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季安澜冲护士点点头,唇边的笑容和煦。护士的心跳加速。这一家人怎么个个都很漂亮,连这位中年大叔都有一股说不出的魅力,既成熟稳重又潇洒,年轻时候一定也是帅哥一枚!当然,最帅的还是那位姓裴的帅哥,清雅俊朗,有着深邃而温和的眼神。每次见到她,都会礼貌地点头微笑,一下子就让医院沉闷的空气明媚起来。可惜了,那样漂亮出色的一个人,就这样没了,上天真是暴殄天物!季安澜走进病房,关上房门。他停在千寻的病床前,看着床头柜上的保温饭盒,里面的鸡粥,一口都没有动。
“你为什么不吃饭?”季安澜沉声地问。千寻紧闭着嘴唇,不说一话。“你是想绝食,慢性自杀?”她仍然倔强地沉默着。“既然这样,我们当初为什么又要救你?”季安语气中有掩不住的失望,“难道就是让你这样糟蹋?”“你们当初就不该救我!”她把视线移到他脸上,语气疲倦而解脱。“千寻,你竟然说这样的话!”他眼眸里慢慢浮起了泪光,“你知道你胸腔里的心脏有多么珍贵,多么来之不易吗?”“不就是一颗心脏吗?我把它还给那个人好了!”千寻凄楚地说。“你还不起!”季安澜仰起脸,眼里有泪涌出,“因为那是予陌的心脏!”
寂静的病房里,只有季安澜的声音在盘旋。——因为那是予陌的心脏!千寻突然觉得冷,她环紧自己的双臂,扯松了手腕上的针管,立刻有血涌出来,一缕鲜红在苍白的肌肤上氤氲。季安澜吓了一跳,连忙过去扎针头,手忙脚乱之下,怎么也扎不进去。“护士,护士快来!”他急得大叫。“爸爸,”千寻抓住了他的手臂,“你刚才说得都是真的?这是予陌的心脏?”
季安澜愣住,紧紧盯着她,眼眸渐渐退却闪烁的泪光,慢慢沉寂。“你告诉我是怎么回事,我要知道真相!”她喃喃地说,脸上泪水泛滥,“予陌他真的……真的……已经死了吗?”季安澜沉痛地看着她,缓慢而无声地点了点头。胸腔里传来轰然碎裂的声音,碎片扎进她的心肉里,剧痛难忍。“为什么……为什么……你们为什么要骗我?”她用手捂住脸,指缝间漫出滚烫的泪,“为什么,为什么他会死?……”四面白墙的病房里,回荡着一个女人痛楚绝望的失声恸哭。“予陌……予陌……予陌……”声声哀唤,一声比一声凄凉,一声比一声悲切。
季安澜沉沉叹口气,弯下身,将她抱住,怀中的身躯冰冷而颤抖。“爸爸,他是……是怎么死的?”千寻低泣着,揪紧他胸前的衣服,泪水肆虐,打湿了他的衣襟,“我好痛……爸……”季安澜牢牢抱紧她,可怜的孩子,这些日子她承受了太多太多的苦难,而他作为她的父亲,给予她生命的人,却全然地无能为力。没有任何一个时刻,他比现在更恨自己。“予陌!”千寻发出一声令人痛彻心扉的、长长的呼唤,力气耗尽,身子软下去,在他怀中昏厥。这场秋雨,连下了一个星期。千寻常常一声不响地站在窗前,望着外面的雨雾发呆。其实,窗外什么都看不见,只有一片白茫茫的雾气。透明的雨丝漫天飘洒,像细细的针尖,一点一点扎在她的心上。那日,千寻醒来后,季安澜看着她忧伤而沉静的面容,说起了那个风雨之夜的情景。
那天晚上,狂风呼啸,豪雨如注,令人烦躁而心惊。守在千寻病床边的季安澜,突然接到急救中心的电话,裴予陌的汽车和一辆载货卡车相撞。卡车司机当场逃逸,裴予陌受了重伤,被送进了医院。季安澜赶到那家医院时,裴予陌刚被抬下救护车,他脸色苍白,痛苦地呻吟着,嘴角不断地有血沫涌出,顺着下巴滴到衣服上。自始至终,他都用手紧紧地捂着左胸口。医生诊断是肋骨断裂,而且已经刺伤了内脏,赶紧送进手术室抢救。裴予陌却一把捏住季安澜的手,喃喃地低语:“把我的心脏给千寻……”他鼻中酸楚,落下泪来。裴予陌被推进了手术室,他折了肋骨,刺伤肺还有脾脏破裂,引发了大出血。生还已经没有希望,连医生都宣布放弃。季安澜在手术室外默默流泪,医生把他叫了进去,告诉他,裴予陌这样的伤势却还能挺到现在,已经算是奇迹了。他随医生走进手术室,裴予陌躺在那儿,双眼似睁似闭。季安澜走到床前,俯身说:“予陌,我来了!”裴予陌费力地睁开眼,努力装出轻松的笑容。“给我信纸和笔!”他忍受着极大的痛苦,迟迟不肯闭上眼睛,就是为了给千寻留下书信。他用颤抖的手,执起笔,紧紧抿住嘴唇,不让胸口翻涌的血喷出来。他刚写完信,大口大口的鲜血就从嘴里涌出来,喷溅在信封上。“不要告诉她……不要吓着她……”他艰难地蠕动嘴唇,目光中有痛苦也有不舍。
季安澜点点头,泪水争相溢出眼眶。裴予陌带着微笑,在众人面前阖上了眼睛。永远地。医生按照裴予陌的遗愿,在他脑死亡之后,将心脏摘除,移植给了千寻。
“孩子,你怎么能够轻生?”季安澜用低转迂回的声音,缓缓地说,“你现在的生命,是用予陌的生命换来的!你要好好地珍惜你的心,因为它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一颗心!”
