢,你的不可一世呢,是什么让我们的‘黑色大丽花’变成了一只温和的食草动物?”
“如果我说是爱情,你信么。”他对上男人的眼睛,慵懒的目光中透着恰到好处的自信。
“我喜欢你这个眼神。”男人任凭他瞪着,突然凑近他的脖子用力嗅了几下,说,“我也喜欢你身上的味道。”
在男人做出下一个动作前,他迅速翻过酒杯,狠狠砸上他的镜框。
前行、受伤、再前行、再受伤,人一辈子所要经历的不过如此,只是受伤的程度不同,次数不一,而他是其中稍微倒霉的一个。
看酒瓶向他头上砸来的时候,他意识到这次是凶多吉少。就在昨天他还和她说过,只要能保住性命,其他都不在乎。可是他做不到!
用不知哪里迸发出的力量,他击退所有阻挠他的残暴的让人作呕的触手,千钧一发中,他把自己抛给了窗外的夜空。
风穿过身体每一个空隙,幻觉把时间拉长,地面是深渊,光在头顶渐行渐远。
落地的瞬间,他心疼地想——
那个傻瓜,又要哭了。
碰撞并没有想象中疼,他奇迹般地从上帝手中偷回一丝意识,他把这意识全部留给了双耳,只为听到她的呼唤。
她在找他。
说好只是去买东西,天都已经黑了。
先生,请问你见过一个穿风衣的男人吗,他的头发是黑色,眼睛也是黑的。
小姐,请问你见过他吗,请再想想,他长得非常英俊,如果你见过一定会记得。
请问你见过吗,见过吗,他刚刚还在这里,他是我丈夫,他非常爱我……
无计可施的白可不顾路人的眼光,蹲在路旁歇斯底里地大哭。她隐隐感觉到这次的不同寻常,不是玩笑,也不是恶作剧。无论如何她得找到他,她要带他回家。
哭够了,冷静下来,她沿着主道,一条街一条街地找。手里握着十字架,嘴里在祈求菩萨保佑。
熟悉的香味自身边擦过,她激动地转身,还未喊出名字就认出不是他。那只是一个带着金丝框眼镜的普通白人。然而香味久久不散,像是源头就在附近。她灵机一动,跑进那个男人走出的巷子。
多年前从垃圾桶爬出来的那晚,也是在这样一个地方。无风、无雨、无光。安静得只剩下寒冷。仿佛身处一个幽深的石洞,楼群狰狞地站着,用随时都会倒下来的姿势。
她莫名地压低了呼吸,手放在胸前按住心跳,她自己也不清楚在害怕什么。
缓慢后退的脚跟意外顶到阻碍物,她吃惊地回过身,只见光滑的路面在微弱的光线下发亮,比之更亮的,是如同月光般洁净的□身躯,那曾经是上帝的杰作。
她找到他了。
“一路……”她不敢相信是他。
如果是他,不是应该突然跳起来吓她吗,如果是他,怎么会允许自己如此不堪的横躺在路上。
可是她闻到了“碎饼干与碎巧克力”的味道,属于他们的味道。
“一路!”她颓然跪下。受到太大冲击,手几乎脱力,试了好几次才把他翻过来。他的嘴角、额头、四肢,都是已经结痂的血污。手指触到的皮肤冰冷,她的心在索瑟,脱下外套裹在他身上,吃力地抱住他的头,仔细探听他的呼吸。还好,他还活着。
或许是得到温度,他有了意识呻吟出声,眼睛也慢慢睁开。她怕是自己的幻觉,紧张到动都不敢动。
“白可……”他嗫嚅着嘴唇。
“一路、一路……”除了名字她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竟笑了,胸口有了明显的起伏,像是在积聚能量,许久,他说:“我可是为你……守身……如玉……”
呼吸停顿三秒,她整个人都粉碎了。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去医院的路上,她不断念诵着这段经文。
是谁和她说过,人世间,总是命运无常,福祸难测。又是谁和她说过,业因果报、生死轮回。她以为前人说的必定正确,直到现在才明白,命运、因果,都是走投无路下的自我逃避。逃避即是等死。
手术室的门关起的那一刹,寒风穿堂而过,她听到无数枝叶抖动的声音,像是竹子开花前的轻颤。
白日梦尽(三)
三天了,他一直昏迷不醒。
诊断报告上写着他头部收到重创,身上多处骨折,还有被性侵犯的迹象。原本胃部的病变已经让他虚弱不堪,在一连窜打击下,能活着已是万幸。但是他现在的情况不能轻易移动,更别提做手术。
她寸步不离地陪在他身边,不管白天还是黑夜。在他呻吟时,亲吻他的额头,紧握他的双手。她一刻不敢松懈的留意着他的反应,离开他超过三分钟就会让她有罪恶感。