予陌,予陌!她低低念着这个名字,心脏又隐然地绞痛起来。她用手轻抚着自己的左胸,喃喃自语:“亲爱的,你又在想我吗?我听得见你的心跳,它依然在我的胸腔里……”抬起头,四面都是惨白,没有一点色彩。季安澜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放在她面前:“这是整理遗物时,在予陌的衣服口袋里发现的。”千寻伸出手,轻轻地把它打开,里面是一枚璀璨闪亮的钻戒,蓝色的心形钻石,像一颗透明的泪滴。她把戒指取了下来,在指环背面还刻着几个小小的字:“裴予陌≈孟千寻 一生一世”
予陌,你答应我要一生一世的,为何中途抛下我?千寻亲吻着那枚戒指,心痛如绞。一颗偌大晶莹的泪珠顺颊滚下来,滴落在蓝色的钻石上。
哭海
秋意一天天浓重。窗外的风,开始有了凛冽的凉。千寻很努力地接受治疗,当法国梧桐的叶子不再碧绿时,她终于如常人一样康复出院了。
她外表很平静,谁也看不出她的伤痛。时间无情,倏忽又是半个月过去。立冬那天,微风,阳光很好。千寻提出要去裴予陌的墓地看一看。季滟怀有身孕,季安澜公司的事务繁忙,是郝晨陪她去的。出门,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千寻安静而一言不发。她看向窗外,拥挤的车辆,陌生的行人,阳光穿行在错落的街头,和一年前并没有什么两样,为何总有一股悲凉弥漫在骨子里?
车子停在公墓门口。千寻下车,郝晨无言地陪着她上山。翻过铺满石级的小山,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片柏树林。四面环山,中间是一块墓地。因为不是扫墓的时候,没有什么人,万籁寂静。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这首苏轼的《江城子》,千寻上初中时就会背,却直到今天才体会到那种阴阳相隔、悲凉凄楚的意境。“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在满是柏树的山头,一座孤零零的坟茔立于眼前,墓碑上,“裴予陌”三个字让她肝肠寸断。
多少次午夜梦回,千寻都无法相信予陌已舍她而去。他那么健康,那么强壮,而且他答应过,要一生一世陪着她,怎么可能这么容易死去?她总觉得予陌是在跟她捉迷藏,跟他赌气玩失踪。她幻想着总有一天,他又会活生生地出现在她面前。可是,这块墓碑将她仅有的一点幻想完全撕碎了!千寻扑倒在坟头,却咬着牙,忍着不掉一滴眼泪。她知道,予陌到死的那一刻都希望她幸福快乐,她如果伤心流泪,他的心也会跟着她一起流泪。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向他的坟头洒一坯黄土。她拼命地抓着地上的泥土,使劲地拔着坟头的野草。
她的双手越来越用力,动作越来越激烈。血顺着她的手指流淌,染红了地上的尘土,但她一点也感觉不到疼痛。一旁的郝晨心痛地喊道:“千寻,你这是在做什么?”他蹲下身,一把抓住她的手,发现她纤长细嫩的指甲全都断裂了,指头血肉模糊。“别这样!千寻,想哭就大声哭出来吧!我知道你心里很难过,但是不要这样伤害自己!”
“放开我!”千寻用力挣扎,挣不脱便疯狂撕打,断裂的指甲抓伤了他的脸。他未曾放手,紧紧圈抱住她:“你这样做,我会心疼!”“但是,我的心更疼,疼得快要死掉了!”她口中喃喃地说着,“郝晨,你救救我!你把予陌还给我!为什么他要躺在这里?为什么他这样残忍,丢下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这个世上?”
“你不会孤单!”郝晨无法抑制地焦灼,“你还有我,还有季滟,还有你父亲。有我们陪着你,又怎么会孤单?”“可是,谁也代替不了予陌!”她胸口剧痛,像是心被生生地挖了出来,“不管有多少人在我的身边,我还是觉得孤单!”“原来,你这样爱他!”他脸上浮现失落的神情。“是的,我好爱好爱他!”千寻自顾自地压低了声音,“在他走了以后,我才知道。没有他的人生,变得漫长无趣。可是,我连死的权利都没有,因为我的心脏是他给的!”
郝晨叹息,目光注视着静立的墓碑,心绪酸楚难言。祭完坟,千寻没有直接回家,她去了海边。正是落潮时分,潮水一层一层地退去,留下如镜的沙滩。千寻慢慢走向大海。走着走着,她突然停了下来,低下头,看着海浪一次又一次地冲刷着细白的沙,卷去了她留下的脚印。
沙滩如此干净滑溜,什么都没有留下,就像她和裴予陌之间。“千寻,我就是你的海藻,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她双膝一软,跪倒在沙滩上,放声痛哭。“裴予陌,你这个骗子!你说过,要和我在一起,生生世世,永不分离!你怎么可以食言?”
郝晨站在她身后,双手插在裤袋中,面海而立。听着她忧伤绝望的哭泣,他心里一阵悲哀。
此时此刻,她和他近在咫尺,“裴予陌”三个字却轻易地将他们分隔到天涯海角,拉扯得支离破碎。“予陌,你好吗?一个人孤单地在另一个世界,一定很寂寞吧?”千寻絮絮叨叨地念着,泪流满面,“你为什么不说话?”“予陌,你好吗?告诉我,你好吗?”她对着蔚蓝的大海用力地喊着,声音回荡在空阔的海滩上,被风吹散,被浪卷走。语言是如此苍白,表达不出感情的万分之一;思念是如此深刻,却盼不来一句温暖的回应。
他走了,把自己的心脏留给她。他以为这样就可以给她幸福的生活,却不知,幸福只有和所爱的人在一起才能拥有。痛哭了一场,千寻安静下来,她拨拨被海风吹乱的头发,平静地对郝晨说:“我们回去吧。”
坐进车里,千寻默不作声,她伸出受伤的食指,在车窗玻璃上划来划去,一遍又一遍地写着“裴予陌”。郝晨重重地吐了口气,定定地看着那张悲伤的脸,问:“千寻,你是否爱过我?”
“我曾经以为,我爱的是你。”千寻回过苍白的脸,幽幽地说,“其实,我只是放不下那个早已远去了的影子。”郝晨错愕不已。千寻已经转回头,不断重复着一个动作,写着同样的一句话:“裴予陌≈孟千寻 一生一世。”
郝晨看着这样的千寻,想起青春年少的时光。桃树林中的相遇,一瞬的怦然心动,无邪的微笑,犹如挂在枝头的青苹果,青涩而又美好。只是,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到了最后才知道,原来所有的执著都是毫无意义的。
爱情,如果没有了回忆,一切都如同没有发生过一样。“珍惜你的所有,好好地爱季滟,爱你们未出世的孩子。不要和我一样,等到失去的时候,才知道曾经拥有的可贵。”郝晨坐在千寻的身边,看着她的侧脸,依然如初见面时分,那样美丽与疏离。
“郝晨,谢谢你今天陪我。不用为我担心。我会勇敢地活下去,替裴予陌活下去。”她扭过头,眼睛出奇地亮。郝晨紧紧握着方向盘,嘴角扬起一个莫名而苍凉的弧度。车窗外,狂风吹起,满地的黄叶在空中飞舞。他仿佛又回到柳镇的桃树林,漫天的花瓣似红雨飘洒。14岁的千寻一身素衣端坐在树下,那张轻轻扬起的脸上,有着天使般恬静的笑容。事隔多年,恍若隔世。而他和这个从16岁就开始喜欢的女孩,终成陌路。~~~~~~~~~~~~~~~~~~~~~~~~~~~~~~~~~~~~~~~~~~~~~~~~~~~~~~~~~~~~~~~~~~~~~~~~~~~~~~
555555没有一个人相信我,我说过会有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局,就一定会有!请不要着急~~~~
虽然这几章比较虐~~~~~各位的心脏还好吧??
人生只如初见
从此以后,千寻深深藏匿起所有的忧伤,仿若午夜的百合花,寂寥如水。
她独自坐上飞往美国的飞机,离开了这座伤心之城。三年后,从美国回来时,千寻获得经济学硕士,并很快接替季安澜,作了季氏集团的总经理。
她作风干练,大胆犀利,成为企业界的一匹黑马。对一个从未接触过商业的女子来说,这是一件非常让人吃惊的事情。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千寻都会抚着自己的左胸,喃喃低语:“予陌,我知道是你,一定是你!”集财富、美貌与青春于一身,千寻成了n城单身男人竞相追逐的对象。但她再也没有恋爱过。
因为,那个被阻在了另一个世界的男人,已经带走了她的一切。这个世上,不会有男人像他那样爱了,生时营营役役,死后永不枯涸。这样的爱,是一种毒药,让她甘愿沉溺,永远无法戒除。白天,在繁忙的商务中,她可以忽略自己的孤独。但到了晚上,却要饱受思念的煎熬。那是一种深刻的辗转。无数个夜晚,她理着那些依然有温度的回忆,一遍又一遍,蓦地发现,裴予陌留给他的爱恋仍能令她燃烧,甚至比初时燃烧得更猛烈。很多苦苦追求她的男人,都在背后说她冷酷无情,只有千寻自己明白,那是一种不被领悟和感知的痛。坊间对季氏这位年轻女总的评价,除了美丽大方聪颖,还有一个词——神秘。
一家财经杂志对千寻作了专访之后,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有秘密的女人最美丽。而季氏集团26岁的女总经理季浔,就是这位一位女子。她有着不食人间烟火的纯净,从内到外的安静和我见犹怜的柔弱。在许多人眼中,她简直就是古典美人的最好诠释,美丽、优雅、忧郁、内敛,为死去的男友痴痴一生。”这期杂志刊登了千寻的巨幅照片,标题是:“寂寞让她如此美丽。”照片上的千寻,纯黑的长发披泻在双肩,面容端庄清丽,灵秀逼人,一双漆黑澄澈的眸子,若有所思。纤细白皙的右手托着下巴,无名指上的钻戒,璀璨夺目。她娴静中带着一些冷冽,从容淡定地面对人生,眼中没有一丝杂念,仿佛已经看透红尘,但又有点忧郁和茫然。“好漂亮的女人啊!”明亮的候机大厅内,一个女孩翻开杂志,惊叹着对同伴说,“而且年纪轻轻就作了季氏集团的总经理。这么好的命,如果我是她就好了!”“好什么好?听说她是季家的私生女,最近几年才认祖归宗。作过心脏移植手术,男朋友又死了,真的好惨!”“但一辈子能像她这样活,已经足够了。因为她拥有世上最美丽的爱情。你看到照片上她无名指上的戒指没有?那是她男朋友临死前送给她的。她的心脏也是他移植给她的,好伟大的爱情啊,感天动地!”“再伟大美丽的爱情,也是阴阳相隔。”另一女孩淡漠地说,“一枚冰冷的戒指,代替不了一副厚实温暖的肩膀。生死相许的爱情,可堪回味,却会让人痛苦一辈子。”这句话噎得千寻疼痛难忍。抬起头,望向高大透明的落地窗外,太阳慢慢西坠,只见碧空如洗,彩霞满天,异常的美丽。
她是来接机的。美国知名的国际贸易企业斯特朗公司,欲在中国寻找长期的合作伙伴。季氏集团得知这个讯息后,将公司情况和优势整理成一份详细的资料传真过去。斯特朗公司三天前回电,说看了季氏递交的资料,有意向与他们合作,此次特派一名负责人来n城,对季氏等几家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商谈合作事宜。据季氏在美国的人脉透露,这次对方派来的负责人,便是斯特朗公司总裁布朗先生的儿子。身为董事长的季安澜反复交待千寻,一定要接待好这位贵公子,成败在此一举。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千寻当然不想放过。她取下无名指上的戒指,紧紧握在手心,默默地念着:“予陌,你一定要保佑我马到成功!”窗外,有飞机从头顶掠过的轰鸣声。一架飞机在停机坪缓缓降落。“来了!”秘书小林兴奋而紧张地说,“季总,他们来了!”此次竞争异常激烈,想与斯特朗公司合作的,并非季氏一家。另外几家公司的人也早早候在机场,欲分一杯羹。一时间,机场出口人满为患,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千寻挤在人群里,努力地调匀呼吸。她仍不适合人多的场合,人声嘈杂、空气混浊,她就会感到呼吸困难。“季总,你没事吧?”林秘书关切地问,看到她苍白的脸,镜片后的双眼闪过一丝疼惜。
面前这个女子,有着天使般绝美脱俗的容颜,却一次次在人生的漩涡中与苦难抗争;有着善良纯净如水晶般的品性,却不得不在鱼龙混杂的商场上周旋。像她这样一个年轻美貌、事业有成、家庭显赫的单身女子,身边追求者甚众,却没有一个能走进她的心灵。“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他心中对她有着深沉的爱意,明知道她永远不会接纳他,只能默默地在一旁守望,帮助她度过工作和生活中的波澜。“我没事。”千寻低声说,紧紧攥着手中的戒指。那一刻,他看见她眼里是坚强的笑容。
这个倔强的女子,总是不肯在人前表现她脆弱的一面。林秘书在心中低叹,艰难地挤过隔开他们的人群,试图靠近她、保护她。突然,有人大声叫:“看,他们出来了!”周围又是一阵骚动。人们争先恐后涌上去,林秘书和千寻只差一只手的距离就要抓住她了,可是,很快又被冲开了。“哎呀!”他听到她一声轻叫,然后,一道微光自她手心滑落,“啪”的一声脆响,摔在光洁的大理石上,滑出去好远,一直滑出人群之外。千寻不顾一切地跑上前,欲弯腰捡起那件闪亮的小小物什。一只白净修长的男子的手,却先她一步捡起了地上的东西,拿在手中端详。
那是枚小小的钻戒,一圈粉红色小水钻,围绕着一颗蓝色的心形钻石。指环背面还刻了几个纤细的汉字:“裴予陌≈孟千寻 一生一世。”“对不起,请您把它还给我。”千寻低头致歉,这枚戒指对她很重要。“你怎么能证明这枚戒指是你的?”耳边响起一个低沉悦耳的男声,国语说得非常好,咬字清晰。但千寻的脸色,却在瞬间骤变,血色离开了她的嘴唇。她缓缓地抬头,视线中出现了一张轮廓分明的男人面孔,长眉如剑,双眸如星,鼻如悬胆,薄唇微微上挑,扬起一抹慵懒的笑意。她傻了,呆呆地看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那个男子轻轻一笑,把戒指在空中抛了一下,又稳稳地抓在手心:“小姐,你还没有回答我呢!”她深呼吸,再次深呼吸,然后张开嘴唇,颤栗地低呼:“予陌……你是予陌?”