护士看不过去主动提出帮她照顾,让她去休息,她仍是不肯。只要一闭上眼睛,脑中晃动的都是他光裸的满身斑驳的躺在青黑色路面上的样子。她不敢去想他之前经历了什么,那会让她绝望。
第四天,她也不清楚到底是第几天了,他的眼皮微微颤了颤,她期待又不安地叫着他的名字,直到他张开眼睛。
“你放心,他已经度过危险期了。”护士安慰道。
她含泪微笑。
可是随后她发现,到了能轻松一些的时候,她的头皮反而被束得更紧。在他面前她需要更加用力才能表现出轻松的样子。他没有力气说话,用眨眼向她传递信息。他的睫毛很长,闭上时能在下眼眶留下一小道阴影,现在人瘦了,脸小了很多,眨眼时,有着让人心疼的孩子气。
护士对他们的交流方式颇感好奇,听得最多的是她对他说:“我也是,我也是,我也是。”像是在自言自语。她们很感兴趣他说了什么,派了一个年纪小地去询问。她笑着回答:“他说‘等我好了,要一辈子和你作艾’。”小护士红着脸回去禀报。
对于那晚的事他们只字不提,有警察来询问也只说是意外。他们都怕了。他无法活动,完全依赖着她,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心里好受一点。
在温馨的表象下,是他们大气都不敢喘的小心翼翼,深怕惊动了某个闲晃的神灵。
等到他能小幅度地活动双臂的时候,一个长得像神话里的牧神潘的医生与她商量了转院的事,并委婉地提醒她该去睡个觉并换身衣服。
她在卫生间照了照镜子,镜子里的女人蓬头垢面,脸色苍白得吓人。这个样子难为他还一直对她“说”甜言蜜语。再摸摸口袋,钱剩的不多了,存款都从银行提出来,大部分给了贝莉。卧室的书桌还有些急用的钱。不管怎么样都得回家一趟。
想着这些,她推开病房的门。他半躺在床上,歪着头看向窗外。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她想如果她是那块方形的玻璃,早就碎了。
她轻轻坐到他身旁,唤回他的注意。她告诉他她要离开一会儿,语气心虚得好像犯了天大的错。
他微笑着点头。其实他已经能够说话了,一直没有开口是因为很喜欢眨眼睛的游戏,也是因为他嘴里总是充满了血腥味。
她走的时候都快哭出来,他使劲向她眨眼,一二三,一二三。她忍住眼泪说:“我也爱你。”想想觉得不够,又拼命对他眨眼睛。
走出医院的一刻,她彻底原谅了他曾经对她的禁锢,因为她体会到来与他同样的心情。如果可以,她也要把他藏起来,藏在任何人都找不到的地方,霸道地用呵护备至来平息他的不满。
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第一件事是给贝莉打了个电话,她需要用车,也需要多一点钱。贝莉显然不是很愿意,在她再三恳求下才答应尽快赶到她家。
挂上电话,她眼前忽然全黑,等了几秒钟才恢复过来,甩甩头走进浴室。洗澡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有多累,被温热的水浸泡着,好几次就要睡过去。她硬撑着把澡洗完,换好衣服坐在沙发上等贝莉。
没有他的屋子好安静,她莫名的开始心慌,为了转移注意,她找了本诗集翻看。刚看完一页就听到有脚步声走近,她以为是贝莉,抬起头却看到他优雅地站在门外。
书从手中掉落,她愣了三秒才想起来叫他。
“一路!”她奔过去抱住他,力气大到几乎让他站不稳。“真的是你吗,你怎么回来了?”她把他仔细地看了又看,这确实是她的一路,是她初认识他时的样子,健康、明朗,姿态狂放不羁,让人产生距离又忍不住要靠近。
他看着她的眼神冷漠而凌厉,她却觉得幸福。
“白可。”
她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不是他的声音,她从他怀里抬起头四处查看,屋子里除了他们两个没有别人,再回过头时,面前的唐一路已经换了一张脸。
“你睡觉也不关门啊。”贝莉坐在沙发前的茶几上看着她说。
她呆看她半晌,原来刚才的幸福只是场美梦而已。
“我来还车,”贝莉指指桌上的钥匙和一个信封说,“这里是全部的三分之一,剩下的我过几天再给你。”她见她一直痴痴地看着门外,也不答话,不耐烦道:“还不拿着钱去医院,电话里说的那么严重,现在怎么着,没事了?”