男子讶异地盯着她:“什么予陌?”几名西方人模样的男人表情严肃地站在他身后,其中一人走上前,用英文低声说:“丹尼斯少爷,时间不早了!”男子点点头,向千寻摊开手掌,微笑着说:“对不起,和你开个小小玩笑。”
千寻自他掌心拈起那枚戒指,指尖触及他的肌肤,温热柔软。那丝暖意顺着她的手臂,一直渗透至胸腔,心脏毫无预兆地狂跳起来。“再见,漂亮的小姐!”男子对她微微颔首,正要转身走开,林秘书从人堆中跑了出来,急切地叫:“请问,您是斯特朗公司的丹尼斯先生吗?”那男子愣了一下,再次颔首微笑。他就是布朗总裁的公子!周围的人立刻兴奋起来,安静的空间又开始变得喧闹拥挤。
千寻远远地站在人群之外,望着那个高大俊朗、五官漂亮异常的男人。丹尼斯……裴予陌?泪水慢慢涌上来。林秘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挤到丹尼斯面前,作了一番自我介绍,然后彬彬有礼地说:“刚才那位小姐就是我们公司的季总,她是特意来接您机的。”丹尼斯自人群中回首,那呆立在原地的纤瘦身影,白衣胜雪,眉目如画,一头纯黑的长发垂至腰间。那张黑发下苍白的素颜,一下子扯疼了他的心弦,温温的怜爱舒展开来。
他慢慢朝她走过去,在她身边,伸出手:“季总,你好!”千寻抬头,眼角泪痕未干,睁着明亮漆黑的眼睛,楚楚地望着他:“你是谁?”
一梦千寻夜夜寻,蓦然回首,人生只如初见。
番外: 裴予陌之《如果没有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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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裴予陌之《如果没有遇见你》千寻,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110岁以前,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孩。有一对相爱的父母,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的家,被我认为是世上最美丽的地方。家里有个小花园,里面种满了花。花丛间还有一个漂亮的秋千椅。那是父亲为母亲做的。每天我放学回家,便能看到母亲坐在秋千上,父亲站在她背后,轻轻地摇她。母亲喜欢穿白色的裙子,一头纯黑的长发,飘摇起来纯美极了,像美丽的天使。
我并没有见过天使,想象中就是母亲这个样子,有白皙的皮肤,精致而小巧的五官,乌黑的长发,纯白的衣衫,清丽脱俗的气质,外表很柔弱,但笑起来却阳光明媚。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母亲时,她笑着抱住我说:“傻孩子,妈妈哪里是天使?陌陌才是天使,是上天赐给爸爸妈妈的礼物!”我相信了妈妈的话,因为她和爸爸都很爱我,从来没有打骂过我。他们虽然不富有,却视我若珍宝。有一对这样恩爱温和的父母,同学们都很羡慕。我的家就是一座玫瑰花园,而我快乐得像天使。
但是,这一切美好都在10岁那年彻底地改变了。我的童年,我的父母,我生命中所有的美好,在那个阴霾的冬日早晨全部碎掉。
我的表姨,那个风姿绰约很能干的女人,在我父母死后,收养了我。但我对她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激。因为这个女人,是一个心理变态、心肠狠毒的女巫。她为了自己所谓的“爱情”,杀死了我的父母,夺走了我的一切。她当初也想杀死我,但我侥幸地活了下来。我知道上天的安排,它让我生不如死地活着,就是为了给我的父母复仇。妈妈,我果真是天使,却不是你说的上天赐予的礼物,而是内心铭刻着仇恨的复仇天使!