听到医院两个字,白可猛地转向她,含含糊糊地说了句谢谢,拿起桌上的钥匙和钱就往外冲。
贝莉替她把门关上,跟着她跳上车说:“搭个顺风车。”
她把车开的飞快。太阳高挂在头顶,灿烂得有些奇异。她纳闷地说:“不是快傍晚了,阳光怎么还这么刺眼。”
“傍晚?”贝莉吐出一口烟,“我刚吃完早饭。”
白可不相信。她打开收音机,不断转台,直到播音员用轻快的嗓音说现在是早上十点整。
“十点!”她懊恼地猛敲自己的头,她居然睡了这么久,他在医院一定等急了。
“你怎么不早一点来!”她责怪贝莉道。
贝莉用胳膊肘撑着车门,懒洋洋地说:“你管我。”
没心思多说话,她连闯两个红灯,到医院时把钥匙丢给贝莉去找停车位,她什么都不顾地往病房里冲。
一个眼熟的护士想和她说话被她不客气地拒绝,还未想好怎么解释就一把推开了病房的门。
“一路……”她定住。
病床上的毯子叠得整整齐齐,那个本该眨着漂亮的眼睛责怪她的男人,不知何处去了。
脑中一片空白。
“人呢?”她强笑着,怀着一丝侥幸问身旁的护士。
护士说:“我刚刚就是想告诉你,你丈夫被他的家人接走了。”
“什么家人?怎么会有家人?”她几乎是在尖叫,“你们怎么可以随便让他被带走,他在生病啊,他有胃癌!”
“白小姐,只要你见到那位先生,绝对不会怀疑他与你丈夫的血缘关系,因为……”
“他去哪儿了!”她克制住想揪住护士衣领的冲动,厉声问。
护士叹了口气说:“我们也不知道。他们说你们是私奔出来的,虽然你们对爱情的执着很让我感动,但我想让你丈夫回家才是对他最好的选择。”
“他们撒谎!他的养父母都在中国,他在美国的家人已经死了。”
“他还有一个兄弟。你连这都不知道?”护士略微鄙夷地说。
“兄弟?你们……“
她咆哮而出的话被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信封打住。
“这是你丈夫让我转交给你的。”护士耐心地等她接过信,看了她一眼,摇头离开。
她拿着信迟迟没有拆。她在等待窒息般的难受能够缓解,她难受的不仅是他的突然消失,还有她的悔恨,共处那么久,她竟然辨认不出他的字体。她宣称多么多么爱他,却连这样的细节都不曾留意。
给了自己一巴掌,她忍痛拆开信封,仔细看完后,又是哭又是笑,模样疯癫。单薄的信纸无力地飘落在脚边。
为什么她要离开,为什么她留下他一个人在这里。昨晚他一定非常非常绝望,他一定叫了她几千几万遍。
贝莉好不容易找到病房,一进门就看到她痛哭流涕的样子。她纳闷地捡起地上的信纸,翻开一张念到:“亲爱的白可,我的妻子,该是说再见的时候了。一直以来,因为对你的责任,我坚守在你身边。但我真的累了,为你我什么都失去了,甚至是我的尊严。就算你不介意,我也无法接受现在这样的自己,我无法面对你。亲爱的,我决定回家了。希望你也能找到一个完美的家,有一个健康而强壮的丈夫。忘了我吧。再见,再见,再见。”念完展开另一张,她惊叫一声:“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上申明把一切财产都留给白可,并已经有一方签好字。
一切都明白了,贝莉耸了耸肩说:“你丈夫不想拖累你就把你给甩了?哇哦,这还真是见鬼的让人感动。”
蜷缩在地上的白可停止了哭泣,喃喃自语道:“不是他。”
“什么?”贝莉问。
“那不是他写的!”白可大声说,“他不会这么懦弱!他也绝对不会让我去找别的男人!”
“哈,那是你不了解男人。”
“是你不了解我们之间的感情。”
贝莉无言以对。她有些诧异地看着白可布满泪水却坚定自信的脸,怀疑这和她第一次见到的那个站在百叶窗下茫然畏缩的女孩子是不是同一个人。
“我要去找他。我要让他们把他还给我。”白可一把夺过贝莉手中的车钥匙,踉跄地走出病房。
贝莉叫道:“你根本不知道他在哪里,怎么找。”
“他在德州。”白可头也不回地说。
贝莉追上去拦住她道:“德州那么大你要找到什么时候。”
“那封信,那封信上有。”她推开她,摇摇晃晃地向前跑。
贝莉站在原地看着她走远,挣扎着要不要跟去。她与她非亲非故,连同胞都算不上。只不过她的样子看上去似乎非常需要帮助。最终她决定趁良心还没有生锈,把它拿出来磨一磨。
不由分说地跳上白可的车,本想开几句玩笑掩饰尴尬,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看白可一副隐忍到极限的表情,怕是说错一句话就会让她崩溃。
玫瑰花与矢车菊(一)
一百平不到的地方,她疯狂地翻找了无数次,可是没有,哪里都没有。她找不到那封信,又想不起信上的地址。她真恨自己的愚蠢。
在一旁默默看着的贝莉不知如何安慰,摸摸裤子的口袋,抽出烟,点上一根递给她。
她接过,坐在杂乱不堪的沙发上,蒙头抽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听到剧烈的咳嗽声,贝莉拍拍她的背说:“只不过是个男人,走了就走了。你还有自己的日子要过。”
“呵,过日子,”她的肩膀抖了一下,“来美国这么多年,真正的‘日子’全部都是他给我的。”
“难道没有他你还不活了?”贝莉嘲笑道。
“我不知道。但能说服我离开他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他不爱我了。”
“你也可以不爱他啊。”
贝莉弹了弹烟灰,瞥了白可一眼,却见她正瞪大眼睛从凌乱的发丝间看她,仿佛她刚刚说了一句多么可笑的话。她不甘示弱的回瞪过去说:“不可以吗?难道你连试着忘掉一个男人的勇气都没有?”
“他是我的信仰。”白可不假思索地说。
贝莉把烟按灭在茶几上,冷着脸道:“疯子。”
白可苦笑,她从来只有被人叫傻子,还是第一次有人叫她疯子。
之后的几天她确实把“疯子”这个称号表现得名副其实,不是把贝莉刚收拾好的抽屉翻个底朝天,就是蹲在某个角落用头撞墙,期望能把一眼扫过的那个地址给撞出来。
贝莉仗着有房子三分之一的拥有权,退了原来的公寓,大大方方地住进来。刚开始她还能镇定地对白可的自残行为视而不见,但连续几天工作完回来面对的都是一间被扫荡过的房子,她的心情就像教育不好孩子的父母。
自从被吊销教师资格证后,这是她第一次有为人父母的感觉。
“你应该出去找份工作。”她苦口婆心地劝。
回答她的是木然的眼神。
连续七天,她白天补完觉只要一推房门,就能看到白可像条章鱼一样趴在一大堆摊开的书上,等她画完妆,她依旧趴着,眼睛睁得老大,就像随时要掉出来。她捂着额头想,该是她爆发的时候了。
一脚踢飞地上的书,揪着白可的头发,把她拉出去扔进车子里,油门踩到底,狂飙到她工作的夜总会。
被拖着走的白可抬头看了眼炫目的招牌,从装饰的风格上就知道这与她之前工作的俱乐部是一路货色,只不过有个稍具格调又匪夷所思的店名——禁闭。
熟悉的音乐和气息扑面而来,累到麻木的心被人捧起用力握住。她下意识地往舞台上看,在那些扭动的身姿中寻找熟悉的身影。
贝莉把她推进角落的沙发,拿来一打装着五颜六色的液体的试管放到她面前,说,“第一,你没钱 ,第二,没学历第三,没保险。你唯一有的是年轻。不想饿死就找个男人养你。去,看中哪个体面点儿的就过去把酒倒在他身上。”
白可斜靠在沙发上。她对那些酒没兴趣,对男人也没兴趣,倒是对面墙壁上一排鲜红色的字吸引了她的注意。
“他人即地狱”。
贝莉瞥了眼相同的地方说:“你挑男人的眼光真是糟透了!”
对面忽然发出一声哄笑,她的目光从红字上落下,见一个男人正对着她坐着。她记得他,记得他的金丝框眼睛和那晚指引她找到唐一路的香水味。
“那是个阴险虚伪的双性恋,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令人作呕,当然,除了他的钱。”
“双性恋……”
一个微妙的声音在白可的心中呼之欲出,她聚集全部心力看着那个笑得下巴直抖的男人,过滤掉吵杂的音乐,男人的声音如同利剑刺进她的耳膜,他说:“上次那个中国男人真是我见到的最可爱的一个,你们知道他用的什么香水吗,‘碎饼干与碎巧克力’,哈哈哈哈……他飞起来的样子,他的眼神,他的表情,真是迷人。这么个尤物却毁在我手里,哈哈哈,我,是他的地狱!”