我反复做噩梦,梦见躺在血泊中的父母,梦见他们血肉模糊的脸……我在深夜哭喊着惊醒,满头大汗。醒来后便止不住的流泪。季滟每每被我吵醒,她陪着我一起哭泣。我知道她试图安慰我,却无能为力。
这个8岁的女孩,虽然骄傲得像个小公主,任性无理,但对我却是极好的。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或许我会慢慢地喜欢上她。但现在,她是我的仇人之女,是我实施报复的对象。
自父母离去后,熊熊烧灼的恨,是我唯一孤身立足的动力。我没有回上海,留在了n城。在这座陌生的南方城市,我孤僻而清高,不同任何人交往,亦不关心任何事。
拒绝温暖,拒绝友情,我活得很苍白,冷漠而无奈。我与季滟上了同一所小学。彼时我总是面带阴郁沉默的神色,拒人于千里的模样。我蓄起了长长的刘海,遮挡一些不相干的探询的目光。但即使是这样,依然牵引了女生的爱慕。
我和季滟几乎形影不离,她拐弯抹角问我有没有喜欢哪个女生,我告诉她没有。于是,她那张日益娇俏的脸上,时常挂着春风得意的笑容。我只觉得悲哀。日复一日,朝朝夕夕。我厌倦生命的重复,却依然要这么无可选择地生活。
直到18岁那年秋天,我遇见了孟千寻。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心中便有怦然的心动。她从旋转的楼梯上滑下来,长发漆黑如瀑,白衣胜雪,笑靥如花,像坠入凡间的天使。那一刻,我的脑海一片空白,仿佛又回到了上海的那个小花园,坐在秋千架上的母亲,朝我莞尔而笑。但那是我见到她唯一的一次笑。在季宅的日子,她并不时常微笑,眼神镇定安宁,肤色苍白,又是那样的瘦,打扮也很朴素。在时尚漂亮、俏丽活泼的季滟身边,相形之下,千寻内向而单薄,像一块面无表情、冷冰冰的石头。季滟常常当面取笑她是一张扑克脸,面瘫女、乡巴佬、土包子。而千寻总是恍若未闻,即使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她也有本事当我和季滟是空气。她从不拿正眼看我们,她的目光在莫名的别处。她搬进季宅已经三个月了,我和她几乎没有说过话,显得非常生疏。我表面上装作无所谓,内心却觉得很失落。镜子里的我,挺拔的身躯,干净的衬衣,面庞上的线条日渐俊朗锐利。我知道自己很英俊,这种英俊会吸引很多女孩的目光,却吸引不了她。一种孩子气的别扭心态,使我不由自主想去惹怒她,借此引起她的注意。我与季滟一唱一和,千方百计地嘲弄她、讽刺她,甚至陷害她。那次行动是俞梦瑶和季滟共同策划的,我是实施者。早上,趁千寻在餐厅吃饭,我从阳台偷偷溜进她的卧房,将季滟的项链藏在衣橱里面。在离开她的房间以前,出于好奇,我又打量了一遍,这样干净清爽的房间,空气中仿佛还有一缕淡淡的花香。这缕暗香是从枕头上散发出来的,上面有几根乌黑的头发。我下意识地拾起来,却发现枕头下面塞着一样东西。是一个黑色封面的日记本。我犹疑了一下,将本子翻开。日记里的内容让我大吃一惊,原来,千寻不是季家的养女,而是季安澜婚外所生的私生女。难怪,俞梦瑶对她非常仇视,而季安澜又对她百般维护。时间紧迫,我来不及细看,匆匆翻了几页,又放回枕头下。我们的栽赃陷害得逞了。千寻被俞梦瑶奚落讽刺,遭到季滟辱骂,季安澜却爱莫能助。听着楼下的闹剧,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波澜不惊只是她的外表,这个女孩,有颗柔弱而又敏感的心灵。俞梦瑶逼千寻搬到地下室,她二话不说,上楼搬自己的东西。我站在二楼楼梯口,看着她一步步拾级而上,表情依然平静,只是脸色微微发白。很快,她发现了我的存在,抬头望向我,目光漆黑如墨。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一双眸子,纯黑,像一块透明的黑水晶,没有一丝杂质。我望着她的眼睛,竟说不出一句话,只是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咫尺之遥,我被她的美深深捕获。宋妈常常背地里说:“陌少爷,你信不信,千寻长大了一定美极了。”我信,因为在今后的日子,我没有见过比她更美的女孩。这样由灵魂到外表的美好,是令人甘愿用整个青春去相遇,然后一生一世去爱恋、呵护的女子。千寻。千寻。
2
有相遇,就有分离。第二年夏天,我飞去了美国。爱情,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我不要爱上任何人,尤其是孟千寻。我花去大部分时间一个人看书,连陪季滟都没有时间。我在看书的间隙,看见她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坐在那儿听p3。她是为了我,才离开温暖舒适的家,到美国来留学的。但我们却变得生分而尴尬。在我的单身宿舍里,我默不作声地看书直到深夜,而她无所事事地听音乐,或者看电视。有时候,看着季滟一头染得五颜六色的卷发,我就会想到千寻,想到她那净白的脸被低垂的长发完全覆盖。那样纯净的黑,如同一片最暗的夜。我常常在梦中惊醒,所有的梦境都会终止在父母去世的那个可怖的梦魇里。慢慢地,我发现,父母带血的面孔,被千寻沉静美丽的脸所替代。思念在万籁俱寂的夜里汹涌而至。我独自站在阳台上,面对一窗月光倾城的夜晚,遥想着大洋彼岸那个叫千寻的小小女孩,静默地向我展开像天使一样纯美的笑靥。我回到书房,打开抽屉,翻出那本英文版的《呼啸山庄》。里面那张水彩画,是我从垃圾桶里捡起来,一点点拼凑粘贴在一起的。那样的夜晚,在疲倦不堪的间隙,我就用这种方式打发寂寞。终于,我拼出了一张完整的画。画面上的白衣少女,是我非常熟悉的,而“林熙阳”三个字,也似曾相识。在送千寻进医院的那天深夜,我守在她的床边,听见她呢喃着呼唤这个名字。
她整晚昏迷,瘦瘦小小的身子,包裹在白色的棉被中,看起来楚楚可怜。
天亮的时候,她终于醒了,看我的眼神怯生生的,又充满了警惕,仿佛一只浑身长满刺的刺猬,拒绝温暖的靠近。原来,这个叫“林熙阳”的男生就是她的温暖。她为了他,甚至第一次和季滟正面对抗,狠狠地扇了她一记耳光。我的内心被某种叫“嫉妒”的情绪疯狂啃噬。不,裴予陌,你不可以这样。你人生的唯一使命是复仇,不要被不相干的事情扰乱了思绪。
我下定决心,将这幅画和这本书,寄给了远在n城的孟千寻。虽然没有落款,但是她一定知道是我。她是个聪明的女孩,超出她年龄的成熟理智和坚强。季安澜在越洋电话里告诉我,千寻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w大,本来她的高考分可以报更好的大学,但她却执意选择了w大。是因为“林熙阳”吧?他是湖南人,她想离他更近一点。人们总是在问,爱情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就是想离自己所爱的人,更近一点。
季滟在我的身边,我却离她很遥远,虽然也会像一般情侣一样的接吻拥抱,但是心的距离却何止十万八千里。我们的婚事终于提上了议事日程。季滟满脸欣喜,一路带着那样的笑容回到了n城。俞梦瑶很高兴,她以为我是一个遵守承诺的人,热心地和我商量,五月订婚,十月结婚。在季滟面前,我殷勤而体贴,继续扮演着“完美情人”。这原本就是我复仇计划的一部分。只要娶了季滟,我就能顺理成章地做俞氏集团的继承人,坐上总经理甚至董事长的宝座,谋夺俞家的万贯家产,再将季滟一脚踢开,让俞梦瑶坠入痛苦的噩梦中,生不如死!季滟,是我唯一觉得愧疚的人。她其实应该算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她,10岁那年我就和我父母一起命归黄泉,倒在了车轮底下。但,这是命运的安排。谁要她爱上仇人的儿子?就算是为她母亲赎罪吧。
为了早日实现复仇计划,我极尽所能地表现自己,为俞氏集团拉业务,短短数月就做成了几笔大生意,得到俞氏上下,包括董事长俞梦瑶父亲的赞许。但是,人前的风光,并不能填补心灵深处的痛苦和空虚。这么多年来,我活着的唯一目的,生命中唯一的支柱,便是为父母复仇。那么,复仇以后呢?我还有什么?我还能去爱吗?还能拾回童年时的欢笑吗?