高举的酒杯被其后巨大的单词映得通红,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激越亢奋的表情。他们觥筹交错,举杯欢庆,为了一个与他们毫不相关的人的痛苦。
“发什么呆呢?”贝莉推着她问。
“是他。”那个声音穿破迷幛从白可的嘴里吐出。她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直觉,是他,就是这个男人让她的一路受伤!
“你开窍了?”贝莉见白可如此专注地看着那个正把钞票甩到侍应脸上的男人,心里对爱情又嘲笑了一把。
白可站起来,直勾勾地注视对面,腿不受控制向前移动,碰到沙发角上,一个不稳向前栽去。贝莉扶起她道:“你想清楚了,他可不是个‘有钱人’那么简单。”
说话间,男人一左一右,搂着两个妖艳的女人起身离开。
白可想追上去,贝莉拉住她说:“就算你想勾引他也不用这么急吧。”
“我能相信你吗?”白可突然回过头道。
“啊?”贝莉不明白她什么意思。
白可不说话,单是看着她,把她从上到下仔细看了一遍。贝莉被这样的目光打量着很不舒服,抗议道:“别这么盯着我……”
白可猛地对上她的眼睛,把她后面的话堵了回去。
“剩下的钱,你什么时候还给我?”白可问。
贝莉被她毫无逻辑的问题弄得找不着头绪,支支吾吾地说:“过两天吧……”
白可淡淡一笑,低头注视着她的手臂。贝莉也低下头去,她手腕白净的皮肤上,一个个针刺的伤口泛着深浅不一的红晕。把手臂藏到身后,她看到一抹盘算的神色从白可脸上一闪而过,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白可一语不发地绕开她,跑到门外,正好看到男人露在车门外的半条腿。车前灯的光明亮非常,在她脸上一闪而过,在眼前留下刺目的光影。
凝视着跑车远去的方向,她问身后追出来的贝莉说:“我怎么才能认识他?”
“这太简单了,他是这家夜总会的股东之一,很喜欢我们这里的漂亮妞儿,隔几天就会来玩一次。你只要……”
“请你,把我介绍给你老板。”
“哈,就等你这句话,相信我,你一定会征服整个东区,你会成为内州公主!”
贝莉笑得极为灿烂,她不介意成为公主的女仆,也不在乎公主扑进魔王的怀抱,只要她能拿到足够的分成。
等到下班,贝莉带着白可去理发店修剪了头发,购置了几件轻薄的衣裙。一回到家就把白可推进浴室洗澡,她在屋外收拾东西,不时进浴室看看,顺便称赞一下白可的身体。水雾蒸腾下,白可的身体有如少女般晶莹,她实在看不出来她有20岁,还是个结过婚的人。
白可裹着浴巾出来的时候,贝莉正拿着一叠文件坐在地上,见她出来,僵笑道:“我只是随便翻翻。”白可拿走她身旁的服装袋,面无表情地走进卧室。
地板上留下一串湿答答的脚印,婴儿奶香般的味道久久不散,贝莉瞥了一眼文件上粗黑的“telligence”的字样,在那上面上亲了一口,高举双臂压低声音欢呼道:“感谢上帝。”
这真是上帝赐予她的绝妙的摇钱树。
而她的老板也正如她所料,对白可非常感兴趣。东方少女的神秘加上一丝若有若无的妩媚,让人见之心痒,又不敢冒然上前。若是再稍加打磨,绝对能够大放异彩。
“你为什么想要这份工作,要知道,我们这里可不是教会女子乐团。”西装革履的男人半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前,秘书和保镖各站两边。
白可在众人的注视下,先是有些局促,听到男人的询问后,稍稍挺起胸膛,一字一句地说:“我需要钱。”
男人点头,这是他听到的最多的答案。
“你有什么特长,我们要的可不是一根木头站在台上搭帐篷。”男人问。暧昧的调侃引得周围人一阵轻笑。
白可想了想说:“我会唱歌、跳舞,还会背诗。”
“背诗?”男人似笑非笑道,“背一首来听听。”
白可清了清嗓子,高昂着头大声朗诵:“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而是我就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不错,”男人打断她;“是泰戈尔?”