泅游在漫无边际的黑暗的河流中,我找不到出口,眼前仅有一点光亮,便是孟千寻。
七年不见,她出落得这样美丽,竟不敢相认。如果宋妈在的话,一定会拉着我说:“你看,咱家的千寻,果真长成了美丽的公主。”
千寻如果是公主,也是柔弱而又固执,如水晶一般美好的人鱼公主。长大成人的千寻,保持了年少时的矜持、倔强、敏感和自尊。如七年前一样,我和她依然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只可远观,无法靠近。但是,我想要靠近。她回季宅的那天,整栋房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为她敷药,敲开了她的房门。那一刻,她与我近在咫尺。我闻到她身上雨后草地一般的芳香,心情愉悦而又伤感。我模模糊糊地想起,七年前的夜晚,我趁着酒意强吻了她。我一直记着她身上的味道,那种甜蜜的味道,从唇尖一直蔓延到脚趾。那是我和季滟在一起,从来没有的感觉。这就是爱情吧?它不需要你寻找,不需要你刻意去培育,不需要你了解萌生的过程。终于有一天,当你发现的时候,它已经默默长成大树的形状。于是,你惊喜万分,从此甘愿藏在它的浓荫下酣畅而居,不肯离去。千寻于我,便是如此。当我感觉到自己对她的爱时,它已盛大全面宛如天堂了。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她就驻扎进我的心里。那粒爱的种子,在不知不觉中,悄悄萌芽生长。我无力将它从心底里拔除,只能看着它盘根错节,长成参天大树。我和季滟的订婚宴上,千寻不小心打碎了玻璃杯,俞梦瑶借机呵斥她。她依然镇定自若,用受伤的手,收拾地上的碎玻璃。那些尖锐的碎片,像是扎在了我的心上,隐隐作痛。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在月色中的蔷薇下,轻轻地吻了千寻。她没有抗拒,目光清清淡淡的,柔得像丝帛。“千寻!”我唤着她的名字醒来,发现自己坐在黑暗中。想到明天她就要离开,心里便有一种无以言状的疼痛和不舍。千寻千寻。(未完待续)
3
是谁说过?世间千万种感情之中,爱情并不是最美丽的,却是最颤动人心,因为它掺杂了痛苦与甜蜜。我没有想到,这种感情竟然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千寻不在我身边,我会浮躁而冲动得放下n城的一切,跑到w大去找她。只要看到她便好。我对自己说,但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我却无法满足。我想要她,将她紧紧地搂在怀里,像在梦中一样,亲吻她的脸。在暗淡的路灯光线下,在迷蒙的月色中,我吻了她。好一会儿,她一动不动,目光隐隐烁烁地看着我,兀自有一种说不出的湿,仿佛是一层清亮的泪光。我心下一阵戚然,抱着她,轻轻地说:“千寻,只有此刻,我才感到你是真实的。”
千寻突然一把推开了我,她骂我脚踏两条船,要我回到季滟身边去。她那样残忍而绝决,毫不留情地伤害我,告诉我,她不爱我,一点也不!
可是,我不相信,因为她刚才在我怀里,那样柔弱而又忧伤。她的身体背叛了她,我坚信,她对我并不是真的无动于衷。我早已知晓,千寻不若其它的女孩。她坎坷的身世,决定了她不可能去做第三者,不可能去和自己的姐姐争夺同一个男人。虽然那个姐姐待她并不好。结婚前的几天,我心绪烦杂,不知如何取舍。我要娶的女孩,并不是我爱的,我是为了复仇才去欺骗她;而我爱的女孩,却会因为我的复仇,和我远隔天涯,变成陌路。举行婚礼的那天清晨,千寻穿着伴娘礼服,从旋转楼梯上,一步步走下来。漆黑长发,编成垂落的麻花辫,盘在脑后。脸孔恍若透明般洁白,一双黑如点漆的眸,沉静安宁,躲在蝶翼般翕动的睫毛之后,像一泓清泉,波光潋滟。我听到身边宾客窃窃私语的声音,我看到和她同车的男人,脸上喜不自禁的表情。心头似有嫉妒的火,滋滋燃烧。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我爱千寻,我不能没有她!自18岁那年起,她便潜伏于我的血液、骨骼、魂魄,不能忘却,无法摆脱。所有仇恨的棱角,都在这种强烈的爱情面前,如冰块般融化碎裂。爱情,果真是上帝向我打开的命运的另一扇门吗?或者是,照亮我灰暗人生的一盏永不熄灭的灯光?千寻,我从未因我当初在最后一刻,放弃复仇的决定而感觉后悔。因为,这是我所有关于爱情的表白。在某种程度上,我获得了新生。我再一次跑到w城去找千寻。我要履行自己的承诺,做守护她一生的天使。我虔诚地守候在她一转身就能望见的地方,在每年她生日的时候,送一束香水百合给她。因为香水百合的花语是,你能告诉我你爱我吗?我并不急于让千寻回答这个问题。最少还有三年的时间,我们会在一起。
其实,不只是三年,即使她不爱我,我依然会站在她转身就可望见的角落,关心她,守候她,保护她,除非我死。只有和她在一起,我才会有幸福,才会有快乐。我如此深爱着她,全心全意,孤注一掷。她是我痛苦灵魂的唯一救赎。我义无返顾地扑入,像一只战栗烧灼的飞蛾,在爱情的烈焰中无休无止地沉溺下坠。
一颗心离另一颗心近了,才知道彼此的珍贵和感动。在w城,千寻不再躲藏,温煦的冬日阳光下,我们手拉着手,真正走到了一起。
我知道她长久以来未曾说出口的渴望,她想要一个幸福温暖的家。那也是我的渴望。
我一个人睡不着的夜里,常常想着,如何实现这个愿望,给她和自己营造一个温暖的家。
也许是我太急躁鲁莽,竟然伤害了千寻。她再一次地逃开。在人潮汹涌的车站,我看到她拎着行李袋,头也不回地往火车上挤,走得那么快那么急,生怕眼泪在人前掉落。我站在原地,如泥塑木雕,五腑六肺都撕裂般的痛。其实,有一个缄默的真相一直折磨着我。“林熙阳”三个字,始终深埋在她的心底。她真正愿意培育并期待长成大树的,是那个少年在她心里播下的那粒爱的种子。是这样吗?千寻,千寻。
4
千寻走后,我过得很寂寞。那种空虚和等待,让我更加清楚地明了,此生此世,我都不能失去千寻。
常常会接到公司女同事的骚扰电话,也有人当面向我表白。我回答她们说,我的心早已被一个人占满。我的爱情,只为她盛开。千寻只在深夜给我打电话,听着她道歉的声音,我的心就一阵阵抽痛。我不喜欢听她说“对不起”,我想听另外三个字。那天夜里,她突然在电话里说,下个月就回w城。她没有和我商量,只是告知。