白可点头。
男人微微耸起肩膀笑道:“伟大的泰戈尔。”随后转身对秘书说:“我想,我们这里又要多一位文学爱好者了。”
白可不明白男人是什么意思,用眼神询问贝莉。贝莉对她竖起拇指。事情算是定下。
跨出那间阴暗的办公室的刹那,她听到屋内一个声音说:“多可爱的小姑娘,正是萨特那家伙喜欢的类型。”
看上去非常高兴的贝莉拉起她的手,在迷宫一样的走廊里左拐右绕。走廊墨绿色的墙壁上写满了红色的诗句,字母上流下的多余的颜料一道一道地像泪痕般凝固,原本温柔美好的句子此刻却让白可感到不寒而栗。
来到走廊尽头,贝莉笑意盈盈地看了她一眼,像是要送出神秘礼物一样推开前面的白色大门。
她的呼吸窒住。
那是森林女巫的小屋。
红色的墙纸上是一样的金黄色雏菊。亮晶晶的一片,连屋顶都映着细细碎碎的光。那时,她笑他是乌鸦。
如果不是因为毛皮料子的味道太过刺鼻,她险些就要控制不住流泪。
屋内走出一个丰腴的美艳妇人,看到他们后,眯着眼对贝莉道:“你带来的新手?”说着,目光在白可身上随意一瞥。
“非常、非常新鲜。”贝莉夸张地念出每一个单词,随即把白可推上前说:“快叫戴蒙小姐。”
白可依言叫了一声。
戴蒙略微颔首,在白可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勾起她下巴说:“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抬起头说话。”
白可还未有反应,就听贝莉在一旁高声叫:“这件怎么样?”
戴蒙看了一眼她手里的洋装,板着脸说:“你挑衣服的品味和你的信誉一样糟糕。”随即,她走进琳琅满目的陈列室,挑了一件朱红色改良旗袍和一双镶着铜珠的样式古朴的高跟鞋丢给白可。
趁白可换衣服的间隙,贝莉问戴蒙道:“她什么时候可以上台。”
“她资质不错,稍微培训一下,三天以后就行。”
“我想最好挑保罗在的时候。”
“当然,那家伙可是色中饿鬼,哪个新手不是他最先享用。”
换衣室的帘子拉开,她们立刻停止了交谈。旗袍几乎是为白可量身订做,长度只恰好能抱住臀部,露出光滑修长的腿,踩着合脚的高跟鞋,衬得她身材玲珑有致。看着换上新装的白可,贝莉满脸得意。戴蒙挑了挑眉毛在白可旁边转了一圈,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白可自己照了照镜子,透过镜子把屋子环视了一遍后,指着墙角处放满头饰的柜子说:“请给我那个。”
戴蒙一眼即找出白可要的东西,她取下一根精致的簪子递给她。白可接过,把头发在脑后绾成一个髻,插上簪子。一个简单大方的古典美人初具形状。
簪子末端是一朵做得惟妙惟肖的火红玫瑰,装点在乌黑的发丝间,让白可稚嫩的气息减淡,倍添了一股神秘的妖娆。“怎么会有那种东西?”贝莉惊讶于那从未见过的簪子。
“那叫发簪,”戴蒙说,“我这里连艺妓的眉毛都有。啊,我想到一个很好的名字,就叫她‘玫瑰’吧。你觉得怎么样?”戴蒙说着转向白可。
白可正向窗边走去,只回头对戴蒙略微一笑。混杂着甜美与淡淡忧伤的笑容让戴蒙一愣。
窗外,灰色的树枝在寒风中轻轻摇动,一只乌鸦孤单地落在上面,扑扇着翅膀却不飞走,喉咙里断续发出哀鸣,不知在难过着什么。
玫瑰花与矢车菊(二)
别墅位于米勒街与议会街的交口处,北边是著名的议会街桥,桥下是奔流不息的河水。吸引他父母久居在此的正是在这美丽肥沃的科罗拉多河畔。
然而时隔多年,再次身处这所房子,他已经找不到儿时的感觉。青花瓷、景泰蓝、雕栏窗,他记忆中的一切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完全西式的布置,白色简约的风格,包括他现在躺着的这张床。
三月里,气候温和,阳光充沛,正是花开繁盛的好时节,从窗口望出去,纯白和天蓝的素雅花朵相互依偎着,它们面向阳光,铺满整个后院。温柔的幽香善解人意地飞舞到他鼻尖,在他想着她的时候。
这是唯一没有变的了。
握紧手里的十字架,他把头转向门边。脚步声由远及近,门被轻轻推开。
来人往里看了看,对上他半睁着的眼睛,笑着走进来说:“怎么醒这么早?”用的是纯正的美国腔调。
他不回答,又把头转向窗外。
“是阳光太刺眼?”来人问。
他淡笑着用中文道:“比不上你的脸刺眼。”
“嘿,别那么说,”来人也改成中文,“这张脸你也有份。”
他冷笑一声,腹部的刀口被扯得疼。
“没事吧。”来人探过身。
他依旧不回答,只是斜视着来人的脸。那张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意的面庞,在阳光中泛着蜜样光泽,英俊得让人反感。
他原本以为二十年的距离,不一样的际遇,他们的容貌总会变化,可是不然,在深奥难解的基因作用下,他们依旧相像得无懈可击。
只除了他无法掩饰的病容。
“唐一霆,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让我回内州?”他问。这已经是他第七次问这个问题了。
“就今天,如何?”唐一霆说着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
出乎意料的回答让唐一路一愣,他刚想问是不是真的,唐一霆忽又大笑起来,说道:“愚人节快乐!”
刚被点亮的眼神重新暗下去,他沉默半晌,苦笑起来:“原来已经是四月了。”
“你就那么想回去?”唐一霆展开双臂靠住椅背,视线自上而下。
“我要回去见我的妻子。”
“你要回去见那个智商还不到平均标准的丑小鸭?”
“你见过她?”
“接你走的那天我去过你家。我的天,那能叫家吗。满屋子都是垃圾,你的小可怜就坐在垃圾堆里打盹,竟然还把我当成了你。蠢货。”
“请你不要这么叫她。”
“哦,那应该叫什么?难不成叫她小乖乖,或者心肝宝贝?就像妈妈叫我们那样?”
唐一霆的脸上是完全美国式的揶揄的微笑。
“心肝宝贝……”唐一路咀嚼着这个字眼,苍白的双颊微微泛红,当唐一霆不存在般低垂下目光轻笑。
“唐一路!”唐一霆推开椅子猛地站起来道,“我才是你唯一的亲人,那个蠢货算什么!你今天的这副样子难道不是她造成的吗?”
“不是,”唐一路停止笑容,正色道,“这一切都是我虚掷光阴、放浪形骸的后果。我想你无法理解我的痛苦。”
“我无法理解?我们是心灵相通的双胞胎,你说我无法理解?我……”唐一霆太过激动,改成英文吼道,“自从把你送走,妈妈每次看到我都叫我‘cy、cy’,甚至连死的时候都拉着我的手叫你的名字。而爸爸,那个唯利是图的吸血鬼,他从未关心过我们。我甚至在想,要是在我们刚出生的时候,妈妈没有阻止他掐死我们其中一个,无论对你还是我,都比现在好得多。”
相反于唐一霆的激动,唐一路平静地耸了耸肩:“呵,我也这么想过,但现在不了。要不是妈妈把我送走,我怎么会遇见我的心肝宝贝?”
唐一霆一时找不到话回他,低笑了几声,把椅子拉好重新坐下道:“这么说你似乎还挺满足。”
“之前我不知道,但听你说了这么多,我想我是应该知足了。”
略带苍白却又恬然的微笑刺痛了唐一霆的眼睛,他咬着牙说:“那我真是羡慕呢。不过……难道你不好奇为什么当初妈妈送走了你,而不是我吗?”
“这个问题对我已经不重要了。”在得到父母死讯的那天晚上,他就已经把对过去所有的不甘丢在了房前的公路上。
“是吗?那就算我说出答案对你也没什么影响。”唐一霆凝视着他的眼睛,一模一样的眼睛里,平静如水。“妈妈曾经对我说,她虽然觉得对不起你,但你确实,太让她失望了。”说完这番话,他满意地在他眼中看到涟漪。
唐一路与他对视几秒后,移开目光。挂在他头顶天花板上的吊灯,花纹杂乱、色彩阴沉、摇摇欲坠。
“少爷。”
苍老的声音带着一丝凉风,吹淡了流转在他们兄弟之间的僵硬气氛。
唐一路一下子回过头,睁大眼睛凝视着声音的主人,这是除了妈妈以外,对他最为疼爱的一位长辈。二十年没见,他们的样子都变了,也都生疏了。
“黎叔。”他主动叫了一声。
黎祥不似他那样激动,只是站在唐一霆身后,微微点头。
唐一霆不满道:“黎叔,我说过别再叫我‘少爷’,你现在应该叫我‘唐先生’。”
“是的,唐先生。有一些事……”
“有什么事你就在这里说,没什么是我的兄弟不能知道的。”
“好的。”两鬓斑白,精神依然矍铄的老人,目光深沉的地看了一眼床上的人,道:“矿场的买主已经确定,手续一个星期后办妥,石油方面的业务也基本完结,所有的账目和报表都已经做好,就等您的签字。昨天从芝加哥港又上来一批人,过两天会转来十五个。另外,沈重九先生将作为交流生来康威高中做为期半年的学习,想借您这里住些日子。”
“他父母知道吗?”唐一霆问。
“沈先生和沈太太寄来了委托函。”
“帮我回复他们说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他们的儿子。还有别的事吗?”