但我已经决定返回n城。这一次我要拥有她,不容她再逃避。如果再让她逃开,我有预感,必然会永远失去她。下火车的前一刻,才打电话给她,让她没有时间拒绝。久别重逢,千寻的表情很奇怪。虽然憔悴,却有一种深深的依恋。那晚,在酒店里,她终于将自己毫无保留地,完完全全地交给了我。接下来的日子,是我10岁以来最幸福美好的一段时光。那样深沉而浓郁的甜蜜,让我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快乐。我以为,幸福就近在咫尺。只要一伸手,就能触摸到天堂。那间小小的单身公寓,便是我和千寻的天堂。她会在我回家的时候,做好可口的饭菜。看着我狼吞虎咽地吃,脸上漾着嫣然微笑。但是,我还是隐隐有些不安。下班的路上总是心慌慌的,生怕有一天用钥匙转动锁孔,门开处,看不见那个害我在工作时不得安心的面孔。于是,我紧紧地拥她入怀,不肯留一丝罅隙。
每每这时候,千寻会轻轻仰起头,定定看着我的眼睛,说:“裴予陌,我不会离开你。”
她总是连名带姓地叫我“裴予陌”,不是刻意的,但我希望有一天,她能叫我“予陌”,或者就一个字:“陌”。六月的时候,千寻还是离开我,返回w大。虽然只是短暂的别离,对我却是一次痛苦的煎熬。只要想到“千寻”这两个字,心脏的某处就会抽搐。我真的相信有个叫丘比特的小天使,它在我18岁那年,用一枝箭洞穿了我的心脏。千寻,便是我终生无法痊愈的伤口。也许痊愈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将一枚小小的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我在指环的背面刻了几个小字:“裴予陌≈孟千寻 一生一世。”我想给千寻一个惊喜,从广州出差回来,再将戒指送给她。此后的人生,我将用尽全力,给她最大的幸福。但上天却不给我这个机会。那天傍晚,回到我们的单身公寓时,我看到了千寻,苍白衰弱地晕倒在地板上。她已经不能说话,泪水汩汩地从眼眶里淌出。时间在那一瞬间,仿佛凝固了。七月酷暑,我却不停地打着冷颤。四肢冰凉,有血液从心脏的那处伤口奔涌而出。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一个噩梦。医生却告诉我,千寻患了非常严重的心脏病,必须在一个月内施行换心手术。从此,我从天堂坠入了地狱。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千寻,那样苍白无助,生命在一点点消逝,我却无能为力。就像有人拿了一把刀,在慢慢地绞着我的心脏。上天为什么这样残忍?它夺走了我快乐单纯的童年,夺走了我亲爱的父母,现在还要夺走千寻!
我将千寻带到海边,告诉她,如果她狠心地抛下我,我也会随她而去。她惊悸,恐慌,在我怀里哭泣,像一只孤苦仓皇的小兽,哭尽了此生所有的悲戚与忧伤。我很自私,希望用这个办法牵绊住她,不让她离开。但是,我说的何尝不是实话?她是我阴暗生命中唯一的一缕阳光,是温暖的土壤,甘甜的雨水。没有阳光,没有土壤,没有雨水,我怎么活得下去?失去了千寻,我的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我已经不敢去揣想以后,我只想要紧紧地抓住她,如同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即使在死神面前,也绝不放手。那个狂风骤雨的夜晚。我决定回公寓取那枚戒指,向千寻求婚。一念至此,再不迟疑。我开着汽车,箭一般地驶出了医院。外面,天全黑了,雨下得很大。汽车的挡风玻璃上全都是水。千寻,你一定要等我,等我回来!车停在公寓楼下的巷口,我打开车门,冒着漂泼大雨,不顾一切地冲进小巷。头发淋湿了,衣服又湿又重,贴在身上冰凉冰凉。可我的心却滚烫滚烫,焦灼得快要炸开,仿佛晚去一分钟,我就再也见不到千寻!上了五楼,我像只落汤鸡,浑身没有一处干爽的地方。我顾不得换衣服,直奔书房,打开书桌抽屉的最底层。拿出那只首饰盒的同时,我看到了一本水彩画册。出于好奇,我翻开来,于是一切谜底全都揭晓了!林熙阳就是郝晨,是千寻深藏在心里的那个男人。无论我怎么用心怎么努力,永远也无法取代。
因为他们有青梅竹马的纯真爱情,如果当年没有分离,一起长大相恋,该是如何水到渠成的幸福美满啊!而我在千寻的生命中出现,却错过了最佳的青梅时光。我知道千寻是个善良的人,她很想爱我,但是,终于还是不能!我的心一寸寸冰冷。原来我始终不能温暖她的心,我们有过的幸福全都是假象。只有林熙阳,这个她14岁就爱上的男孩,才是她真正想要的,才能让她有片刻的快乐和欢愉。
我不怨千寻,只怨命运的捉弄。揣了那枚戒指在身上,我重新下楼。车子在夜晚的街道漫无目的地奔跑。
在这样一个悲风苦雨的黑夜,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哪里才是我的立足之地。
千寻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所有重量,我无法舍弃她。尤其是在她病重的时刻。
我终于决定,不再强迫千寻爱我,我只要站在她需要的地方,默默地关心她,守候她,保护她。
默默地,一生一世……我快速地掉转方向盘,欲驶往医院。弯度太大,速度太快,前方一辆大卡车疾驰而来。风雨滂沱中,一片刺眼的白光,然后是一声巨响。良久良久,四周寂静无声。呜咽的风声,凄清的雨声,决然地掠过耳膜。
一阵火辣辣的剧痛,让我从昏迷中苏醒。我紧紧地捂着左胸口,里面那颗扑腾跳动的心脏,是我唯一能给千寻的东西。我捂着心口喊她的名字,千寻,千寻。遇见千寻,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我爱她,胜过世间的一切。我最美最好的时光,我最幸福平静的日子,都是和她一起度过,都是她赐予我的。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有那么多的话要和她说,像有无数细碎的气泡,在喉管处争先恐后地涌出——千寻,今生能够和你相遇,我不后悔。你也不要难过。如果我的心脏能够挽救你的生命,希望你接受它。其实,我在10那年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上天让我在世间苟活了17年,就是为了和你相遇,就是为了将我的心留给你。那一年,我至爱的父母,所有的快乐,连同我的心,统统碾碎在车轮之下。