“在您去唐人街期间,热拉尔·伯纳德先生打来电话说他将在下个月初来这里度假。”
“热拉尔?那个家伙也不怕死在半路上。跟他说……”
“你关了矿场?”一直心不在焉的唐一路忽然问道。
“对,你很惊讶?”唐一霆脸上是止不住的得意。
“那是祖辈们留下的产业。”
“听着,现在,是我的时代。”他投给他一个灼灼的目光,目光中含着灿烂笑意。“我们这一代需要更多的创造力不是吗?你真应该去看看我一手建立的中国城,在那里,你绝对不会以为自己是在美国。从餐馆到停车场,公寓、澡堂、电影院,应有尽有。我提供那些身无分文的华人们迫切需要的工作,并且保护他们。只要他们安分地待在中国城,我可以保证他们一辈子平平安安。”
“你这和黑帮有什么两样?”
“不一样。我从不强迫他们做他们不愿意的事。”
听到这话,唐一路冷笑着别过脸去。
门外响起敲门声,佣人送进来一个邮递包裹。黎祥签好字,走到一边把包裹拆开。唐一霆还在继续对他态度冷漠的弟弟叙述着中国城的种种好处。不多时,黎祥对他耳语了几句,他不耐地扭过头说:“大声点。”
黎祥顿了顿,把手里的信封递给唐一霆,说:“查理先生送来调查结果,称……”
唐一霆翻看着信封里的东西,嘴角慢慢勾起,看着唐一路道:“再大声点。”
“是,”黎祥站直身体,中气十足地说,“查理先生送来调查结果,称白可小姐目前在一家名叫‘禁闭’的夜总会做歌舞女郎,艺名是‘玫瑰’。”
听到“白可”两个字时,唐一路的呼吸已经加快,听到黎祥说出“歌舞女郎”后,他的手移到腹部,紧紧捂着刀口。
“惊喜。”
唐一霆倒出信封里的照片丢给唐一路。
照片上是白可浓妆艳抹在台上唱歌的样子,一颦一笑都是撩人的姿势。还有几张像是趁她在后台换衣服时偷拍的,几个看不清长相的男人围在她周围,其中一个把手放在她腰上,样子非常亲昵。
唐一霆强压着幸灾乐祸的笑容解释道:“这可不是我安排的愚人节把戏。”说完好整以暇地等待唐一路的反应。
唐一路并未如他期待中爆发。他只是像个视物不清的上了年纪的人,把照片凑近面前细细端详,低着头让人看不清表情。
唐一霆等待片刻,看了看表说:“好了,今天的谈话就到这里。我期待有一天你能真诚地接纳我,接纳你的哥哥,作为你唯一的亲人。”
没有等唐一路的回答,他径直往外走去,到门边时停了一下,转过身指着窗外说:“对了,我把这房子里里外外都换了一遍,就只有后院没动,那片矢车菊可是专门为你留的。一年四季都有花期。”
直到关门的前一秒,唐一路还是没有抬起头。
鞋底和台阶相扣,哒哒哒哒,节奏轻快。想到那个女人满是铅华的脸,他笑出了声。对一个商人来说,没有比兵不血刃更好的结果了。
黎祥毕恭毕敬地跟在他身后走着。他本想提醒他不必这么拘泥于身份,那都是老一辈中国人的封建做法了,想了想还是忍住。黎祥毕竟是长辈,在唐家做了大半辈子,十分忠心。他不想难为他。
他们穿过楼梯的平台,来到楼下的书房。新换的家具散发着商店橱窗特有的那种冷冷的香味,白色的漆面上纤尘不染。
唐一霆坐到办公桌前仔细核对了文件的内容,一一签过字后,表情从严肃转为平时常常挂着的嘲讽一样的笑容,若是当初还在做着脱衣舞男的唐一路站在他身旁,除了衣服的颜色不同,很少有人能把他们区分开,连他们的父亲都无法做到。
放下笔,唐一霆凝视着对面墙壁上的照片,母亲正侧着身,温柔地看着他。其实他并不确定她真正想看到的是谁。但是他相信如果她知道他把一路找回来了,一定会非常高兴。一定也会像他一样,迫切地想留下这个唯一的弟弟,不让任何人再有机会伤害他。不管用什么方法。
一直默默地守在旁的黎祥递上一杯咖啡说:“唐先生,你确定要把他留下来?”
“他是我弟弟。”唐一霆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可是……”黎祥欲言又止。
唐一霆把杯子重重放下,一滴褐色的液体溅到白色的桌面上。“黎叔,”他说,“就因为那个瞎子的一句话,我妈一生都活在痛苦当中。而我跟我弟弟也整整二十年无法相认。现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