是你,是你将我的快乐,一点点拾回来,是你将我破碎的心,重新拼凑好,安放进我滚烫的胸腔里。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当你躺在病床上昏睡不醒时,我就已经悄悄地签下了心脏捐赠协议。像是冥冥中早已注定,它是属于你的。如果有来生,希望我还能遇见你,我们重续前缘,地老天荒。对不起,千寻。我欺骗了你,我曾经说过,会一辈子陪在你身边。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你一定会恨我,恨我就这样无情地抛下了你。但是,千寻。即使是死亡,也不能阻隔我对你的爱。我会在天国,遥遥地看着你,祝福你。
因为爱你的,是一个永远不渝的灵魂!如今,你不再是当年那个孤单柔弱的女孩。你已经变成一个坚强独立美丽的女子,有光鲜的学历,有体面的工作,有积极上进的心态。你值得最好的人来爱。我会让你遇见一个善良可爱的王子,那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他会代替我照顾你,关心你,守护你,一辈子。请你一定要紧紧地抓住他,不要再错过。至于我,希望你能忘记我,不再憎恨,不再爱,也不再思念。等过一段时间,在我的杳无音信里,在时光的冲刷中,你会微笑地想起,有一个叫裴予陌的人,曾经爱过你。再见了!千寻……千寻……(完)
第五卷:一梦千寻
阴阳两界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感人啊,感人!”揩拭着眼角的泪水,回望那个郁郁寡欢的飘忽而透明的影子,“三年了,你为什么还是舍不得离开?”“我知道她不快乐,还想陪她一会儿,只一会儿。”“什么一会儿,都三年了!”重重地叹气,摇头,“上头说了,这是最后的期限,如果你再不去投胎,就会魂飞魄散!”当时只是一念之差,却患下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唉,都怪我心太软,心太软……“那么,来生我们还会再相遇吗?”迟疑片刻,缓缓地摇头。“你和她只有两世的情缘。”“两世?”疑惑地皱眉,“不是说情定三生吗?“想不想知道你们前世的故事?”废话!所谓的“神仙”也这么罗嗦弱智。“你的前世是一个书生,才华横溢,风流倜傥,俊美潇洒。爱慕你的女子很多,你却独独钟情于一只白狐。不,确切点说,是修炼了九百九十九年即将得道成仙的白狐精。当然,你不知道她是狐精,她幻化成了一名美貌多情的妙龄女子。你们住在一片僻静的桃树林中,整日里卿卿我我,恩爱甜蜜,只羡鸳鸯不羡仙。但因为人妖殊途,这段异域之恋给你带来了灾难。很快你便缠绵病榻,奄奄一息。她带着你遍寻名医,终于得到一副偏方,但必须用白狐的心作药引。为了挽救你的生命,她不但抛弃千年道行,还刎剑自杀,让人掏出自己的心,煎药让你服下。你服了这个药方后,身体即刻痊愈,却完全忘记了她。于是,你离开了那片桃树林,洞房花烛,娶妻生子,金榜题名,一生荣华富贵。”
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好像是一首歌曲的歌词:“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狐,千年等待,千年孤独。滚滚红尘里,谁又种下了爱的蛊;茫茫人海中,谁又喝下了爱的毒?……”“你的前世背负着沉重的情债。这辈子,你到世上走一遭,就是来还债的,将自己的心还给她。你注定了要和她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直到你死去……”“也就是命中注定,我无法和她白头偕老,相伴终生?”“嗯。”幽幽的一声叹息,“我早就说过天机不可泄漏。但那天我还是泄漏了一句半句,你却听不进去。”这怎么能怪他?他受过高等教育,一向不信那些怪力乱神,谁会相信一个摆算命摊老头的无稽之谈?“下辈子呢?”他仍不死心,“下辈子我们还能不能相遇?”“不会。”非常肯定的回答,“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你会彻底地忘掉她,投入下一个轮回,遇见另一个女子……”“那么,她呢?没有我的人生,她是否能够幸福、快乐?”这是他最大的也是最后的愿望。
“命中的两个男子都有情无缘。她会孤独一生。”不,这不是他要的结果!阴阳相隔,已是他难以承受的,何况还要看着她步她母亲的后尘,孤独凄凉地度过下半生。刚刚离去的那段日子,他看见她发了疯似地找他,在海边一声声呼唤他,哀恸欲绝。
三年了,每当深夜,他都能听见她呢喃地呓语,梦中伸手想要抓住什么,却换来满掌的虚空。
天上人间,她再也寻不见他,再深再深的痛,痴痴缠缠的眷恋,也只能化作颊畔的一行清泪。
原来,她爱他,爱得如此执著、如此深沉、如此热烈!就是这样浓烈的爱恋和思念,教他无法安息,无法瞑目。他走不开,他舍不下……他原本以为,她能找到一个优秀的男人,代替他爱她、疼她、宠她,她能够重新焕发出生命的光彩。那么,他会微笑地离开,无怨无悔。但是,三年了,她依然情根深重,对他牵牵念念。他终于了解,终其一生,她都不会忘记他,也不会爱上别的男人。用她的孤独,用她的痛苦,来证明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爱情。
予陌、予陌、予陌……耳边,仿佛又听见她低柔婉转地喊着自己的名字。
就是这样,无数个夜晚和白天,她一遍一遍地唤他,亲吻着他送给她的戒指,他们之间最后的牵绊。他凝视她美丽而苍白的容颜,想要抚触,想要拥抱,却力不从心。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流泪,看着她沉溺在过去的回忆中,成为一具不会笑、不会爱,没有未来的躯壳。千寻,你好傻!你这个样子,我怎么忍心离去?怎么放得下你?傻瓜,我已经死了,到了另一个世界。一切已成定局,我们回不去了。知道吗?再也回不去了!
一行晶莹而苦涩的泪水,顺着脸颊,缓缓地淌下。很奇怪的感觉,一缕飘荡的幽魂竟然也会流泪。可是,他真的看见了?